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徐强中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徐强中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期: | 2019-12-25 | 信息来源: | 市人大 | 作者: |
(2019年12月24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徐强中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徐强中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其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