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造
(2019年6月20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纪律作风、更实的工作举措、更强的实战攻坚,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绩效在连续六年列全省第一的基础上(2012-2017年,我市共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19个,占全省的70.4%),继续走在全省前列。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处黑恶团伙498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7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94个,抓获涉黑恶对象4446人,破获涉黑恶案件2888起,扣押非法资产2.07亿元,缴获枪支20支。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社会治安得到有效净化,2018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52709起,与2012年相比下降56.61%,与2017年相比下降13.57%。我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总结的经验做法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2018年10月,公安部刊发简报介绍了我局扫黑除恶经验做法;同年12月份,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我市实名举报“两见面”线索核查机制。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第四下沉小组在我市督导期间,充分肯定了我局的工作成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标站位,稳步推进。一是以“四个一律”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由“一把手”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实体化扫黑专班,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配套出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排摸核查工作规定”“挂牌督办案件半月报”“专项斗争特殊事项随报”等相关制度17个。坚持重点工作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部署,重点线索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阅批,重点案件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指挥,重点区域一律“一把手”局长直接督导推进。全市先后召开专题部署会议18次,市局党委听取专题汇报17次。二是以专业架构推进专项斗争。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扫黑专班,市局和8个重点县(市、区)局组建扫黑专业大(中)队,并在市局层面成立线索研判核查中心(省厅分中心)、合成作战分中心、审讯攻坚分中心,形成了以线索研判核查中心为龙头、以两大分中心为技术支撑、以专业打击队为办案主力的多维度专业核查办案组织架构,以充足的专业力量、技术力量确保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扫黑专班人员达254人,建制专业队人员达186人。三是以有力保障激发队伍活力。把扫黑除恶作为重点项目,以大分值、大分差列入全年绩效和平安创建考核内容,制定督导细则,扫黑办、督察部门联动督导、全面督导,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仅市局层面就开展5轮专项督导。加大对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人员奖励力度,目前已授予扫黑除恶队伍集体二等功2个、集体三等功4个,个人二等功11人次、个人三等功40人次,火线或破格提拔8人。
(二)广泛动员,深排细查。一是全方位发动群众。突破传统扫黑宣传模式,改“下暗棋”为“下明棋”,设立“110报警、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值班接待”六个接受举报渠道,举报奖励最高额度50万元;先后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公布18起涉黑恶典型案例,公开悬赏缉捕22名涉黑恶在逃人员,全面激发社会各界举报线索的主动性、积极性,最大限度搜集线索。累计接受群众有效涉黑恶线索举报287条,发放奖励经费52.23万元。二是全覆盖滚动排摸。严格实行线索排摸“四长责任制”(“一把手”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治安、经侦、禁毒大队长,派出所所长),按照“一个责任人、一张清单、一套流程”的标准化排摸规范,围绕11类涉黑恶犯罪重点领域重点类型进行走访排查,共排摸发现线索839起,从中打掉涉黑恶犯罪团伙341个。特别是创新推出“四排查一分析”工作法,有效解决排查不彻底、不配合问题。“四排查”即从警情、网情、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包括未结案件、未到案对象、“下走”案件)四方面入手进行排查。“一分析”即针对当前重点工程领域不敢、不愿举报黑恶线索的情况,主动组织专门分析,从中发现黑恶线索。如龙湾陈某前等人涉黑案,该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语言威胁、阻拦施工、滋扰或以其他软暴力方式垄断了温州生态园范围及周边的工程项目,从中攫取数额巨大的经济利益,给建筑工程从业者带来心理强制而不愿举报。龙湾公安分局主动分析,从中发现该线索并一举打掉该涉黑团伙。三是全维度深层筛查。针对核查过程中存在的“核查不彻底、反馈不及时、举报人不满意、成案率低”等问题,我们在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责任制”(“一把手”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大队长)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两见面”制度(即核查单位在核查开始和结束时都要与实名举报人见面,告知情况、听取意见)和“周边访”制度(即核查时要对被核查地周边居民、商户等进行走访调查),缜密制定核查清单,并综合运用专班核查、交叉评查、异地核查、提级核查等多种手段,确保线索查深、查透。特别是在今年4月份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我局第一时间启动战时响应,对当时收到的22件督办件进行深度核查、强力攻坚,在短时间内就突破16件,其中成案13件,有据查否3件,办结率达到72.7%,得到中央督导组的高度肯定。截至5月底,共收到中央督导组下发核查件六批次共45件,现已办结35件(其中前三批核查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77.78%,成案23件,成案率为51.11%,办结率和成案率均列全省同类地区第一。
(三)高压严打,重拳扫黑。一是集群常态打。先后组织扫黑除恶“夏季攻势”“百日会战”“两大一控”“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常态落实每月两次集中清查行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定向清扫与涉黑恶案件关联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共刑拘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11类与涉黑恶案件关联的犯罪嫌疑人4098人,同比上升30.05%。在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下,去年以来有164名涉黑恶逃犯主动投案自首,其中2名涉黑恶境外逃犯分别从西班牙和意大利回国自首。二是聚焦热点打。围绕营商环境、民生民情等热点问题,按照“一个主题、一套方法、一组人马”的原则,有步骤、有计划地对黑恶犯罪进行全面围剿。累计打掉“市霸”“行霸”和“套路贷”等涉黑恶犯罪团伙155个,抓获对象1615名,涉案金额3200万余元。三是分级分类打。综合运用异地侦办、提级侦办、驻点打击、合成扫黑等方法,发挥刑侦、治安、经侦、网安、督察等多警种合成作战优势,强化“审讯、狱侦、测谎”等手段融合使用,分类突破、依法严惩。特别是我局创新推出的“驻点打击”机制,彻底改变了以往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市级公安机关主要从部署和技术层面给予各地支持,很少直接参与黑恶犯罪打击,市县合力不足的情况,市局扫黑专班直接进驻重点区域,多方位全程参与实战打击,有效拉升打击绩效。四是深挖彻查打。始终把深挖“关系网”“保护伞”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严格落实重大黑恶案件对接介入、双向通报制度。共对84名涉嫌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2人、村干部52人)。同时坚持刀刃向内,查处民警、辅警43人,其中因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或腐败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3人(其中民警5人、辅警8人),党纪政纪处分15人,内部组织处理15人,目前尚有一批线索在调查处理中。五是同步推进打。与人大、政协及组织等部门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背景联审机制,与行业监管部门建立执法联查机制,与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联办机制,与检法机关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协同推进、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共移交涉“保护伞”线索50条,联办案件21起,背景审查2.4万人次。
(四)立规明矩,严管队伍。针对现发案件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在坚持依法严惩、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同时,及时堵塞漏洞,明确提出“三句话要求”(对已经有通风报信或者其他有案不查、“降格”处理等涉嫌“保护伞”行为的,限期向组织交代情况,争取主动;未出现上述情况,但与案件当事人或涉黑恶“高危人员”不正常交往,或者已受人所托准备实施打听打探的,要悬崖勒马,重大情况也要及时报告;其他民警要敲响警钟、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并结合反面典型传达、警示到每一个民警,实行全警签字背书制度。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以往队伍管理中的顽疾、陋习,坚持从严治警、制度管人,筑牢法纪防线。2018年以来进一步出台了《开展涉黑涉恶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温州市公安局民警维护政治安全“六条纪律”》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违规经商入股、违规房产交易、“失信”民警等易犯错领域专项排查;常态化对110警情如实接录和受立案情况开展巡查;建立违规查询信息一月一督察一通报制度,2018年以来共处理违规查询民警42人;完善派出所所长、交警路面中队长异地交流,重点风险岗位民警定期轮岗制度,2018年以来共调整派出所所长、交警路面中队长88人,调整比例近三分之一;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推出了向派出所派驻法制员、线索核查法制把关、疑难案件集体会商指导、涉黑恶“下行”案件报备等一系列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经过一年多的强力打击,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同时也清醒认识到,专项斗争还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今明两年任务更重、难度更高,对照要求和标准,工作还要不断提升。
一是队伍的专业化仍需不断加强。随着专项斗争全面纵深推进,排查发现的线索成倍增加,线索核查、深挖彻查的工作量骤增。同时,经过连续七年持续不断的打击,面上的黑恶“潜水鱼”存量已经不多,剩下的都是“深水鱼”“硬骨头”,并且黑恶团伙的作案手段日益隐蔽,组织形式“合法化”、犯罪头目“幕后化”、犯罪手段“软暴力化”等新特征不断出现,客观上增加了打击难度。如我们打掉的17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有公司化运营特征的有10个、统一食宿的有7个,分别占59%和41%。打击难度不断升级,对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队伍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
二是宣传发动还要更加精准。总体来看,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解还不够透彻,体现在我市群众举报黑恶线索的质量还不高。全市共接受群众有效举报线索(有条件进行循线研判、适度经营、适时打击的线索)仅287条,占涉黑恶线索总数的18%,且举报内容中“搭车举报”的占比较高,举报事项较为模糊,核查难度较大,牵涉了公安机关大量的精力。
三是部门合力还需进一步强化。从打处的涉黑恶团伙看,大多数为公安机关主动发现打处。行政主管、监管部门对黑恶势力的识别能力还不强,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掌握不全面、甄别不到位,与公安机关协同打击治理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葛益平主任到我局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全市公安机关配合好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和调研指导,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改进工作。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与指导,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以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行动为总载体,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不断深化推进,确保专项斗争三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斗争责任。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把扫黑除恶作为践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主力军的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向更深领域更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主动攻坚,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严格按照“扫黑除恶攻坚年”行动方案要求,坚持深度经营、深度打击,紧盯工程建设、金融领域、网络空间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面梳理一批涉黑恶重点线索、重大案件,围绕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当前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线索排查、线索核查、专案侦办等各项工作,集中攻坚、深挖彻查、依法严惩一批涉黑涉恶犯罪,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高潮。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反馈的意见,狠抓问题整改,逐条逐项认真分析,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坚持边打边建边治,完善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畅通人大代表联系渠道,坚持以督查促落实、以责任强担当,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队伍内部管理,加强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同时,恳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关心和支持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对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的执法监督和工作指导,帮助公安机关提升依法惩治能力,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督和指导,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格局,深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升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公安机关更好地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提供坚强的保障和监督支持。
特此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