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8-06-2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阮云富

(2018年6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温州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

近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导,分管领导全力组织协调;市人大围绕“一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次开展视察督察活动;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功能区密切配合,全市上下形成了强势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有力推动了我市城乡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我们主要是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规范管理,着力构建固废污染防治体系

1.全面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台账管理等制度,定期更新公布辖区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以及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配套设施、贮存场地、处置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编制《温州市大宗固体废物贮存和利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目前我市大宗固废粉煤灰的主要去向为制砖厂,脱硫石膏和炉渣的去向主要为建材企业、制砖厂以及道路工程,基本能够满足综合利用。宏泽公司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年处置能力为15.8万吨,瑞安市天泽大有工业固废项目年处置能力达20万吨,基本可解决我市工业固废处置问题。据统计,2017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01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300万吨,利用处置率达99.57%。

2.全面加强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农村“垃圾革命”为主要内容的清洁乡村行动,并按照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先行区和绿色农产品主产区”的要求,推进省级区域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集成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推广、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肥药减量技术,建立示范、树立典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17年全市共回收农业废弃包装物261.06吨,回收率80.35%,处置237.97吨,处置率110.66%,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回收率70%、处置率90%的考核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行5种畜禽养殖污染在线智能化防控平台建设模式,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组织开展以排查消除养殖场、屠宰场废弃物(污水)处理隐患为重点的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养殖场、屠宰场的突出问题隐患,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畜牧业污染治理管理机制。

3.全面加强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行业规范管理,推行行业诚信考核,对 45家渣土运输企业143辆(次)渣土车、4个码头进行诚信记分,24家(次)泥浆运输企业因违法处置建筑泥浆被诚信扣分,4家(次)被暂停竞标资格,1家由住建部门列入“黑名单”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运管局、公路局等部门推广新型智能渣土车,市区完成更新364辆,利用新型智能车未密闭或禁驶路段限速、防拆、远程监控等功能,解决市区“滴洒漏”、监管难等问题。同时,我们还全力做好“大拆大整”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到2017年底,全市城中村改造共拆除13.56万户,面积1953万平方米,整村拆除110个村,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坚决杜绝建筑渣土、泥浆运输过程中乱倾倒、偷排等行为,保障城市道路、水体环境清洁。

(二)注重过程监管,着力推进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实施危废规范化管理,努力形成以处置基础设施为保障、以行政管理为抓手、以技术信息平台为支撑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新格局,实现了危险废物监管全覆盖和安全处置。目前我市危废利用处置单位44家,危废处置(收集)设计能力87万吨,其中危废利用处置能力45万吨,以废酸、废桶利用等为主;危废收集能力42万吨,以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为主。2017年我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2.83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23.70万吨,贮存量9.23万吨(主要是垃圾焚烧飞灰为主)。同时大力推进温州市西向生态填埋场建设(总用地680亩,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520万m3,服务范围为鹿城、瓯海、龙湾、洞头四个区),今年1月完成了规划核实验收和II标段(填埋区防渗工程)竣工验收,4月17日又完成了I标段和III标段竣工验收,特别是自去年1月5日启动飞灰应急填埋以来,目前共接收固化飞灰约5.5万吨,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2.大力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近年来,我市逐步完善医废收集和转运体系,建立了大医院、社区医院医废当天直运,卫生院、诊所等小微医疗机构“小箱进大箱”的工作模式,有效推进了医废的规范收集。同时,我市下定决心,集中力量推进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工程建设(处置规模为29950.5吨/年,安全填埋场库容为22万立方米,可填埋15年),2012年9月该工程项目建议书获省发改委批复,并被国家环保部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内31个重点项目,2013年12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6月22日取得了危险废物焚烧、安全填埋和物化经营许可证。随着市综合材料处置中心的建成投运,我市新增医废综合集中处置能力4950吨/年(总能力达9000吨/年),实现了我市医废处置能力略有盈余的可喜局面,有效保障了我市医废的集中安全处置。2017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量7273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3.大力推进进口废物监管。根据省环保厅下达的《关于开展浙江省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检查的通知》(浙环办函〔2017〕33号)及《关于开展浙江省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环办函〔2017〕80号)文件要求,开展进口废物企业专项检查,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环境违法行为,我市原有3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目前已经全面停止进口国外“洋垃圾”。

(三)注重创新方式,着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加强统筹谋划。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2016年)》、《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与标识标准》等制度文件,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任务、形成了标准,初步建立起了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我们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百日攻坚”行动》等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县乡村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2.城乡联动推进。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我们在城区住宅小区实行“三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基础上,近年来还在部分小区试行增加“厨余垃圾”的“四分法”,并逐步在城区范围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内推广。到2017年底,我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已经达到76.65%以上,其中,住宅小区82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达1418家。各县(市)也已于2017年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县(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也已达到20%。同时,全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2017年省下达我市目标任务分类处理村1000个,完成1575个(其中省试点村50个),完成率达150%。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分类处理村2347个,占应开展建制村5305个(不含城中村和和搬迁村)的44%。2017年6月20日,省委车俊书记考察苍南龙港镇中对口村,对我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促进源头减量予以充分肯定。

3.规范收运处置。实行“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是这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可回收物”主要由市民自行送往回收站出售或废品收购人员上门回收,并通过再生资源市场销往全国各大专业市场;“有害垃圾”主要通过市区12个收集点临时存放,定期送往市综合材料处置中心处置;“其他垃圾”主要由保洁员送至垃圾转运站,并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委托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收运处理。目前,全市共建有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共8285吨/日,实际处置能力已达到9205吨/日;全市已建5座填埋场处置设施,主要处置生活垃圾与飞灰。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处置量329万吨(其中餐厨垃圾7万吨)。

(四)注重严格执法,着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责任

1.强化协同配合。严格落实“一法一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公安、环保、交通、卫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间协作,探索建立医废“小箱进大箱”收集管理模式、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回收体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以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不断创新互联网+监管手段,从2014年启动建设固体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2017年7月份开始全面实行危废转移电子联单管理,率全省之先实现危废省控产生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联网覆盖率100%。

2.强化环境执法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执法监督制度,在市、区两级建立专人负责制,市级分条分块对各区进行指导监督,实行“网格化”管理,近三年来共查处涉危废领域环境违法案件120多件。结合我市工业企业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废物、电镀污泥、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处置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纠。特别是去年的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的信访件共516件(居全省地市第六,比第五名少了230件),其中涉及固废垃圾污染的有14件件,目前已经办结12件,还有2件正在加紧办理中。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窗口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报纸、电视、政务服务网、户外广告、自媒体和车载移动媒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分类制度、分类标识和资源回收利用等知识的宣传,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和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同时,我市完成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成立全国地级市首个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全面升级“温州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创新推出县市区双微矩阵、在线举报、权威发布等功能,微信微博共发布图文消息1000余篇,环保微信荣获“中国十大绿色环保主题微信公众号”,我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在全国120个重点城市位列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划布局还不够合理。目前我市固废污染防治规划还难以有效统筹工业农业生活三大领域,在构建不同产业间固废的梯级利用、循环利用体系方面,还缺乏政策支持和顶层设计。二是基础设施短板还比较突出。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依然不足,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能力普遍吃紧(全市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共8285吨/日,实际处置能力已达到9205吨/日)。同时,我市工业固废、危废处置能力缺口还较大,危险废物占比最大的表面处理废物年产生12万吨左右,每年有超过一半外运处置,金属表面废物等本地化处置难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我市垃圾焚烧飞灰消纳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也是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要问题,目前飞灰固化块乐清市堆积约11万吨、平阳县堆积约1.5万吨,瑞安市飞灰填埋场库容也将于年内耗尽,形势比较严峻。三是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低层次、简单化的水平。目前市级层面尚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我市新、改、扩建住宅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还缺乏规划指导、建设标准和机制约束。同时,针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我市也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比如公众混合投放生活垃圾习惯急需完善、分类收集设施急需升级、垃圾回收体系急需改进等。四是固废污染防治的管理能力还不足。虽然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攻坚态势已逐步形成,但我市垃圾分类、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废闭环式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各项工作量大面广。目前,我市基层政府和部门设立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还为数不多,而且大多数为兼职人员,加上调动频繁,新人较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管理能力的提高。五是固废污染防治的氛围还有待加强。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还不够,还没有形成人人共同参与管理监督的局面,垃圾分类处置理念也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非法倾倒、焚烧垃圾事件也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全力推动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个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本大计的高度,是对新时代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顶层设计。为此,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着力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统筹治气、治水、治土、治废,把固废污染防治作为核心战役来打。主要是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相结合。按照“高处定位、高点定标、高效推进、高质开局”的要求,全面谋划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全力守住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底线,努力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打造美丽浙江的温州样板。二是与全面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相结合。深入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2”整改方案,抓紧抓实中央督察组反馈的固体废物处置相关问题整改,认真卡牢2018年6月底、2018年年底、2018年后等三个时间节点,进一步倒排计划、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成效。三是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相结合。上个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会在温州成功召开,得到了生态环保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温州还成为全国污染源普查整市试点地区。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完成清查建库、入户调查等重点任务,摸清我市生态环保特别是固体废物的底数,为实施精准科学的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大力开展“无废城市”试点申报和创建,深入实施五大攻坚行动。“无废城市”创建是国家生态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8个国家部委推出的深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零增长”、主要农业废物“趋零排放”、原生垃圾“零填埋”、城市餐厨垃圾“零排放”、主要危险废物“环境零风险”、可利用垃圾资源“零废弃”的示范模式。为此我们将积极开展“无废城市”试点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努力实现固体废物绿色发展模式,为打造美丽中国温州样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具体是实施“五大攻坚行动”:

1.实施垃圾分类攻坚行动。按照《温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突出抓好“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制度创新、文明风尚”等重点内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今年市区要达到80%以上,各县(市)要达到5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92%以上。同时,按照省里提出的“一三五、三步走”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到今年底我市实施分类处理村达到1081个,全市覆盖率超50%,到2020年全市分类处理村覆盖率达到85%,2022年实现基本覆盖。

2.实施工业固废规范管理攻坚行动。全面加强危废经营单位、重点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季度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核查,并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技术力量,对重点产废企业开展危废管理评估服务,确保今年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0%以上。进一步完善固废信息化监控网络,依托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固废转移的闭环式智能监管,今年要实现省控重点企业和危废经营单位100%入网。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抓好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实施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计重,2018年基本实现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

3.实施农业废弃物治理攻坚行动。我们将加大畜牧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对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建设封闭式集粪棚,对敏感区域的大型规模养殖场要逐步建设臭气治理系统,并出台全市死亡动物跨区域联动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化防控,确保机制到位率常年保持在100%。同时,积极开展全市秸秆利用示范点创建和22个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点建设,今年要实现化肥减量1100吨、化学农药减量20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80%以上、处置率90%以上。

4.实施建筑垃圾处理攻坚行动。按照《浙江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要求,将建筑垃圾中转、处置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设备,对装潢垃圾、拆后建筑垃圾及工地废弃物等实行自动分拣、破碎,用于工地回填或就近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外运,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同时借鉴杭州、上海等城市先进经验,推广固液分离技术运用,加快推进建筑泥浆减量化资源化。

5.实施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攻坚行动。加快推进瑞安、乐清、永嘉等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场扩容建设和瑞安、平阳、乐清、永嘉等地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卫生填埋场建设,全面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加快推进瑞安工业固废焚烧项目等工业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并力争早日投入运行,防止“垃圾围城”现象。同时,抓紧做好乐清市大荆镇瑞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城市矿产无污染循环利用项目(表面处理废物年处置规模8万吨),力争2018年10月建成投运;紧紧盯住温州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终极处置项目(表面处理废物年处置规模7万吨),力争实现2018年底前主体工程建成,尽快补齐我市金属表面处理废物每年12万吨的处置缺口。

(三)健全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固废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制度政策集成,针对工业农业生活三大领域及产生、收集、分类、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努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针对人大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及时改进和推动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一法一条例”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强环保执法和立法研究。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长效化、常态化,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执法效果。开展“清废净土”专项执法攻坚行动,查处一批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以铁的手腕全力遏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态势。同时,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立法研究,通过立法加快实现以资源产出和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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