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瓯海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期: 2016-05-12 信息来源: 作者:

市治水办、环保局、住建委、瓯海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印发<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人大常办〔2016〕31号)、《印发<关于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人大常办〔2016〕32号)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秀珍将于5月12日带队到瓯海区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程安排

  5月12日(星期四)下午两点在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平台集中。先视察大气污染防治和“五水共治”相关实地视察点,后听取区政府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座谈。

  二、督查组成员

  厉秀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增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

  周德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委员

  傅剑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当地市人大代表2名

  市治水办、环保局、住建委负责人各1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瓯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并通知2名当地市人大代表参与此次督查活动,落实好视察所需车辆;

  (二)请瓯海区政府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汇报准备,准备书面汇报材料20份,并安排好大气污染和“五水共治”相关实地视察点各一个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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