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期: 2018-12-29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市人大机关一楼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期两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副主任仇杨均、徐育斐、任玉明、王祖焕、潘孝政、厉秀珍、张洪国和秘书长陈锋进出席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共48人。市政府市长姚高员、常务副市长陈建明、副市长殷志军,市监委副主任郑瀚,市中院院长徐亚农,市检察院检察长程曙明,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应邀听会。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建明所作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和关于2017年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中院、市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主任陈祖明所作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栋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印发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主任赵有力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宣安所提请的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赵有力所作的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阮云富所作的关于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吸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起草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市政府研究处理。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直机关工委等十个重点审查部门2019年的部门预算(草案)。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锋进提请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个别工委设立和更名的决定(草案)以及市人大个别专委设立和更名的议案(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及设立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的决定、关于市人大内司委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及设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的议案。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建明提请的关于设立“温州民营企业家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设立“温州民营企业家节”的决定。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宣安提请的关于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的方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五、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会议决定免去:陈强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方勇军的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谢逢越的原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冯金考的原温州市规划局局长职务、周守权的原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张亨利的原温州市农业局局长职务、张纯芳的原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程锦国的原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潘黄星的原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王丽峰的原温州市林业局局长职务、汤筱疏的原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王爱香的原温州市旅游局局长职务、王仁博的原温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雷文东的原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谢作幸的原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何宗静的原温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贾焕翔的原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朱云华的原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项伟胜的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顾威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郑邦良的原温州市招商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孙维国、娄绍光、李无文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阳栩为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贾焕翔为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冯金考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潘黄星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周守权为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亨利为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朱云华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程锦国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张本锋为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叶军毕为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雷文东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刘峰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汤筱疏为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王仁博为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章月影为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陈向东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顾威为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夏禹桨为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局长、项伟胜为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二)会议免去:张建民的原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敏强的原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徐文理的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谢逢越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建民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敏强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延申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金浩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会议免去:杨际平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陈晔、袁渭生、叶炳光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谢作幸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上,葛益平主任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主持举行了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六、葛益平主任在会议结束时作重要讲话。葛益平指出,本次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和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关事项,达到了预期目的。葛益平要求,一要认真对待,进一步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顺、代表建议涉及问题落实率不高、污染防治有待加强、审计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工作。二要履职尽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新任命的同志特别是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要不负重托、依法履职,努力干出一番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和历史检验的业绩,特别是要做好工作衔接,坚决完成本部门的机构改革任务,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履职机制。三要总结经验,深入谋划2019年工作思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人大有为”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务虚会的精神和市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集思广益做好各方面的沟通对接,修改完善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四要精心筹备,全力组织开好市人代会。要制定计划、倒排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请假:朱荣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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