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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字体:[ ]     发布日期:2015-12-25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1223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温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按照审议意见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施生态化战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化“六大行动”,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抓好任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了新成效,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中向好趋势。截至1130,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5%,其中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2%,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5%,较去年同期提高1.8%主要工作有: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2014年出台《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及6个专项实施方案基础上,制订了2015年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了2015PM2.5下降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治理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印发了《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以及县(市、区)、功能区考核考绩中的分值比重,对大气污染防治实行最“严”考核,明确提出PM2.5年均浓度不降反升的地方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结果与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相挂钩。定期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协调落实能源结构调整、高污染行业整治等大气污染重点领域的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保障。市大气办定期通报PM2.5、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以及燃煤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形成强力攻坚的工作氛围。

(二)突出重点难点,深化六大行动,加强关键领域的污染治理。

一是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目前甬台温、金丽温长输管线已完成80%工程量,市区液化天然气(LNG)应急气源站预计年底建成。稳步推进核能、太阳能、风能的开发利用,苍南核电项目已正式启动前期论证工作,乐清正泰1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平阳西湾风电场即将投运。落实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通告,市区禁燃区由2014133.9平方公里扩大到目前509.35平方公里。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规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累计下降1.1%,预计全年下降2%以上,能够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二是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今年全市范围内已完成“黄标车”淘汰34572辆,超额完成省、市下达指标任务。严格车辆准入制度,全市有效期内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59%,机动车环检率达90.23%。继续大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市区新增公交车206辆,新增常规公交线路3条、优化35条,开通社区巴士线路7条,首条快速公交路线(BRT)即将试运行,“我看行”公交智能查询系统实现市区常规公交线路全覆盖。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点710处,累计投放公共自行车21000辆,实现了三区全天24小时、跨区域“通借通还”。

三是有序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完成了200多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以及浙能乐清电厂、温州电厂各1台机组清洁化改造,全市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窑)炉全部达到2014年新标准要求。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VOCs污染源排放基础调查完成率达96.3%,并提前完成化工、涂装、包装和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以及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年度任务。

四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在2014年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基础上,新增完成淘汰9.6万吨炼钢、13.45万吨造纸、750万米印染、92.04万升电镀、4.58万吨医化等新列入国家、省级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加快推进市区“退二进三”,市区高新区、黎明工业区、吴桥工业区、双屿鹿城工业区、大学科技园等工业区块“退二进三”成效显著,涌现了智慧谷、东瓯智库等“退二进三”典型示范项目。实施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积极推进瑞安、平阳、苍南等地印染企业集中入园,121日开始对未入园的印染企业开展“零点行动”,已全部关停瑞安31家、平阳8家、苍南13家未入园的印染企业。

五是深入推进城市扬尘和烟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七个100%”规定,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面积900万平方米,市区270个工地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建立了建筑垃圾动态数据库。加大机械化作业投入,市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已达到58%以上,各县(市)城市道路机扫率已达到45%

六是全力推进农村废气控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建立了温州一鸣奶牛场秸秆饲料化利用、苍南净源菇业秸秆基料化利用等秸秆利用示范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16%。加强矿山粉尘防治,制定市级矿山粉尘防治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矿山粉尘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完成了7座绿色矿山建设、19个矿山粉尘防治,重点治理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51%,粉尘防治达标运行率达73%,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绿化造林面积8.7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三)紧盯考核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完成省级考核任务。一是加快推进“一区一热源”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调研,启动了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规划编制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已分别制定了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方案。目前,乐清环保产业园,龙湾蓝田电镀基地、平阳水头皮革基地工业园、平阳电镀园区、苍南卤制品小微园、永嘉县工业园区、永嘉外洋头工业园、鹿城后京电镀基地等8个工业园区已实现集中供热,瓯海三溪、经开区宏泽热电、瑞安江南、瑞安江北、苍南龙港新城等5个大型集中供热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二是推动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研究建立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经信、环保等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目前市发改委已会同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三是探索推进车船污染防治。加快汽油、柴油品质置换提升工作,已实现国V标准汽、柴油全面供应。加快清洁公交车的新增和更新,截至11月底市区新增节能清洁能源公交车138辆,占新增车辆总数的67%更新了新能源出租车243辆,占更新总数的87%。积极探索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强化供油作业现场监管和供油单位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燃油质量不符合规定行为,开展船舶燃油质量核查154艘次、质量检测14艘次,纠正违章47起,行政处罚3起。四是加快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成立了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了《温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2016年)》、《温州市城区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等文件,召开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大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推进大会,研究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全方位营造垃圾分类氛围。截至目前,温州城区已新增分类运输车34台,开设分运专线88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已达50%,垃圾分类运输率基本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严格环境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努力构建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严格限制水泥等重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新、扩建产能过剩、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严禁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对其他涉气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垃圾露天焚烧等问题专项执法,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联合整治126次、1.52万人次,累计检查工地4722次,提存违法运输车辆895车次,查处违法行为1457起、立案790件;查处露天焚烧生活垃圾313次,露天焚烧工业边角料112次,露天烧烤269次。主动信息公开,及时在“绿色温州”网站公布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项目名单和年度化工(含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企业名单等信息,在温州电视台《新政聚焦》栏目、《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等市级媒体报道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环保问题。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畅通12369环保热线、微博、微信等环境投诉途径,方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大气污染投诉7742件,并及时处理反馈。

二、跟踪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市政府及各有关工作部门在落实审议意见的同时,高度重视6个跟踪督办事项的落实,认真研究对策,强化工作措施,定期开展督查,全力加快工作有效推进。有关督办事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燃煤锅炉淘汰。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督导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并建立工作督考和责任追究机制。截至1130,已累计淘汰改造1601台,完成省定任务的121.3%、市定任务的106.7%。推进天然气接气工程建设,目前甬台温、金丽温长输管线已完成80%工程量,计划2016年全线建成,市区东向门站、惠民调压站、站西调压站及31.7公里次高压管线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具备通气条件,市区液化天然气(LNG)应急气源站预计年底建成。加快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目前供气范围内总户数59.6万户,管道燃气已覆盖(指燃气市政管网已敷设到位区域)总户数44.9万户。

(二)关于“黄标车”淘汰。市政府多次召开“黄标车”淘汰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落实“黄标车”淘汰有关工作。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牵头加快“黄标车”淘汰,实施户籍化管理,主动上门入户动员淘汰;严格落实“黄标车”区域限行,严查车辆“闯禁”;高频次赴各县(市)专项督查,并建立了月度考核排名和排名靠后约谈机制。市财政局牵头制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更新计划,着力推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今年计划报废更新8辆生产、特种车辆,截至1210日已报废3辆,待省控办批复后统筹财力安排资金更新车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快淘汰在用营运“黄标车”,制订淘汰更新计划并督促各县(市、区)全力完成今年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截至目前,今年市区新增节能清洁能源公交车138辆,占新增车辆总数的67%,更新了新能源出租车243辆,占更新总数的87%;完成“黄标车”淘汰34572辆,其中淘汰营运“黄标车”2053辆,超额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三)关于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组织开展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摸底调研,启动了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推进实施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作。目前,乐清环保产业园,龙湾蓝田电镀基地、平阳水头皮革基地工业园、平阳电镀园区、苍南卤制品小微园、永嘉县工业园区、永嘉外洋头工业园、鹿城后京电镀基地等8个工业园区已实施集中供热,瓯海三溪、经开区宏泽热电、瑞安江南江北、苍南龙港新城等4个大型集中供热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龙湾区省级工业园区因面临园区整体转型,乐清、鹿城、平阳等三市(区)省级工业园区因热源不足,洞头、文成、泰顺等县(区)因没有集中度较高的工业园区且热需求不足,暂不适宜开展集中供热,目前均已出具不可行报告。

(四)关于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研究协调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作机制,明确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经信、环保等部门配合共同推进。上周市发改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腾笼换鸟”政策,积极推进市区“退二进三”,加快城区工业企业外迁,目前市区高新区、黎明工业区、吴桥工业区、双屿鹿城工业区、大学科技园等工业区块“退二进三”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涌现出智慧谷、东瓯智库等“退二进三”典型示范项目。推进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关停龙湾区、经开区合成革企业6家;积极推进瑞安、平阳、苍南等地印染企业集中入园,对未入园印染企业开展“零点行动”,已全部关停瑞安31家、平阳8家、苍南13家未入园的印染企业。

(五)关于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油烟排放,组织开展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摸底调查,每月开展日常检查,每周跟踪管理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及清洗维护、设备环保认证等重点情况。组织城管部门定期到餐饮企业开展法规与政策宣传,对新开业的餐饮企业提前介入油烟管理,对餐饮企业油烟控制违章行为实行首次违法温馨提示,对投诉较多的餐饮店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监测。全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油烟污染的各类违章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截至11月已开展日常检查餐饮企业1.1万家次,开展有照无证餐饮企业整治行动85次,查处餐饮油烟各类违章125起,取缔关闭100家。

(六)关于大气污染监测和科研。加大大气污染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2个,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已基本覆盖温州市区以及各县(市)建成区、经济强镇。推进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质量保证实验室建设,所需仪器设备已于10月中旬完成招投标采购,年底前仪器设备到位。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协同全省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与市气象部门建立了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网络、监测数据共享。加快PM2.5来源解析研究工作,已完成全部4次采样,并在8月中旬完成了春冬两季采集样品的测试分析,形成了课题中期报告。下一步,将对夏秋两季采集样品以及源样品的分析结果进行化学质量平衡模型(CMB)源解析、区域多尺度空气质量模型(CMAQ)模拟和CMAQ源模型法源解析,20177月前形成最终源解析报告。

回顾半年来市政府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情况,在看到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比较突出的有:一是清洁能源推广比较滞后。全市天然气管网建设仍显滞缓,至今尚未实现大规模供气,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作推进缓慢。在规模性替代能源不足的情况下,完成全市剩余2150台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难度不小。二是淘汰剩余“黄标车”任务艰巨。机关事业、国有企业以及营运的“黄标车”等淘汰缓慢,法院查封、银行抵押的“黄标车”以及特种作业的“黄标车”淘汰难度大,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十分困难。此外,市区每年新增或更新公共汽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还未达到50%,需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三是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难度较大。目前,具体的工作方案还未正式出台,搬迁工作的土地、资金等政策支撑还需进一步研究细化。四是扬尘和烟尘城乡一体化防控机制亟需建立健全。餐饮并联审批机制尚未建立,油烟监管合力还未形成,渣土车“跑、冒、滴、漏”及违规运输、建筑及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等情况较为突出。五是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渠道、平台偏少,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力度还需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启动之年,也是《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实施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着力解决现阶段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PM2.5浓度达到省下达的下降目标,为温州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实施能源结构调整行动。加大地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除统调电厂用煤外,地方煤炭消费量较2012年负增长。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覆盖工程,除文成、泰顺外的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天然气供气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煤改气、煤改电,大力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严禁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原则上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全力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确保剩余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达到70%以上,20161130日前全面淘汰禁燃区内6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二是加快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机动车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新车和转入车辆环保准入,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扫尾工作。健全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全面落实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检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月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全市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共汽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绿色交通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加快内河高污染老旧船舶淘汰。

三是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治理行动。督促温州电厂、乐清电厂、苍南电厂、特鲁莱电厂等4家电厂完成余下4台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进一步推进石化企业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率达到70%以上。建立PM2.5源排放清单,定期开展PM2.5变化情况及趋势分析,加快PM2.5源解析工作步伐,切实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预警评估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行动。严格执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全力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作,大力实施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力争全市石化、化工、合成革等行业的排污强度进一步下降。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确保按期完成淘汰任务。

五是加快实施城市扬尘和烟尘控制行动。深入开展标化创建与绿色工地创建,所有建筑工地全面严格落实“七个100%”。加快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力争全市县以上城市主干路(含)以上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市区建成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较2015年有新的提高。严格餐饮油烟执法监管,培育和鼓励专业油烟净化设备专营清洗维护机构。建立健全扬尘防控市县联动、城乡联动机制,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渣土运输等环节管理,严厉打击露天焚烧垃圾、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六是加快实施农村废气控制行动。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加快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形式的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推进采矿粉尘和废弃矿山治理,全面实施矿山粉尘防治管理制度,80%以上的矿山达到省技术规范的要求。

七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支出,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完善“绿色温州”网站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机制,树立“同呼吸、共担当”的行为准则,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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