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14-06-12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2014年5月9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十分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编制规划、建立网络、创新模式、政策引领、福利普惠等做法,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但是,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很严峻,社会养老服务基础仍很薄弱,市政府务必继续高度重视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各级政府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强化部门服务和监管职责,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特别要注重强化县级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要切实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构、社区、家庭、个人相互协调及覆盖面广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加快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兑现力度,着力保障政府对养老事业发展的要素投入。要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政府补贴等方面全面落实现行政策,并积极开发更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升级版,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夕阳产业。财政对养老事业发展投入的资金要等同于投入教育、医疗事业的地位,并建立经费动态保障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增加福利彩票收益中用于养老事业的比例,引导市场发展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对生活在贫困线边缘和失独、失能老人,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社会保障标准,完善老年人的救济和紧急救助措施。
  三、进一步整合力量,切实提升养老场所品质和服务水平。一要用先进理念引领,政府、社会、家庭要齐抓共推物质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慰藉三个层次统一的“老有所养”,由单一的生活照料模式向满足身心健康与文化需求结合转变,提高养老机构对老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要完善布局,消除盲点,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对可利用的空置房要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督查有关部门充分挖掘利用。三是对现有的“低、小、散”养老机构,要进行提升或兼并提升,达到登记要求,进而实行有效的管理。
  四、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全力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研究制定全市养老服务行业管理规范、质量考核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激励和投诉处理等机制,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的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现有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逐步实现全员持证上岗。要强化待遇保障,建立特岗补贴等制度,以保持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要引导支持全市大中专院校开设养老护理、老年服务等专业,定向培养一批年轻的、有专业技能的养老护理人员。要建立志愿者活动社会记录体系,吸引专业社工、义工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要理顺关系,配强养老机构专职管理人员。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二台四报”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及提高从事养老行业尊荣感的浓厚氛围和良好风尚。大力宣传设施较好、服务较优的养老机构,让老年人了解多样化的养老模式,逐步改变养老观念。鼓励社区与区域范围内的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共享场地、设施等资源,定期开展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信息咨询、法律援助、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于2014年12月下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需具体研究落实及报告的内容见附件)。
  附件:需具体研究落实及报告的内容
  附件

需具体研究落实及报告的内容
  1、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新政情况。
  2、温州市近期护理型养老项目(18个)推进情况。
  3、具有全省领先及示范作用的温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动工及进展情况。
  4、退二进三政策在养老服务项目推进中的适用和实施情况。
  5、养老机构场所登记及管理情况。
  6、集有老年人健康档案等多项内容数据库的为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老人“一键通”覆盖面扩大情况。
  7、对民办养老机构减半收取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通信费(国内固定电话),减免有线(数字)电视视听费、数字电视机顶盒购置费等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8、全市政策内财政补贴到位情况(包括鹿城区反映的市、区财政补助400余万元落实情况)。
  9、全市城区(镇)、农村多年空置闲房调剂利用情况(鹿城区反映主城区内空置闲房详见附表)。
  10、“二台四报”开辟专栏,宣传老年人生活、保健、安全等知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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