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世强
(2017年6月27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我市当前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将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要“短板”和关键一环来抓,组织实施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大力发展公办园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两轮驱动”的发展思路,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师资结构基本确立的“三确立”目标基本实现。全市现有幼儿园1486所,在园幼儿32.09万人,3至5周岁幼儿入园率为97.5%,公办幼儿园144所、在园幼儿覆盖率为14.68%,民办幼儿园1342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90.3%。
对照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总目标和2016年阶段发展目标,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提速提质明显。一是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方面。全市普惠性幼儿园1154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83.2%,超额完成13.2个百分点。二是等级幼儿园建设方面。全市等级幼儿园1314所,占比为88.43%,其中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94.92%,超额完成6.92个百分点。三是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全市专任教师(含园长)21790人,持证率达80%,超额完成10个百分点;全市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为86.57%,超额完成10.57个百分点。
二、主要项目推进情况
(一)落实政府职责,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一是以政策促落实。制定出台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方案和年度任务分解,同时,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持有教师资格证比率、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评估标准、巩固无证幼儿园整治、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等10个方面分别出台配套政策,有效落实三年行动计划。二是以会议促落实。连续两年在洞头和泰顺召开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会,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总结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落实情况,研究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中的困难和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以考核促落实。将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任务指标,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的年度工作考核、市政府重点工作考核、温州教育“补短板、育亮点、树标杆”专项攻坚行动、教育科学和谐考核等五大目标考核,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学前教育发展。
(二)注重规划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一是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在全市11个县(市、区)及浙南产业集聚区完成教育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加紧编制学前教育专项规划,争取于10月份完成规划调整和编制。二是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强力推进“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等形式,近两年全市新增幼儿园100所,新增幼儿园建设面积13.2万平方米,新增幼儿学位1.9万个,有效缓解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三是加强住宅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管理。严格落实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同步”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近两年完成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移交12所,并将移交新一批公建配套幼儿园。
(三)坚持公益普惠,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强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同时,通过“扶持、规范、引导、统筹”四项举措,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助推行动。一方面,严格甄别筛选。已出台《温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加快各县(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对民办幼儿园的资质要求、办园行为、收费合理、人员配备等条件严格要求,通过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等程序筛选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1010所。另一方面,努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各县(市、区)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机制,突出在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补助、教师参保补助、教师年工资补助、新园开办补助等方面进行奖补,不断激发举办人办园积极性,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四)多管齐下施策,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一是抓好学前教育人才培养。立足抓源头,联合在温高校加大专业师资培养力度,2015、2016年在温高校共招收学前专业学生1127名,温大五年制学前教育招生名额在原定500名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了400名。温大成教学院、温职院均开设全日制学前教育自考专业。二是做好优秀毕业生招录。努力吸引在温培养的优秀毕业生留在温州,鼓励采取灵活变通的操作方式,各县(市、区)提早启动幼儿教师招录工作,近两年全市招录幼儿教师419名。三是提升教师持证率。立足于教师执证上岗,建立幼儿教师资格证考取和教师学历提升奖励制度,对取得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的幼儿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近两年全市幼儿教师持证率提升31.86个百分点。
(五)狠抓科学保教,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一是借力创建提等级。针对我市幼儿园“低、小、散”的现状,积极推进等级幼儿园创建工作,近两年共创建等级幼儿园396所,撤并“低、小、散”幼儿园65所,等级幼儿园占比提升了24.4个百分点、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提升了11.8个百分点。二是借力典型强示范。开展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街道)的创建,近两年创成先进(达标)乡镇(街道)54个。狠抓保教规范化建设,组织评选市示范功能室52个,市卫生保健示范基地18个。三是借力整治查无证。2015年全市整治无证园433所,率全省之先实现了幼儿园辖区内“零无证”,在此基础上,2016年继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严防无证园反弹回潮。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投入不够到位。去年我市学前教育经费占比仅为4.04%,与省平均水平差1.8个百分点、与2016年度目标差1.96个百分点。个别地方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模糊、力度偏小、方式单一。
(二)教育资源结构不均衡。我市公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市幼儿园总数9.7%,尚未形成“公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优质学前资源大多集中在城镇,农村学前教育整体水平还较低,乡镇中心幼儿园有一半是民办幼儿园。
(三)师资队伍水平不够高。经过近两年努力,虽然幼儿教师持证率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数大幅提升,但占比仍列全省末位。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占比低,各县(市、区)每年考录的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民办幼儿园待遇低,幼儿教师队伍流动性大。
(四)住宅区配套园不完善。虽然各县(市、区)都已出台住宅区配套园管理相关政策,但除了鹿城、龙湾、瓯海区外,其他县(市、区)尚处于启动阶段,个别县执行情况不乐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工作谋划保障水平。一要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对照《条例》查找差距,研究举措,尤其在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比、乡镇公办园建设以及非在编教师待遇等政策实施上要加大力度推进,贯彻落实好《条例》。二要谋划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是学前教育第二轮行动计划收官之年,要综合考虑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及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制定实施温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争取到2020年,各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统计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9%。
(二)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扩展力度。一要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以“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为契机,结合新住宅开发、农房集聚、低效土地利用等,优先安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重点抓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按照小乡镇至少1所、大乡镇至少2所的要求切实落实到位。二要实施等级幼儿园创建工程。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等级幼儿园的数量,引导三级幼儿园创建二级园或一级园,争取到2020年,省二级以上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60%。三要实施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工程。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实施意见》,针对优质普惠性民办园开展优价购买服务。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经费使用和办园行为监管,让更多的民办幼儿园承担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一要严把幼儿教师准入关,提高专任教师持证率,争取到2020年教师持证率达98%。二要整合在温高校办学资源,通过扩大招生规模、定向培养、助学金奖励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教师培养渠道,为2020年的入园高峰做好储备。三要根据《浙江省公办幼儿园的编制标准》要求,做好公办幼儿园人事核编,补足补齐教师编制,同时通过政策争取、调剂编制、考核推进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力量不足问题。四要建立多元开放、立体交叉的幼儿教师教育与培养体系,重点探索对农村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途径。五要通过政策调控,建立非在编教师年工资补助机制,确保非在编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