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治水办、环保局、住建委、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印发<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人大常办〔2016〕31号)、《印发<关于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人大常办〔2016〕32号)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秀珍将于5月12日带队到瓯海区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程安排
5月12日(星期四)下午两点在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平台集中。先视察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水共治”相关实地视察点,后听取区政府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座谈。
二、督查组成员
厉秀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增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
周德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委员
傅剑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当地市人大代表2名
市治水办、环保局、住建委负责人各1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并通知2名当地市人大代表参与此次督查活动,落实好视察所需车辆;
(二)请瓯海区政府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汇报准备,准备书面汇报材料20份,并安排好大气污染和“五水共治”相关实地视察点各一个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