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玉明
(2014年8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温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根据意见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市县联动,积极整改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取得了一定实效,确保了饮用水水质安全。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份,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依法护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一年来,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等重要主题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源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参与水源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意识。二是拓展宣传平台。市环保部门利用“温州环保”政务微博开设“饮水思源,保护大水缸”专栏,系列讲述群众如何参与饮用水保护工作,提高保护饮用水水源意识。市民政部门通过网站宣传和摄影大赛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水库移民创业致富的浓厚氛围,全面展现温州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设和发展成果。市水利部门在中国水利杂志、中国水利报、人民网及市级各媒体上积极宣传珊溪水源保护工作,全面营造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
(二)强化环保设施建设,提高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全面界定水源保护区范围。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规定,全面开展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工作,截止2013年底,全市已完成所有在用和备用的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同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准入等制度,对涉及饮用水源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和审批严格把关,坚决禁止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并严格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2.持续开展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制定实施了《温州市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计划(2012-2014)》,全面推进县、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2013年底,全市已累计创成85个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2014年,继续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并依照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污染源进行了清理。3.完成珊溪(赵山渡)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界标设置。组织在珊溪(赵山渡)库区沿线公路共设置交通警示牌36个,一、二级保护区界标25个,大型宣传牌5个,提醒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车辆和人员自觉遵守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提升公众保护“大水缸”的意识和预防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2012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开展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2012〕11号),我市计划投入16.3亿元用于珊溪水源保护,截至2014年6月,已累计完成投资6.95亿元,珊溪库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目前正在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中。4.编制实施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规划。针对重点湖库,根据“一湖一策”的原则,制定了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规划,其中《珊溪(赵山渡)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规划》已于2012年贯彻执行;《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已于2013年9月通过了市政府审核,并正式实施。2014年4月,市政府制定出台《温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提升方案》,重点督促指导瓯海、乐清、苍南、永嘉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力度。2013年5月,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工作要求,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的河流型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深入排查,并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关停或将相关环境问题函告当地乡镇或有关部门。2014年5月以来,市环保部门又组织开展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2011年以来发现的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全市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叉检查。此外,重点督办苍南县玉龙湖度假村、温州国鑫农牧有限公司岱岭养殖场等2处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点整改,多次赴现场督办,尽快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防范能力建设,制定实施《温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环保局珊溪库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加强上下沟通,妥善处置水污染事故;编制了《温州市突发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应急演习方案》,并定期开展演习。
三是完成珊溪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业整治。2012以来,在珊溪水源保护区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累计拆除养殖场2286户,拆除养殖栏舍63.7万m2,削减生猪当量22.55万头,提前三年完成生猪当量总量削减任务,达到珊溪库区环境容量的控制目标范围内2.26万头以内,取得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重大成果,库区60%左右的污染源得以控制,入库支流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各监测断面水质明显好转,此前库区支流水质最差的黄坦坑入库口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Ⅱ类。同时为加强库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在1万人以上的中心镇建设8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经完成投入运行的3座,在建5座,预计2014年年底基本建成投入。组织实施了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试点,采用先进的垂直流生态技术,使尾水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地表水Ⅲ类,试点获得了成功并通过了验收,下步将在库区各污水处理厂推广。同时,在库区农村分散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380多套以上,在库区大峃镇、罗阳镇已建垃圾填埋场2座, 2座新建正在开展前期,库区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基本全覆盖,垃圾收集率达80%以上、处理率达100%。
四是做好水源地常规水质监测。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系统,建成赵山渡取水口、泽雅取水口2个市本级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乐清、瑞安、永嘉、文成、泰顺、苍南等6个县级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水质各项指标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并形成省市县三级监控中心联网,提高水质安全预警能力。目前我市每月对水源地取水口水质监测一次,其中33项优选指标每月监测1次,109项全部指标每年监测1次。重点加强对珊溪(赵山渡)水库的水质采样监测力度,每月定期对15条主要入库支流和主库区5个站位开展采样监测,部分入库支流加大加密监测频次。建立水质定期监测通报制度。目前,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1次,市环保局定期发布《温州市环境质量月报》,一旦饮用水源水质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预警、及时处理,饮用水源监测结果每月向相关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加强水源地应急监测工作。针对前几年,珊溪水库、泽雅水库等几个重要水源地水库相继出现蓝藻异常繁殖的情况,加强了水源地水库蓝藻防控工作,共开展藻类应急监测工作30余次,为政府快速处置水源地蓝藻提供决策依据。
五是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重视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深入贯彻《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加强温州市农村供水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办法,制定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积极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方案,落实农村供水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农村供水管理培训学习,同时加大对农村供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农村供水管理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全面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自2003年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以来,温州市累计投入17.1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96万人,农村自来水覆盖率提高到99%以上。
(三)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长效机制。严格饮用水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温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政府负责和部门协作机制,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工作。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市委市政府已将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降低对文成、泰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要求,增加对珊溪库区保护工作的单独考核。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任何破坏、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违法行为,树立法律权威。加强饮用水源执法检查力度,成立市珊溪水源保护属地联合执法办公室,抽调市水利、海洋与渔业、港航、环保、公安、海事及瑞安、文成、泰顺的水利、公安等各部门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两年多以来,联合执法办公室水上执法组组织夜间大规模突击执法行动120余次,共计出动7600多执法人次,查扣违法违规网具、钓具共11000多具,因涉鱼案件报公安部门行政拘留5人,行政处罚34人次,取缔拆解了280多艘三无船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属地为主的常态化联合执法运行机制。目前库区属地政府都已成立了联合执法办公室,并完成了市联合执法办公室与属地联合执法办公室相关工作移交,今后由库区属地政府组织开展日常属地执法管理,市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组织跨区域的联合执法行动,对属地的执法管理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完善珊溪库区各乡镇日常巡查工作,形成市、县(市)、镇(乡)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果。
(四)坚持标本兼治,有序推进人口异地统筹集聚。温州市现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14.64万人,小水库298座,移民人口近3万人。我市积极组织移民参加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移民5000人次以上。2014年上半年,确立瓯海区雄河村、乐清市下马岭村和平阳县龙安村3个村作为2014年市级水库移民示范村创建对象,每个村投入移民资金70万元,整合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00余万,累计有9个移民村通过市级移民示范村创建验收,全力打造库区移民美丽家园。完成移民后扶四个规划专项资金投资5383.244万元,实施项目194个。重点加强珊溪库区人口异地统筹集聚,按照全市农房改造集聚的总体部署要求,珊溪库区“两县一市”把珊溪水利枢纽一、二级水源保护区70个行政村39323人作为优先实施农房改造集聚的重点范围,其中,瑞安市19个行政村12014人,泰顺县20个行政村18141人,文成县31个行政村9168人。根据瑞安市、文成县、泰顺县农房改造集聚规划,优先考虑选择集雨区外的集聚区块,以防止分散的污染变成集中的污染。同时,鼓励和支持跨县(市)异地统筹集聚,鼓励产业集聚区接纳库区人口异地集聚,以解决产业集聚用工需求和库区群众脱贫致富,最大限度减少库区尤其是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人口数量。文成县、泰顺县、瑞安市在珊溪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群众在现有农房改造集聚政策、下山移民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新的扶持政策,即从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向集雨区外统筹集聚的(含污水外排至集雨区以外的),原则上平均每人补助5000元,并在优势地块供给、政府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对于实现整村搬迁,以及提前完成统筹集聚计划的,给予奖励。考虑到一级水源区对水质保护的重要性及贡献度,当前已调整属地一级水源保护区补助政策。同时借省委主要领导视察珊溪库区的有利契机,积极向省里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目前,文成县、泰顺县需要进一步开展属地搬迁范围的群众真实搬迁意愿进行排摸和梳理,合理引导,同时逐步完善统筹集聚相关具体的政策和制度,瑞安市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库区人口外迁工作。
(五)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水源地协调发展。建立文成、泰顺两县“工业飞地”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积极破解文成县和泰顺县工业发展空间制约,优化资源配置,缩小文泰与发达地区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修编印发《温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扩大了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完善了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生态补偿预算5000万元;扩大资金来源渠道,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各500万元用于生态补偿;提高库区水源保护费,库区水源保护费从0.05元调整为0.12元,其中原库区水源保护费0.05元不变,专门增设0.06元用于生态补偿,0.01元用于库区移民后扶建设资金;创新了生态补偿模式,将珊溪(赵山渡)、泽雅库区群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让库区群众直接享受到生态保护的成果。2012年、2013年,市生态办分别累计下达生态补偿专项资金6200万元、6568.55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偿专项资金4026.74万元、5105.57万元。去年,市珊管办和市生态办联合印发《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主要入库支流水质考核管理办法》,对《温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支流水质考核评定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生态补偿资金奖励分为支流水质的奖惩和县(市)级水质的奖惩。此外,加强引导扶持水源地群众转产转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珊溪水源保护与转产转业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群众自主、政府引导、属地负责、部门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库区政府转产转业帮扶的主体责任,建立市级对口行业部门帮扶工作责任制、定期对接会议制度和帮扶工作通报制度,并开展重点转产转业项目对口帮扶。市里已下达转产转业扶持资金4000万元(其中2013年根据畜禽养殖整治攻坚需要,特增加下达1000万元困难救助资金),剩余6000万元参照市级生态补偿资金的分配办法分配使用额度,陆续划拨;库区属地政府均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政策措施,文成、泰顺、瑞安共计36个重点项目分别列入市农办、发改、经信、水利、林业、体育、旅游、交通、文广、规划等部门行业对口帮扶计划。
二、挂牌督办重点问题完成情况
(一)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瑞安市高楼镇地赖村56省道旁的马路鱼市场、潘营村的围库养鱼、小口村的网箱养鱼。市有关部门根据市人大审议意见,及时发督办函给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予以取缔,并多次对该项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到赵山渡库区重点督查。具体落实情况:1.小口村网箱养鱼取缔情况。截至去年6月30日,共清理了95个养殖网箱。现库面仍有小、散养殖网具23个,主要用于外购鱼寄养,没有投饵污染。近日,瑞安市政府表示考虑到目前库区搬迁政策尚未出台(预计10月份出台),从维稳考虑,承诺过一段时间给予取缔,目前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污染水源。2.潘营村围库养鱼整改情况。潘营村围库养鱼始于1997年,围库面积约50亩,后被洪水冲毁,一直未恢复(主要原因是该围库根本不适宜养鱼,一旦赵山渡水库开闸放水,水位下降后围库就会见底)。潘营村原围库养殖户于2011年上半年重新修复围库,真实意图是为了得到补偿资金,实际并无养殖。瑞安市对潘营村围库暂时不予强制拆除,下步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有围库养鱼或新建围库,立即进行拆除。3.地赖村56省道旁的马路鱼市场取缔情况。瑞安市于
(二)拆除一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文成县峃口镇鱼局村违法建筑。文成县去年已上报市政府《关于峃口镇鱼局村农民建房有关情况的报告》(文政〔2013〕58号),一级水源保护区93间属新56省道拆迁安置房,当时由于情况特殊未批先建,下一步将结合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要求进行异地安置;新联大桥以上二级水源保护区17间按照危房改建原拆原建审批用地,文成县已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建筑高度原则上控制在四层半以下,对超出部分拆除。市政府已再次督促文成县,要求其查清审批的合法性,如属于批少建多,必须按规定坚决整改到位,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做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取缔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文成县巨屿镇巨屿工业区的石材厂。市环保部门协同市珊管办就文成县上报的石材厂整治方案进行协商、上报了《关于文成县巨屿工业园区石材厂整治方案的意见》(温珊管办〔2013〕85号),并通过市政府批示同意。文成县按要求排查了石材厂并制定了《文成县巨屿石材加工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整治。目前已按照方案完成污水处理池建设,但尚未通过验收。市政府已要求其9月底前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拆除。同时要求巨屿镇做好优化整合,规范园区建设,确保不污染水源。
(四)取缔瑞安市湖岭镇金山村4家非法制革企业。去年6月9日,瑞安市政府组织环保、法院、电业和湖岭镇政府等部门,联合瓯海区环保、市政执法局、电业等部门,对非法企业采取了查封和断电措施。去年
(五)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强化生态资金统筹能力。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4〕51号)要求,进一步合理优化资金分配比例,取消县(市)具体生态项目补偿,增强受益地政府资金统筹能力,促使生态补偿资金发挥更大作用,惠及更多民生事项。二是拓展生态补偿新模式。市发改委牵头开展方泰“工业飞地”生态补偿新模式的调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颁布实施《关于文泰“工业飞地”机制的试行意见》。通过以“工业飞地”运作和财政转移支付互动的方式,建立协同服务、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增强文泰发展所需,也有利于保护水源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完善建立生态补偿的奖惩制度。在生态补偿资金中,切块建立珊溪水源地入库支流的水质考核和绩效评价,将水质考核等次与生态补偿资金直接挂钩。去年,市珊管办和市生态办联合印发《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主要入库支流水质考核管理办法》(温珊管办〔201〕38号),修订了支流水质考核评定办法,水质考核等次与生态补偿资金直接挂钩,进一步完善了珊溪(赵山渡)库区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
(六)如期完成珊溪水库限养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市县两级全力开展珊溪库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提前3年完成总量削减任务。泰顺县和文成县均已先后通过了市级的验收,库区畜禽养殖总量削减至1.66万头生猪当量,共削减生猪当量22.55万头,削减率达93%,主要入库支流的水质明显好转。根据今年上半年水质平均数据分析,畜禽养殖影响最大的黄坦坑支流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类别由劣五类提升为二类达标,定类项目是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分别下降19%、79%、90%,总氮下降61%。
(七)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的日常管理和监测。市卫生部门会同市水利等部门开展农村饮用水的日常管理和监测工作,已建立了温州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网,全市11个县(市、区)均为水质监测县,每个监测县抽取一定比例的集中式供水厂和分散式供水点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每个集中式供水要求采样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各1份,分散式供水要求采样1份水源水,各监测县要求每年枯水期(3-4月)和丰水期(7-9月)各采样检验一次。截止7月份,我市共检测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和分散式水样641份,合格346份,总合格率53.98%,较去年有明显的提高(去年合格率为48.56%)。微生物指标超标是水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同时部分水厂还存在一些净水处理工艺不完善、消毒工作未进行等影响水质卫生安全的因素。
(八)加强水源地保护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目前,市珊管办已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
(九)审查通过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建立泽雅水库水源保护专项资金。2013年9月,市政府已审查通过《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规划》(温政函〔2013〕163号)。
三、下一步工作。
回顾一年来我市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在看到积极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治理工程建设进度较慢。二是转产转业重点扶持对象多、底子薄、路子不宽,大范围推进还很困难。三是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推进难度较大,人口异地集聚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四是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以“两美”建设、“五水共治”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重在以下方面继续努力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切实强化各项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继续完善水质监测自动化网络,充分利用水质自动监测站、生态浮标等现代化实时监测仪器,提高数据远程协助收集处理能力,实现水质监测数据24小时实时掌控,提高水质监测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饮用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库,实现水质监测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继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库区乡镇专门巡查管理工作,综合开展畜禽养殖、三无船舶、非法捕捞、非法建筑、污水垃圾运行等水源保护巡查工作。围绕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积极推进珊溪水源保护立法工作,理顺综合管理及执法体制,持续推进珊溪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非法网箱养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清理清运等综合整治,切实加快推进珊溪库区治污、治水和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与长效管理,逐步形成生态保水渔业“共管共享”机制。严格落实珊溪库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管理“八条禁令”,发现一处坚决查处一处,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的长期巩固。进一步完善水质定期通报和公开发布制度,完成库区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生态浮标站的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以珊溪(赵山渡)库区水源保护为工作重点,继续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综合整治行动。继续对当前排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安全隐患点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发现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函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继续重点做好珊溪(赵山渡)库区水源保护工作,开展对珊溪(赵山渡)库区15条主要入库支流和主库区5个站位的采样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水质定期通报和公开发布制度;持续推进泽雅等其他库区畜禽养殖、非法网箱养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清理清运等综合整治。
三是进一步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动库区生态经济建设和转产转业帮扶。深入研究生态补偿机制的成效和问题,不断完善库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补偿覆盖面和直接补偿范围,逐步实现库区群众得失与生态补偿机制相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珊溪库区转产转业的指导意见,推动一批转产转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制定目标责任考绩办法,督促库区政府落实发放农户转产转业项目扶持资金,市级相关部门有效推进重点转产转业项目帮扶工作;结合围垦新区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工业“飞地”的落地和人口异地集聚发展;健全和扩大市级生态补偿制度,千方百计促进库区生态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
四是继续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继续把解决农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列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出台扶持政策,落实建设责任单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形成全面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良好氛围。要将消毒设施配置率列入市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达标创建绩效考评,督促各地加大消毒设施的配备力度,确保水质达标。要实现工作重心从建设转移到管理方面,按省水利厅“浙江省农村供水标准提升工程”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整县整乡推进”,构建“大水源、大工程、大管理、大保障”格局。积极开展水质抽样检测工作,及时掌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状况,督促水质达标。
五是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完善学校教育、村居教育平台建设,继续借助“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和发挥环保志愿者、市民监督团力量,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水源地周边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水源保护活动,提高公众水源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