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 2016-10-20 | 信息来源: | 温州市软新科技有限公司 | 作者: |
(2016年10月26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市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以“乱停车、乱占道、卫生脏乱、设施破乱、绿地杂乱”整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城市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效是在严管高压态势下取得的,稍有松懈就容易反弹,特别是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部分管理环节薄弱、城市日常维养投入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力量下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要全面推广鹿城“两个50%”的网格化管理经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机关干部深入网格一线,结合村居力量,增强网格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和效率,破解基层管理力量不足难题。二要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管理,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解决好“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三是强化督考。进一步明确我市城市管理目标要求和分类标准,明确各类管理目标的
责任主体、作业标准、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考核力度,
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一要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从体制、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优先考虑发展公共交通,加快BRT线路及延伸问题的研究论证,加大对公交的投入建设力度,引导公交出行。二要大力推进停车场建设。尽快研究出台利用拆后土地和边角地作为停车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立体停车库建设,探索公园、学校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缓解停车矛盾。同时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被占用停车场的功能回归。三要全力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综合测算、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市区生活、工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尤其是永强焚烧厂二期、天长岭垃圾综合填埋场等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并投入使用,着力缓解市区垃圾处理难题。四要加大道路综合整治力度。科学设计道路整治方案,合理安排资金投入,落实要素保障,加快政策处理,统筹考虑道路附属地下管网的配套完善,确保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五要加快城市智能科技化建设。增强科技管理手段,推进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以智能化水平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三、强化整治,努力规范城市环境秩序。一要堵疏结合,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加快推进差异化停车收费,加快泊位流转。加强治理机动车乱“加塞”、乱掉头、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行车秩序。突出源头监管,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为主的非机动车规范整治。二要加快推进环境整治向背街小巷延伸。尽快研究出台综合整治方案,联动推进旧住宅区、支小路、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打通“微循环”、优化“微环境”,完善旧住宅区物业管理体系,使城市处处体现品质之美。三要加强建筑工地标化和渣土车运输管理,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解决工地出入口污染、渣土车滴洒漏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要围绕增强市民主人翁意识,把加强宣传引导作为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一要加大《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实施力度。加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文件,强化以典型案例宣传提升条例知晓度,有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二要突出媒体宣传。针对不同对象、群体,发挥报纸、电视等传统宣传阵地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常态化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要发动社会广泛参与。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单位建设,组织市民参加环保公益活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规范。特别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等制度,增强市民共建共享意识。四要密切交流互动。加快城市管理互动网络建设,通过专家咨询会、意见征求会、违法行为随手拍、网络互动对话等形式,让市民与相关部门直接沟通和对话,加深理解,形成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17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