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2019-10-31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市于199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4年,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近年来,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推动下,全市各级政府把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构建具有温州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达151.1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23%,老年人口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的特点。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05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273家,占全市养老机构的67.4%;各类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083个。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3.4万人,覆盖2.3%的老年人群。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拓宽养老产业发展空间。一是强化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温州“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健康温州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中统筹推进。把养老工作纳入市对县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实行“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形成市县乡三级主要领导共抓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突出规划先行。出台《温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温政办〔2016〕139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编制《温州市区老年人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2017年修订),根据温州市经济社会和养老需求等不断调整完善老年人服务设施布局,全力做好养老服务设施的合理配建和有效利用。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5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21号),加大对养老服务和医养服务机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养老人才从业等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补助力度,进一步提升温州养老服务行业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坚持以建设推动发展,夯实养老产业发展基础。一是逐年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床位5.6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7张。在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总量的同时,注重优化床位结构,重点支持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型机构建设,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2.66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7.5%。二是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全市建成镇街养老服务中心74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804家,社区养老园25个,除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短期托养、家庭支持、心理疏导和康复辅具租赁省定六大功能外,更为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工作指导、人才培训等服务。三是逐步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办老年食堂、中央厨房配送、社会餐饮企业配送、养老机构辐射、邻里互助、互联网配送等六种模式,为老人提供集中就餐、送餐上门等服务,全市共建成1180个为老助餐点,进一步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和受益面。

(三)坚持全社会广泛参与,注入养老产业发展活力。一是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在做好政府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改革工作。建立温州市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运营商库,引进国内知名养老服务组织及本地为老服务组织13家。目前,全市85家公办养老机构和1635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会化运行。二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利用我市民间资本活跃的有利条件,以“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为契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引进天佑安康苍南颐养社区项目、国投怡馨苑养老院等9个民办养老大项目,总投资额约39.76亿元,进一步激发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活力。三是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为老服务。着力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进程。充分利用社区、社工、志愿者等多方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低偿、无偿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共有近2.7万名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700余名专业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专业“社工介入”服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爱老、助老、孝老的氛围。

(四)坚持从老人需求出发,提升养老产业发展质量。一是促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建成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养老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等为一体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实时更新老年人信息,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数字化管理。二是加强消防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整治提升,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的要求进行分类治理,完成183家民办养老机构和138家公办敬老院消防设施整改,实现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硬件全面符合消防技术要求。三是推行适老化环境改造。为特殊老年人家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无障碍改造,安装楼道转角爱心椅、配置爬楼机等,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适老需求。截止目前,共有1140户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温州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目前已招收全日制学生563人。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培训,每年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人员5000余人。每两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大赛,对优秀人员授予“温州技术能手”“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五是推进康养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此项工作写入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我市有5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康养体系建设试点,初步探索出“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医院、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护理站、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四种康养模式。目前已对657名老年人进行了生活能力评估,为165名老年人提供康养服务。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持续大幅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服务水平仍有明显差距。

(一)机构养老床位供给不足。根据省政府要求,2020年我市每百名老人机构床位数需达到4张,但目前我市每百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3.7张,离省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全市共有特困、低保和低保边缘老年人6.37万,但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仅14747张,政府兜底保障短板突出。

(二)养老服务品质不高。一是当前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多以供给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等基础性养老服务为主,对老年人需求较大的专业化服务供给不足。二是品牌养老服务企业培育不足,缺乏引领行业发展的标杆性企业,服务理念、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三)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总体上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稳定性较差,多是二度就业的“40”“50”人员及农村务工人员,工资待遇、职业认可度及社会地位偏低,有专业技能的年轻人从业意愿不高,整个行业缺乏专业管理、护理、医学等方面人才,导致养老人才供需严重失衡。

(四)资源统筹利用整合程度不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土地、资金、医疗、人才等支撑,而养老保障资源分散在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卫健等多个部门,部门间养老资源整合不够,不能完全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未能很好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加优质养老公共产品供给,打好养老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一)统筹养老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温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点到,资源整合)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职能作用,推进养老发展。二是加大创新支持力度。加强对涉及养老事业发展的土地、资金、人才等关键因素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标准。三是加强规划布局。编制温州市养老服务业“十四五”专项规划和 “十四五”市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明确未来一段时期的养老服务发展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推动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使用。老旧小区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大力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到2020年,县(市、区)本级均建有一家2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2020年,力争提前实现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连锁经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体化、社会化。二是实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对现有敬老院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提升,加快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敬老院建设,到2022年所有敬老院达到二级养老机构标准,护理型占比不低于总床位的50%。三是推行智慧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智慧养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实行养老服务信息全公开,为市民提供养老机构床位网上预约、养老设施手机端查询等便民服务。挖掘养老服务信息数据价值,实现养老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养老服务工作决策能力。

(三)规范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市场规范。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和养老机构备案制、会员制管理研究,开展养老服务市场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温州市养老服务协会,努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的养老服务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实行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等级评定,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民意调查,将评估、评定、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红黑榜奖惩制,推动形成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养老服务监督机制。三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机制。按照2019年《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90%以上。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努力提升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专业养老服务需求。

(四)扶持培育市场主体。一是加强培育力度。实施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准入“零门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提供服务、引导消费的作用,形成成块连片统一运营模式,引导养老服务企业朝着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在财政资金安排、建设用地审批和有关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引入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培育选树本地优秀企业,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放大标杆养老服务企业示范效应,以点扩面引领全市养老服务企业整体质量提升。

长期以来,市人大高度关注养老问题。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全市广大老年人的关心、对养老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会议的审议意见,努力推动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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