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区水环境治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关于市区水环境治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19-11-0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2019116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区水环境治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科学谋划,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和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市区水环境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省、市委确定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还存在市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管理滞后、部分河道水质不稳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进展不快、长效治理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快进度,高水平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确保11月底基本完成项目建设,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加大指导力度,严格落实建设标准,确保已建污水零直排区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排水许可证的发放,并对六小行业、商业综合体等各类排水单元开展督导,确保各类排水户规范化排水。

二、多措并举,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倒排时间,加快管网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并将排查数据及时纳入市排水公司的智慧排水管网信息平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坚持源头控污,加快老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管网改造,深入开展雨污分流改造,特别要重视山水河水入网整治工作,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低浓度运行及高水位运行等问题。加快管网的建设和修复工作,提高新建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做到还好老账、不欠新账。加快推进一、二级排水管网移交市公用集团,落实三级管网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确保管网有效发挥作用。

三、合力推进,强化要素保障。聚焦前期中央和省各方面督察反馈问题,形成合力,挂图作战,深化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和引导作用,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创新投融资政策,引导和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推广运用大数据、物联网、自动监测等技术手段,提升水环境治理技术水平。

四、落实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河道治理专业化水平,坚持河道水质监测通报制度,确保断面水质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进一步提高河长专业素养,提升河长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河长制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机制,倡导全民治水、全民监督,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审议意见和10个专项监督重点项目清单(附后)落实情况于2020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

市区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重点项目清单

 

根据前期调研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点面结合、以点促面、精准监督、有效解决问题的原则,按照市政府年度工作安排,梳理了下列十项市区水环境相关的突出问题。

1. 鹿城轻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于201912月底前完成。

2.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于201912月底前完成。

3. 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进水平均COD浓度于20209月底前明显提升。

4. 瓯江口污水处理厂进水平均COD浓度于20209月底前明显提升。

5. 南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于202012月底前提高到准IV类。

6. 已建成投用未移交的400公里一、二级污水管网于201912月底前修复完善后移交,纳入正常运维。

7. 鹿城丰门街道区域于20209月底前解决高水位运行问题。

8. 龙湾蒲州街道区域于20209月底前解决沿街店铺前雨、污水管网未及时清通、日常运维不到位问题。

9. 瓯海梧田-南白象片区于20209月底前解决截污纳管整治不到位问题。

10. 市区建筑工地建筑泥浆入河、建筑垃圾无序堆放问题于20203月底前出台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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