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温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期: | 2019-04-18 | 信息来源: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 作者: | 郭旦焱 |
4月15日至17日,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朱林森率队来温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王祖焕副主任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平阳县麻步镇400吨生活垃圾违法堆放点、鳌江镇3000吨建筑垃圾违法堆放点、滨海新区滩涂围垦项目、龙湾区龙湾二期围填海项目、永兴种业海水养殖厂、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检查。随后,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省市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参加座谈发言。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大贯彻实施力度,推动海洋环境、水资源生态保护,深入实施“碧水”十大行动,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海洋水生态环境和陆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为加快建成“五美”新温州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两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入海排污口设置管理、入海河流污染控制和削减、海上污染防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中央督察问题整改等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检查组同时认为,我市涉海涉水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处置设施瓶颈问题较为突出,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养殖污染需要进一步加强管控、执法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水环境保护任务仍然艰巨。
检查组指出,我市各级政府要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提升水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一要继续加大涉海涉水领域普法、执法、司法工作;二要科学处理海洋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三要进一步强化陆海污染的防治;四要着力抓好城市和农村供水节水工作;五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的污染治理;六要把两项执法检查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