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市中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鹿城区、瑞安市、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主要议题安排的通知》(温人大常办〔2014〕10号文件)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定于7月份开展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监督。为增强监督实效,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坚持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助推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的行为监督、教育管理、身心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监督内容
1、各级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相关部门的协同机制是否配套和健全;
2、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分工及运行情况;
3、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4、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情况;
5、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及信息共享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监督活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查阅档案台账、暗访及专题审议等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听取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2、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院、公安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
3、赴鹿城、瑞安、永嘉等县(市、区)有代表性的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并召开人大代表及社区、司法所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情况与建议。
4、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具体日程、内容等安排见附件。
四、参加人员
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市人大法制专业小组部分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
联系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李子敬,电话:88969737,1*******7
附件:日程安排
温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4年7月9日
附件
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备注 | |
7月18日 (星期五) | 上午 8:30出发 | 到市司法局听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 市司法局会议室 | 调查组成员 | |
下午 3:00 | 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院、公安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 | 市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 | 调查组成员,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 请市司法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 |
7月22日 (星期二) 上午 | 8:30 人大机关北门出发 | 到鹿城区调研 | 南汇司法所和桥儿头社区 |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鹿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 | |
在社区召开座谈会 |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鹿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司法所及社区相关人员 | ||||
7月23日 (星期三) 上午 | 8:30 人大机关北门出发 | 到瑞安市调研 | 崇德书院(高楼镇花岩) |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 | |
在塘下司法分局召开座谈会 |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司法分局、二个社区相关人员 | 社区人员请瑞安市司法局确定并通知 | |||
7月24日 (星期四) 上午 | 8:30 人大机关北门出发 | 到永嘉县调研 | 鹤盛社区矫正服务基地和岩头司法所 |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 | |
在岩头司法所召开座谈会 |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司法所、社区相关人员 | ||||
7月31日 (星期四) | 下午 3:00 | 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 市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 | 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法制专业小组代表;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司法局负责人。 | |
说明:1、在鹿城区、瑞安市、永嘉县调研时,请各安排2位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和座谈会。
2、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