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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项举措,驻人大纪检监察组积极出招

发布时期: 2017-09-27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 作者:


“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采取四项举措,全面落实人大机关科级及以下64名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一是迅速贯彻落实

市纪委专题部署会议后,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迅速行动,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支持。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加强与机关党委、人事处的沟通,下发《关于建立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廉情信息库的通知》文件和填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和进度。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

对象上全覆盖,从科级干部延伸到全体干部职工及事业干部,做到监督对象建档“不留白”。内容上充实完善,增加配偶子女出国(境)求学、收受礼品(礼金)上缴、操办婚丧喜庆、个人劳务所得情况以及岗位廉政风险等内容。队伍上发挥纪检监督网络作用,由纪检员承接建档基础信息填报,逐层分解,落实到人。方法上注重协调沟通,加强与委局信访室联系,对人大机关信访线索进行梳理,走访机关每个党支部进行宣传落实,确保人大机关廉情信息库建设平稳有序开展。

三是严把报告内容

为确保廉政档案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和严肃性,要求每一个干部职工在填报时要同时报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为每人准备专门档案袋,本人填报签字密封后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纸质档案需附上个人承诺书。落实专人整理归档,对每一份报送的个人材料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对存在空白未填报部分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做到填报内容应填尽填“不留白”。对有意瞒报、漏报、错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管理运用

加强廉情档案管理,配备专门密码柜、专用电脑及相关设备,对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分别进行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制定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做好保密工作,调阅和使用廉政档案材料,须经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同意,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强化廉政档案的运用,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察、推荐、提拔任用、考核、评先评优以及责任追究等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动态监督,规定每年3月前进行集中更新,平时进行实时报备,全面掌握了解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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