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温商回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14-10-31 信息来源: 作者:

  (20149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温商回归”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我市大力推进“温商回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亟待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如: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今年新引进项目剧减,投资后劲不足,资金到位率低,推进难度较大等。同时,招商引资缺乏产业布局规划指导,土地要素制约突出,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部分片区配套设施严重滞后,市级功能区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仍普遍存在。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注重产业布局规划引导,优化引进项目结构。要根据建设温州大都市区、打造时尚之都等战略部署和温州区域经济产业布局,对“温商回归”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布局,确定“温商回归”项目安排、产业结构比例和业态布局。引导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各自区域特点、产业优势和发展定位,制订本地区招商规划。要强化“招大、引强、选优”的理念,科学编制招商项目计划,强力推进国家战略性发展项目、支柱产业、重点区域招商,提倡联合招商,民生工程优先,鼓励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招商、同质竞争、资源内耗,不断优化我市产业结构。

  二、充分挖掘和利用土地资源,强化招商项目要素支撑。要进一步加快围垦造地用海用地报批和城镇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努力扩大土地供应。加快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等大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产业用地的评估制度和企业用地退出机制,千方百计争取更多建设用地指标。认真贯彻落实重点产业招商土地政策,优先解决省市重点产业项目所需用地,确保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工业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比例,做到供地节奏有序、结构合理。

  三、坚持招商和安商并重,促进回归温商和本地企业发展。要对近年来本地温商企业外迁和有外迁意向企业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找准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重走一些企业“温州起家—被迫外迁—在外成长—费力引回”的怪圈。加大力度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为本地中小微企业提供发展空间。对发展前景良好但陷入担保链困境的企业,帮助其引入在外温商等战略投资者,形成回归温商与本地企业合作共赢、良性互动的局面。

  四、加快理顺相关体制机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加快解决市级功能区体制机制不顺问题,尽快完善瓯江口新区等省级产业集聚区的运行管理体制,统筹规划布局,统一要素配置、重大项目招商支持等优惠政策,强化产业集聚区各项管理服务保障职能。加快完善市级功能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的城市功能,优先完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职工宿舍等配套功能,为招商引资、温商回归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科学制定考核体系,正确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适当调整现有以招商项目数和投资数为指挥棒的考核办法,增加结构性考核指标,引导各县(市、区)、功能区转变招商理念,坚决摒弃为完成任务而招商的短期行为,在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求实效。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和功能区的具体情况,结合各自经济基础、产业特点和发展定位,合理制定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和奖励办法,为推动招商引资、“温商回归”工作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六、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工作,打造“温商回归”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做深做细项目的前期工作,切实提高签约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和投产率。对终止项目和长时间难以落地及落地后进展缓慢的项目,建立分析调查制度,完善退出机制;对人为造成项目终止和投资方违约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简政放权,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不少温商对我市民营资本投资建设项目强制招投标的规定意见较大,市政府要对类似情况及时总结梳理整改。全力整治“中梗阻”、“小鬼难缠”、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村霸”、“地霸”和阻扰项目施工、企业生产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于20158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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