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的通知

发布时期:2014-07-09 信息来源:市人大 作者:

  市府办,市中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鹿城区、瑞安市、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主要议题安排的通知》(温人大常办〔2014〕10号文件)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定于7月份开展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监督。为增强监督实效,切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坚持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助推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的行为监督、教育管理、身心矫正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监督内容

  1、各级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相关部门的协同机制是否配套和健全;

  2、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分工及运行情况;

  3、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4、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情况;

  5、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及信息共享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监督活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走访、查阅档案台账、暗访及专题审议等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听取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2、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院、公安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

  3、赴鹿城、瑞安、永嘉等县(市、区)有代表性的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研,并召开人大代表及社区、司法所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情况与建议。

  4、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具体日程、内容等安排见附件。

  四、参加人员

  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市人大法制专业小组部分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人员。

  联系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李子敬,电话:88969737,1*******7

  附件:日程安排

  温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4年7月9日    

  附件

  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地点

参加人员

备注

7月18日

(星期五)

上午

8:30出发

到市司法局听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市司法局会议室

调查组成员


下午

3:00

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院、公安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

调查组成员,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请市司法局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7月22日

(星期二)

上午

8:30

人大机关北门出发

到鹿城区调研

南汇司法所和桥儿头社区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鹿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


在社区召开座谈会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鹿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司法所及社区相关人员



7月23日

(星期三)

上午

8:30

人大机关北门出发

到瑞安市调研

崇德书院(高楼镇花岩)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


在塘下司法分局召开座谈会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瑞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司法分局、二个社区相关人员

社区人员请瑞安市司法局确定并通知


7月24日

(星期四)

上午

8:30

人大机关北门出发

到永嘉县调研

鹤盛社区矫正服务基地和岩头司法所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


在岩头司法所召开座谈会

调查组成员,市司法局负责人,永嘉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负责人,人大代表,司法所、社区相关人员



7月31日

(星期四)

下午

3:00

召开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

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法制专业小组代表;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司法局负责人。



  说明:1、在鹿城区、瑞安市、永嘉县调研时,请各安排2位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和座谈会。

               2、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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