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关于检查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8-06-2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王爱光

2018626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4月至6月,对我市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410日,在全省人大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视频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作专题动员部署,并邀请国家环境部固废管理中心的专家作讲座。本次执法检查共组织7个检查组,葛益平主任率先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其他常委会副主任陆续带队到10个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召开了15个座谈会,实地查看了35个现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紧跟部署,上下联动,在当地开展自查自纠。66-6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率执法检查组来温开展执法检查,充分肯定我市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各项工作,并提出针对性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对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固废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出台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近年来,我市在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固废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市政府先后出台《温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2016年)》,制定《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和标准,初步形成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温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温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品种目录》,进一步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制定出台《2017年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编制《温州市大宗固体废物贮存和利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的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推动危废环境管理的措施,实现危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各县(市、区)也都积极制定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固废处置能力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全市已建成12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焚烧厂8座,填埋场4座,总处理能力8840/日。市区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已投入试运行,处置能力200/日;瑞安市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已开建,处置能力150/日,目前完成主体工程,为推行垃圾分类“四分法”打好基础。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方面,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台账管理等制度,终端处置设施逐步完善,宏泽热电公司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联产项目年处理能力15.85万吨已投入使用,天泽大有工业固废项目年处置能力20万吨已完成主体工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99.57%农业废弃物方面,积极开展整治行动,推进示范建设,加快智能化防控平台建设,回收农业废弃物包装率达80.35%,处置率110.66%,超额完成省标准。建筑垃圾处置方面,全力做好“大拆大整”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得到有效抑制,建筑渣土、泥浆运输中的乱倾倒、偷排等行为得到严格管理。积极加快推进建筑泥浆资源化,综合资源化利用能力逐步加强。危废处置方面,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了危废监管全覆盖,全市范围内的危废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即温州市危废集中处置中心),20176月已取得经营许可证,年处置规模达3万吨,同时具备处置医疗废物能力0.5万吨/年。

(三)逐步引导推广,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全面启动。2015年试点以来,我市不断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在垃圾分类推进方面,在现有“三分法”为主的基础上适时推广“四分法”,分类收集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17年底,我市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已经达到76.65%以上,其中,住宅小区82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达1418家。各县(市)也已于2017年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全力推进,2017年省下达我市目标任务分类处理村1000个,完成1575个(其中省试点村50个),完成率达150%在收运处置方面,各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正逐步规范。“可回收垃圾”主要由市民自行送往回收站出售、物业回收或废品收购人员上门回收,并通过再生资源市场销往全国各大专业市场;“有害垃圾”主要通过市区12个收集点临时存放,定期送往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处置;“其他垃圾”主要由保洁员送至垃圾转运站,并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委托特许经营企业进行收运处理。在创新引导方面,在传统的宣传基础上,积极探索兑换回收管理制度,以洞头寮顶村的“垃圾兑换超市”和龙湾金御湾小区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等为试点,逐步增强居民分类意识。

(四)加强执法监管,全民参与的氛围初步形成。不断强化固废污染防治责任和执法,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环保部门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强监管措施。20177月全面实行危废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实现危废全过程监管。结合我市工业企业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废物、电镀污泥、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纠,近三年来共查处涉危废领域环境违法案件120多件。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增强企业和老百姓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和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有序推进我市固废污染防治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一是思想重视不够,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污染防治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对固废防治工作的重视不够。相关部门对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存在差异,实际工作中配合不够、政策协同不足、法律落实不到位。公民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形成,企业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固体废物产生量大、临时积存量多。相比2016年,2017年我市生活垃圾处置量增加32万吨、工业危废产生量增加3.95万吨。由于“大拆大整”的强势推进,2017年,我市建筑渣土同比增加268万方,鹿城区尚有200万方建筑垃圾待处理。三是污染防控风险隐患多。部分地区危险废物不当堆存、非法倾倒处置问题时有发生,多地发现垃圾填埋场渗漏液违规排放等,部分处置设施运行不规范、不稳定,对大气、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威胁。四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新形势、新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新问题随之产生,如快递包装废弃物、报废汽车等快速增长,污泥、活性炭等污染治理副产物大量产生,加剧了环境污染。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较慢。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近几年取得一些进展,但是与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任务相比,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尚处于简单化的起步阶段。一是实际效果还不够明显。从数据上看,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已达7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也累计完成垃圾分类处理村2347个,但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大多流于形式,大部分仅仅是有了垃圾分类设施,实际上还是“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状况。二是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不足。根据省政府上半年颁布的《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省要采用四分法(可回收、厨余、有害、其他四种)。目前,除市区建成厨余垃圾处置设施200/日投入试运行和瑞安市在建以外,其他各县(市、区)均无厨余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项目。三是生活垃圾配套处理设施落后。垃圾转运站、垃圾运输车等配套设施比较落后,城区多数转运站坐落于老城区的居民区内,由于设备老旧,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垃圾运输车未及时更新,存在二次污染隐患,城区尚有603辆黄标车仍在使用。四是宣传引导不够。一方面对垃圾减量分类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如近年来,公众对垃圾分类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简单认识上,相关部门并没有通过更多的宣传渠道,把分类的详细知识及时地传递给市民。另一方面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分类处置相关配套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从而让公众参与的热情大打折扣,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分类意识淡薄。

(三)终端设施处置能力不足。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全市共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8285/日,实际处置已达到9205/日,基本处于超负荷运行。乐清市每天日产垃圾约1380吨,目前只有一个德力西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能力1200吨。此外,飞灰填埋场建设严重滞后,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飞灰难以处置,全市尚有约13万吨飞灰暂存。平阳县飞灰填埋场尚未完工,乐清飞灰填埋场尚在环评阶段,瑞安、永嘉等地填埋场库容量将消耗殆尽,垃圾焚烧飞灰消纳矛盾突出。工业可燃固废处置方面,瑞安市天泽大有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尚未投产,全市每天产生的工业可燃固废仅靠温州宏泽热电项目处置,不能满足需求。以市区鞋都工业区为例,每日会产生200-300吨废弃皮革边角料,尤其是在生产旺季,工业可燃固废产生量激增,加上皮革边角料等未按规范收集,乱倒乱烧或混合在生活垃圾里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危废处置方面,危险废物占比较大的金属表面处理废物年产生12万吨左右,由于我市金属表面废物终端处理设施能力只有1.65万吨,处置能力缺口10万多吨,每年有大部分外运处置,本地化处置困难,对照省政府要求的到2020年“工业固废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

(四)固废全过程管理有待强化。一是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仍不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精细化程度偏低,危废的收集、转运和处置尚未形成完善的闭环式管理模式,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二是医废收集体系需加强。一些小微医疗机构、诊所的医废收集尚未形成完整高效的收集体系,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未做到全覆盖,收集转运存在不规范现象,特别是一些基层、偏远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废,没有达到48小时内收集转运的要求。三是固废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较低。我市工业企业较多,其中“低小散”企业的比例较高,由于工业固废收集处置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保障不足,利用处置费用高,部分企业为谋求高额利益而逃避环境监管,非法转运、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把本应由污染企业承担的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五)监管队伍和机制有待改善。在监管队伍方面,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涉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进口废物等,涉及面十分广泛,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要求高,监管工作负荷重、难度大、专业性强。各地普遍反映固体废物监管机构不全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能力薄弱执法资格不够等问题,而且越到基层越明显。在监管体系方面,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监管涉及环保、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实际工作中存在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导致危险废物跨区域运输存在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在医疗废物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盲区,难以做到监管无缝衔接和全过程监管。

三、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固废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绿色发展、清洁发展、循环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打好的一场硬仗。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构建政府企业公民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基础工程,是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既要有阶段性工作攻坚的部署,又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要始终把生态环保工作的历史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深化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要把法治教育和道德教化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宣传进小区”等一系列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深入人心,努力构建政府企业公民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

(二)强化责任,协同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由环保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构建块抓条保、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监管合力。二要加快推进全市统筹管理。统筹建设和管理全市的终端处理设施,架起供需传递平台,妥善解决固废处理设施建设的“邻避效应”,推动终端处理设施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建设全过程信息公开,力争将“邻避”变成“邻利”。三要坚持城乡同步发展。当前城市固废的分类、处理、收集工作已经日趋完善,但是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的固废处置能力还远远不够。要坚持城市农村两手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农村固废的治理。

(三)完善设施,提高固废污染处置能力。一要进一步完善终端处理设施。要针对当前固废处置能力的缺口,切实解决固废终端设施选址难、建设难、投资难的问题,借“大建大美”的良好契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飞灰填埋场、工业固废及危废等处置设施建设。二要进一步完善收集体系。尤其是针对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的、“低小散”工业企业以及收集不规范的小型偏远医疗诊所,要完善收集体系,推行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行高效便捷的收集模式,确保固废收集和管理覆盖面全方位、无死角。三要积极探索资源化综合利用。畅通产废单位与综合利用单位的信息渠道,不断拓展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提高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针对温州“大拆大整”后建筑垃圾消纳困难的现状,积极探索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方式,大力扶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与城市道路交通、河道堤防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大力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技术。

(四)突出重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扩面提质工作。一要全面推进源头减量。结合温州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垃圾分类“四分法”和“三分法”在温州实际运用的相适度,科学确定分类办法,把源头减量工作做好。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生产环节要控、流通环节要限、消费环节要管、投放环节要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标准,确立强制分类类别,制定强制分类行动目标,在此基础上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二要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收集、运输、回收和处置体系,加大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车等转运配套设施和住宅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力度,合理设置回收网点,推动垃圾回收逐步规范。三要完善法制保障。要加快启动垃圾分类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垃圾分类。对照先进地区立法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市人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打下基础。同时要尽快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措施,为垃圾分类的立法工作打好基础。

(五)全面发力,全速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层层压实责任,从严问责,主动担当,明确整改“责任制”,从制度上、体制上确保整改工作落地。二要紧扣时间节点。紧扣20186月底、2018年年底、2018年年后、20193月等时间节点,倒排计划,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三要加快整改进度。抓紧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的固体废物处置相关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个个见实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特别是乐清市、平阳县飞灰暂存和瑞安市东山垃圾填埋场等6个渗漏液处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要不折不扣限期整改到位。

(六)加强监管,健全固废污染防治长效监管体系。一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固废监管全过程、闭环式、信息化监管网络体系,完善危废、一般固废等信息化平台的规范管理,建成覆盖固废产生、转移、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对固废“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跟踪监管。二要加大执法队伍保障。加强和优化基层环保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抓住这次机构改革的机会,研究提出和优化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具体办法,尽快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的编制和执法资格问题,确保基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提高固废执法水平,使执法能力与需承担的执法任务相匹配。三要持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环保监管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危废执法监督制度,通过加大检查力度,树立守法典范,以典型案例威慑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依法采取防止污染和危害举措,全面建立环保责任制度,提升企业环保主体意识,达到“被动执法”到“自觉守法”的意识转变。同时要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提高技术、工艺的环保水平,减少工业固体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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