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的安排,现就2018年度温州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简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7位,提前2年达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标准。省控以上站位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75%,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92.1%,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共计77.4%,同比上升33.8个百分点。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9分贝,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8分贝。全市林业用地面积7777.49平方公里,森林面积6937.41平方公里,林木蓄积量269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0.28%,湿地面积2070平方公里。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起,与上年持平。
二、全市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高实施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碧水、蓝天、净土、清废、控源五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继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污染减排任务出色完成。围绕省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制定实施《温州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减排考核任务。据初步测算,我市2018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7年分别下降7.3%和8.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7年分别下降9.8%和7.0%。出台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控实施方案,健全总量指标基本账户制度,实现对全市建设项目使用的总量指标精准管控。顺利承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场暨视频会议并成功增补为全国试点,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四个四做法”,多次被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和彭佳学副省长批示肯定以及《焦点访谈》《中国环境报》等媒体正面报道。
(二)污染防治攻坚强势推进。以贯彻市人大审议意见为契机,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全力推进危废补短板项目建设,督促推进乐清市、平阳县飞灰填埋场等一批固废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市人大关于《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全面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完成74个“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创建、353个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和152个入河排污口“回头看”整治提升。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清新空气、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矿山治理任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1台,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620家、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170家,建筑施工扬尘违法行为企业结案14起、处罚金额25.5万,全市共淘汰老旧车25267辆。完成农用地土壤质量详查,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三)美丽生态创建有新提升。加强生态文明制度设计,在出台“两高实施意见”的同时,及时编制蓝天、碧水、净土、清废、重污染治理、生态文明改革6大攻坚配套方案,明确3张工作清单,形成“1+6+3”框架体系。洞头区获得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文成获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命名,永嘉通过省级现场验收并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生态环境报表实现185个乡镇(街道)全覆盖,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实现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全覆盖,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由上年77.06分提高到80.13分。蝉联全国120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第1名。
(四)环境监管执法保持高压。先后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形成持续高压执法态势。全面完成七类重污染行业1852家企业整治,启动制鞋等新七类行业共6000多家企业整治,完成389家电镀行业深化治理,持续推动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建立领导领办承办等6项制度,按照“1+4”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工作,高质量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得到省委车俊书记充分肯定。
(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环保审批“最多跑一次”保留主项12项,子项15项。完成我市所有11个省级工业园区与6个省级特色小镇“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完成全市10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为全省最多。率先成立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协会,出台《温州市环保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搭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综合信息化平台,环保产业市场整顿取得初步成效。“环保管家”试点被列入省、市委改革示范项目,瓯海电镀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得到高兴夫、彭佳学两位副省长批示推广及人民网、新华网等16家主流网媒采访报道。
虽然我市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转型阶段,形势仍然严峻:一是部分单位绿色发展理念尚未牢固扎根。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6个突出问题、温瑞塘河整治反弹问题以及去年被上级通报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直接反映我市的一些地方领导的绿色发展新理念并牢固,认识还不到位,环保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主城区管网老化破损、雨污混排突出,三级管、入户管建设及截污纳管推进还不快,环保基础设施还仅停留在局部修补,系统考虑不够,主城区污水入河现象尚未彻底根治,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环境质量进入提升瓶颈期。剿灭成功的劣V类水质站位与整治好的黑臭水体面临较大的反弹压力,工地泥浆直排入河现象尚未彻底扼制;城市工地与道路扬尘问题突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并未领先;噪声信访量明显增长;区域性行业性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整治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四是科学精准监管能力不足。全市环境执法力量、技术、准备等保障相对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多的工作任务要求;信访投诉量仍处高位运行,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仍然不少,环境风险应急管控能力仍较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市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理念认知,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的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利民、惠民”的根本原则,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高水平创建“五美”新温州。一是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倒逼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新时代“两区”创建,以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为突破口,年底前完成5000家污染企业整治,对无环保手续的污染企业开展新一轮整治,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同时按时完成中央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倒逼加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大力培育绿色企业,全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蓝天保卫、碧水澄清、净土开拓、清废规范、美丽创建等五大治污创美战役,尤其针对当前珊溪水库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泥浆直排塘河变色、地下管网整治力度不够、城市扬尘突出等问题,对症做好取水口上移、严格泥浆入河执法、管网系统整治、严格扬尘监管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与群众紧密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推动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水平、打造美丽温州鲜活样本,让温州市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着力构建现代环保治理体系。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重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持续推进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改革,开工建设16个、建成7个环保基础设施,持续推动“空间、总量、项目、许可”一体化管理,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保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污染减排指标项目双控制度,进一步夯实现代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四是以群众满意为追求,打造寓监管于服务的工作格局。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督察等工作,严格执法监管,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同时制定环保柔性执法等优化企业环保服务十条举措,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问题,奋力开创环保为民新格局。五是以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持续加大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围绕有拓宽载体、打造阵地、充实队伍、优化内容等四方面工作,重点讲述温州生态环境保护好故事、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葛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奋战1161,奋进2019”这一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人、财、物投入,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打造美丽中国的温州样本,为早日创成“五美新温州”不懈奋斗!
附:温州市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附件
温州市2018年环境状况
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2018年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打造“五美新温州”的战略新任务,出台实施了《温州市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的实施意见》(下称《两高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长段时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过去的一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盯打造“五美新温州”的战略目标,深入推进碧水、蓝天、净土、清废、控源五大保卫战,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一)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7位。温州市区(除洞头外)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1%,较2017年同期上升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并列第一,全年无中度污染、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天数,提前2年达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1.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0.8%;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5%;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9.8%;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8%;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洞头区和各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也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全市省控以上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75%,同比上升4.2个百分点,纳入国家“水十条”的8个断面均符合考核要求,76个市控以上站位中无劣Ⅴ类水断面。全市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92.1%,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市地下水中,鹿城区孔隙潜水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为Ⅱ类,瓯海区孔隙承压水、潜水以Ⅴ类为主,龙湾区孔隙承压水以Ⅳ类、Ⅴ类为主,洞头区孔隙承压水为Ⅴ类,乐清市孔隙承压水以Ⅴ类为主,瑞安平原孔隙承压水以Ⅳ类、Ⅴ类为主,平阳孔隙承压水、基岩裂隙水以Ⅰ类、Ⅳ类为主,苍南平原孔隙承压水以Ⅰ类、Ⅴ类为主。全市近岸海域一类海水占60.5%,二类海水占16.9%,三类海水占17.0%,劣四类海水占5.6%,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我市总体海水水质较上年得到显著提升,持续保持全省最好状况:其中一、二类海水比例共上升33.8个百分点,三类海水比例下降16.9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比例共下降 16.9个百分点。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市累计采集土壤样2416个,农产品样368个,有机样401个。全市建立233个监测点的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监测网络。目前具体监测数据已于2018年底上报生态环境部审核,相关数据涉密,将来由生态环境部决定是否统一发布,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温州市区及各县(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2.2~54.9分贝,均为二级(较好),其中温州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9分贝,比上年上升0.1分贝;温州市区及各县(市、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64.4~67.8分贝,均为一级(好),其中温州市区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为66.8分贝,比上年下降0.7分贝。
(五)生态资源状况。2018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7777.49平方公里,森林面积6937.41平方公里,林木蓄积量269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0.28%,湿地面积2070平方公里。
(六)环境风险状况。2018年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起,为9月26日乐清104国道湖雾镇兴上村路段化学品槽罐车泄漏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与上年的1起相比数量持平。
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本级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18年6月26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12月28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8月7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听取并审议市环保局关于《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紧盯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贯彻落实。
1、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出台《温州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无废城市”创建试点,启动修编《温州市“十三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乐清市瑞集、永嘉方盛等金属表面处理废物处置补短板项目。瑞安天泽大有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投运, 基本解决我市“工业垃圾围城”问题。市区西向生态填埋场一期工程和乐清市大荆蒲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与改造项目已投入使用。各地厨余垃圾终端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市区临江三期工程已建成投运,瑞安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主体设备已安装完成并进料试运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已按时序要求完成整改,3个“清废专项行动固废问题”也已得到有效整改。
2、《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顺利完成全市治水机构划转整合,启动《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调研。超额完成塘河流域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年度任务。制定实施《温州城区绿道网专项规划(2017-2020年)》,落实《温瑞塘河(温州段)沿岸综合开发规划研究》,突出塘河沿线绿道建设的重点,打造“两线三片”五大亮丽城市名片。温瑞主塘河历史风貌带和永强主塘河历史风貌带列为中心城市遗产保护,对鹿城区谷宅、龙湾陡门、瓯海区鹏湖桥、瑞安市硐桥等塘河流域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抢险加固和日常维护。开展“无违建河道”创建,共拆除塘河流域违法建设建(构)筑物约200余万平方米。塘河水质持续好转,全市平原河网39个市控以上监测站位,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10.9%和13.6%,沿河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严格环保执法,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巩固“五水共治”和剿劣攻坚成果,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美丽河道创建,确保污水治理不反弹。坚决打赢重污染行业整治收官战,全面完成1850家企业整治任务。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标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完成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改项目10个,着力解决工业臭味扰民问题。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确保生态环境投资增长12%以上。推进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建立绿色发展财力支撑、出境水质互动机制,编制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突出抓好珊溪、泽雅、楠溪江等水源地保护,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完成情况: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督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完成整改7个;交办的516个信访问题办结507件,举一反三21个问题按时序要求完成整改6个。生态环境部新交办的3个“清废专项行动固废问题”和17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立案处罚1487件,罚款11965万元,罚款额比上年增长34.28%,执法力度居全省前列。全面建立湖长制,健全完善河(湖)长履职体系,实现河(湖)长、河(湖)长牌、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四个全覆盖”,完成74个“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创成3条省级美丽河湖,17条市级美丽河湖,“五水共治”和剿劣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完成1852家七大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完成14个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项目、17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全市电镀等行业污水集中池加盖收集废气和处理解决工业臭味扰民问题。完成6个污染地块修复年度任务。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完成省、部下达任务,苍南县成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县。全市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增长14.6%,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1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6个省级特色小镇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完成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温州市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实施,《温州市绿色发展激励奖补机制》正在审议,《温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关于加强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知》《温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实施,构建共促大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作为改革项目已通过评审。
(三)上级考核部署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要求:根据省下达的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我市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3.5%和2.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2.0%和3.0%。
完成情况:初步测算,我市2018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7年分别下降7.3%和8.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7年分别下降9.8%和7.0%,预计超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省生态环境厅将于今年4月份完成最终核定。
2、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任务要求:根据省下达的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 2018年度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目标为9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目标为37微克/立方米。
完成情况:2018年温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5.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考核目标。
3、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任务要求:根据省下达的2018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 2018年度达到或好于Ⅲ类水比例目标为75%,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
完成情况:2018年,我市列入国家“水十条”8个考核断面Ⅲ类以上比例75%,无劣Ⅴ类水断面,圆满完成考核目标。
三、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围绕省下达的“十三五”和201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结合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和减排潜力,制定实施《温州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减排考核任务。创新实践总量精准管控。印发实施《温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控实施方案》,健全总量指标基本账户制度,全市建设项目使用的总量指标控制在年度计划量额度之内。污染源普查树立全国典范。顺利承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场暨视频会议并成功增补为全国试点,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四个四做法”,多次被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和彭佳学副省长批示肯定以及《焦点访谈》《中国环境报》等媒体正面报道。2018年全市共完成23.9万多家工业源等多种污染源清查,完成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7.8万多个入户调查对象数据采集录入,并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普查工作始终。
(二)水气土污染防治情况。治水硬战持续深入。强化水质监测预警,通过“一月一监测一通报”倒逼属地政府落实水质改善工作。完成74个“污水零直排区”试点创建、353个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152个入河排污口“回头看”整治提升、234座加油站与924个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蓝天保卫战强势推进。扎实推进7项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清新空气、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矿山治理任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1台,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620家,完成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170家、VOCs深化治理示范项目50家,建筑施工扬尘违法行为企业结案14起、处罚金额25.5万。全市共淘汰老旧车25267辆,其中柴油车3767辆,柴油货车1837辆。土壤危废治理日渐规范。完成农用地土壤质量详查、1858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6个污染地块修复和重金属减排年度任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全力推进危废补短板项目建设,督促推进乐清市、平阳县飞灰填埋场、瑞安垃圾焚烧厂(二期)及垃圾填埋场、永嘉垃圾焚烧厂(二期)等固废基础设施建设。
(三)生态保护与创建。市域生态文明建设完成顶层设计。印发《两高实施意见》,同步配套编制蓝天、碧水、净土、清废、重污染治理、生态文明改革6大攻坚工作方案,明确3张工作清单,形成“1+6+3”框架体系,明确了未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蓝图与攻坚路径。美丽温州建设再创新绩。洞头区获得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文成获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命名,永嘉通过省级现场验收并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完成全市“醉美自然、蒲州新韵、桃源肇山”等14个美丽温州提升工程建设。在全省“千万工程”和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表彰中,市环保局荣获集体二等功。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日益浓厚。生态环境报表实现185个乡镇(街道)全覆盖,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提前实现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全覆盖,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得分由上年77.06分提高到80.13分。“温州环保”微信公众平台荣获4个国家级荣誉称号。蝉联全国120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评价第1名。
(四)环境监管与执法。坚持铁拳执法。先后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绿箭1号”、全市执法交叉大检查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形成持续高压执法态势。重污染行业治理力度空前。全面完成七类重污染行业整治,启动制鞋等新七类行业共6000多家企业整治,完成389家电镀行业深化治理,持续推动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得到省委领导肯定。建立领导领办承办等6项制度,按照“1+4”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同时注重顶层设计、举一反三、系统推进,高质量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得到省委车俊书记充分肯定。
(五)生态保护领域改革。深化环保审批服务改革,环保审批“最多跑一次”保留主项12项,子项15项;完成我市所有11个省级工业园区与6个省级特色小镇“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完成全市10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为全省最多。全省率先推进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改革,率先成立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协会,出台《温州市环保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搭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综合信息化平台,环保产业市场整顿取得初步成效。“环保管家”试点服务成为示范,“环保管家”试点被列入省环保厅与市委改革示范项目,瓯海电镀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得到高兴夫、彭佳学两位副省长批示推广及人民网、新华网等16家主流网媒采访报道。
四、存在问题和差距
虽然我市在生态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与先进城市经验仍然存在差距,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转型阶段,形势仍然严峻:一是部分地区党政及部门绿色发展理念尚未牢固扎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6个突出问题以及2018年被上级通报督办的其他环境污染问题,直指一些地方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对绿色发展新理念还未扎实落地,一些重大环保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近年我市美丽浙江建设考核全省排名靠后,说明各有关部门合力推进美丽温州建设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主城区管网老化破损、雨污混排突出、三级管、入户管建设及截污纳管推进还不快、主城区目前污水入河现象尚未彻底根治、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长期超负荷运转等。三是城市布局与产业结构问题突出。城市功能分区严重不足,工业区与居民区交错混杂,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虽然我市已经完成多轮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但区域性行业性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全市仍存在量大面广的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四是环境质量进入提升瓶颈期。受制于环保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布局不合理与产业结构“低小散污”等原因,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任务非常繁重。水环境质量方面,仍存在水质反弹隐患,剿灭成功的劣V类水质站位与整治好的黑臭水体面临较大的反弹压力;2018年省控以上站位Ⅰ~Ⅲ水质占比75%仅列全省第8,目前尚未达标的站位水质实现提标任务难度极大。大气环境质量方面,虽然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全省领先,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仅为中列,市区PM10、NO2等指标在全省的排位分别为第7、第9。噪声质量方面,2018年噪声信访量明显增长。五是科学精准监管能力不足。近年的大生态环保工作,侧重运动式整治,污染底数不清,较难开展精准化监管。全市一线执法人员仅360多人,相当于1个人要监管380多家企业,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监测执法设备不全,基层监测或执法用车保障也相对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多的工作任务要求;2018年信访投诉量虽同比下降,但仍处高位运行,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仍然不少,环境风险应急管控能力仍较薄弱。六是环保市场秩序相对混乱。虽然2018年环保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但我市各类环保企业资质不高、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尚未明显改善,市场秩序仍然比较混乱。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是我市完成机构改革后全面向污染宣战的第一年,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市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的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利民、惠民”的根本原则,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高水平创建“五美”新温州。
(一)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倒逼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新时代“两区”创建,以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加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全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时完成中央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紧盯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反馈具体问题、举一反三相关问题、交办信访件、生态环境部新交办整改问题等4张问题清单,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整改任务;同时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进驻迎检及整改工作。全力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切实加大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工业涂装等新一轮七大行业整治提升,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5000家污染企业整治,其中所有列入原地规范提升的企业完成整治工作,列入关停淘汰清单的企业依法完成停业关闭。全力推进“四无”整治行动,开展新一轮排查,重点对无环保手续的污染企业及污染据点开展综合整治,建立管理台帐,实施对账销号。大力培育绿色企业,组织实施绿色企业评选活动,落实奖励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绿色环保产业,培育绿色典型。实施重大项目环评咨询制度,对环境风险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招商引资和省市重点项目实施环评审批前期咨询,切实提前介入服务,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二)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清单管理,坚决打赢几场标志性的治污创美战役,集中力量解决与群众紧密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让温州市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打赢蓝天保卫战,以稳定实现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四大结构调整,狠抓工业企业VOCs、城乡扬尘、秸秆焚烧管控、车船移动源、燃煤锅炉整治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大气质量改善趋势。打好碧水澄清战,强力推进河、湖、库、江、海全域治水,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龙头,重点开展黑臭水体防反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问题整改、未达标水质断面、近岸海域污染泥浆入河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妥善做好珊溪水库取水口上移工作,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打准净土开拓战,完成全市9大行业1858家企业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加快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完成重金属污染减排任务。打稳清废规范战,开展危废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完善全市小微危废收运服务平台运行,健全大宗固废闭环式管理;争创“无废城市”,重点完成乐清瑞集、永嘉方盛两大工程建设,整体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水平。打靓美丽创建战,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为总抓手,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重点督导重点督导泰顺创成国家级示范区,精心推进14个美丽温州提升项目建设,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补齐生态保护短板,打造美丽温州鲜活样本,力争美丽温州建设整体进等升位。
(三)以能力提升为目标,着力构建现代环保治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转型要求,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健全基础制度,完善管理模式,壮大治理能力,进一步夯实现代生态环保治理体系。完善责任机制,重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企业环境行为的法律制度,强化公众保护与改善环境的义务,进一步夯实党政监管、企业治理、公众监督的主体责任。夯实基础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集中力量优质完成5大类7.8万个污染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建立全市污染数据库与污染地图,进一步打响污染普查“温州样板”。发挥市场作用,持续推进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改革,实施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持续开发应用技术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利用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协会成立的契机,进一步整顿环保行业市场秩序。深化设施提升,根据市政府“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年”的部署要求,组织实施环保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今年全市开工建设16个、建成7个环保基础设施,尤其要加大地下管网的整治建设力度,力争早日实现整体短板补齐;重点推进“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环保智慧二期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完善管理模式,持续推动“空间、总量、项目、许可”一体化管理。严格实施“三线一单”管控措施,形成全市域生态环保空间管控“一张图”,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控改革,深化“规划环评与区域环评” 改革,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基础制度,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力度,优化生态报表制度,完善生态环保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污染减排指标项目双控制度,筑牢生态环保机制基础。
(四)以群众满意为追求,打造寓监管于服务的工作格局。聚焦聚力严格执法监管,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要统筹兼顾,增强服务意识,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问题。强化执法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督察等工作,整合执法力量,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维护环境安全,聚焦饮用水源地、放射源、轨道交通噪声、预开发污染地块、危废贮存及消纳场地、受工业企业臭气污染的学校等敏感区域,持续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稳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强化信访处置,健全环境信访预警机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完善信访查处制度和积案化解制度,力争全市环境信访总量持续稳中有降。强化企业服务,制定优化企业环保服务新十条,具体实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环评审批事项、提速环保中介机构服务、环保柔性执法制度等十大举措,奋力开创环保为民新格局,提高企业满意度。
(五)以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持续加大生态文明理念宣传,重点讲述温州生态环境保护好故事、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拓展载体。实施全媒体融合宣传,继续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电台合作宣传,积极拓宽网络、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宣传平台领域,进一步巩固“温小保”品牌建设;创新推进环保公益创投示范项目,加大污染处理设施公众开放力度。打造阵地。持续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集群建设,谋划打造一个高标准的集科研、科普、教育、培训、宣传于一体的温州市生态文明宣教展示基地;打造1-3家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或绿色学校;扩大美丽温州之窗辐射面。充实队伍。强化环保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温州市环保志愿者联合会组织效力,实行项目化运作,不断完善组织推进机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完善舆情处置应对机制,第一时间高效引导舆情走向,确保环境舆情稳定。优化内容。聚焦梳理专题内容,建立资料库,强化学习培训平台建设;围绕环境整治、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等重点议题,开好新闻发布会,尤其加大生态环境典型违法案例的发布力度,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提升全民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