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3-08-23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3822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浙江省禁毒条例》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禁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为工作重点,在禁毒预防教育、整治突出毒品问题、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毒品管制和禁吸戒毒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我市严格按照“党政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要求,全力强化四项措施:一是抓禁毒机构实体化。市县两级均建立禁毒委员会,禁毒委主任都由党委或政府一把手担任,市、县、乡三级均设立了禁毒办,承担禁毒委的日常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市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对《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二是抓禁毒队伍专业化。市公安局设立了禁毒支队,各县(市、区)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均设立了禁毒专业大队,共有禁毒民警200多名,全市落实了禁毒专兼职人员822名,并严格按照实有吸毒人员201的比例配备了禁毒专职社工共1206名,占全省总数的39%,禁毒队伍力量不断加强。三是抓财力保障制度化。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每年签订的禁毒工作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县级年度禁毒经费要按照本地实有吸毒人员人均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且最低不得少于20万元,同时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年度禁毒经费要按照本地实有吸毒人员人均不低于500元的标准纳入预算。《禁毒法》实施以来,市、县两级累计投入禁毒工作经费达1亿多元。四是抓工作机制规范化。我们严格依照禁毒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制定了《温州市禁毒工作若干规定》、《禁毒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温州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等规定,特别是针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新情况,全面部署乡镇(街道)禁毒办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县、乡三级禁毒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预防教育广泛开展。全市各级禁毒委及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坚持宣传教育、预防教育、社会动员相结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全市各级禁毒委和禁毒执法部门通过以会代训、集中授课、法律专家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禁毒专题学习宣传。据统计,2008年以来,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厂矿等近200万人次学习了禁毒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全市各级禁毒部门充分依托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载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禁毒氛围。2008年以来,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共报道我市禁毒题材的新闻稿件11600余篇,其中省级以上达2900余篇。在温州电视台和温州都市报开辟禁毒专栏(200410月以来每半月一期),开通温州禁毒网站(日点击量达1.5万,被评为全省优秀网站),起到了较好的禁毒宣传教育作用。三是突出集中宣传。在每年“6.26”禁毒日前后集中开展禁毒宣传,宣传活动亮点纷呈。20112012年“禁毒日”期间,由我市组织拍摄的多部反映温州禁毒题材的专题片在央视和省市电视台热播,2013年,凤凰卫视播出了反映徐志英戒毒成功并帮助其他人员戒毒的禁毒专题片,充分展示了温州禁毒工作成效。四是分类开展教育。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对已染毒的人群,利用法律法规进行引导,防止复吸;对易涉毒人群,通过学校、家庭等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比如,在全市学校中开展了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评定工作,市本级还在温州市学生实践学校建立一所能为市区30万在校学生提供禁毒教育的基地,同步推进普通人群预防教育,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活动。

()戒毒康复扎实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强化措施,依法管理,有效降低吸毒人员复吸的概率。一是全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目前我市社区戒毒(康复)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形成了以禁毒专职社工为骨干,社区民警、基层干部、医务人员和志愿者共同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局面;积极探索出台了《社区戒毒(康复)十项工作制度》等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一整套操作性较强的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失控率和复吸率持续降低。《禁毒法》实施后,我市共实施社区戒毒8446名,社区康复6562名,去年全市社区戒毒有效执行率达到87.89%二是全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我市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由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承担,并全面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诊断评估、严重疾病人员的收戒等内部管理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1家,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5家。《禁毒法》出台后累计强制隔离戒毒11571多人。三是全力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戒毒医疗机构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美沙酮外带试点等工作,探索推出了“一卡通”治疗,并开通咨询电话,对全市美沙酮维持治疗对象实行联网服务。目前全市建成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部(点)35家、社区戒毒医疗机构11家,;参加美沙酮治疗人员累计达7800多名,其中稳定参加三个月治疗以上人员达2172名,占全省总数的40%四是全力推进戒毒人员就业安置工作。健全以戒毒人员自主创业、分类安置为主的就业安置模式,先后建成84个戒毒安置点,安置戒毒人员296名,还有10000多人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获得就业。

()缉毒执法成效明显。我市以《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为法律支撑,坚持以打开路,进一步完善了部门联动、全警缉毒、依法办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了“猎狐”、“天斧”、“神箭”、“天戟”、“猎火”等系列禁毒专项行动和禁毒大会战,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强化缉毒攻坚力度。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打毒枭,摧网络,断通道”的侦查思路,通过情报导侦、专案经营、公开查缉等多种有效手段,切实强化对涉毒犯罪的根源性打击。200861日至今,全市共破获涉毒案件4.9万余起,其中贩毒案件7817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0090人,查处吸毒人员4万余人次,强制隔离戒毒11571人次,缴获毒品共计376.91余千克。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以“扫毒害保平安”百日缉毒行动为契机,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猎火”禁毒大会战,成绩得到了国家禁毒办的肯定。二是强化跨区域禁毒协作。主动打破地域限制,积极与广东、贵州、云南、重庆、四川等地建立缉毒协作机制,强化禁毒情报信息交流共享和跨区域毒品案件查处打击,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已与云南、贵州、重庆等外流贩毒较为严重地区,联合破获了20余起跨区域重特大贩毒案件。三是加大堵源截流力度。我市进一步完善“陆、海、空”禁毒查堵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交通、邮政、海关、边检等职能部门联合禁毒查堵的工作职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流入。近年来,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先后破获3起非法走私毒品案,查获毒品大麻8公斤、毒品K1公斤,抓获外国籍犯罪嫌疑人4名。同时,我市强化苍南省际缉毒卡点建设,建设综合型公安检查卡点,专设卡点检查中队,并充分利用城区出租车出城登记卡点和重点长途汽车线路的监控,积极开展毒品查缉活动。

()突出问题得到遏制。市禁毒委在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毒情的基础上确定一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点乡镇整治。近年来,全市有12个乡镇(街道)被列为温州市毒品问题整改整治单位,并通过612个月的深入整治,促使这些重点地区、滞后地区的禁毒工作有所改进,促进我市禁毒工作整体发展。二是开展易涉毒场所整治。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整治易涉毒娱乐场所为主要内容的“拉网”、“龙风”等禁毒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场所涉毒案件462起,其中取缔43家,停业整顿108家(次),警告并罚款95家(次),从严追究了包括“保安、陪侍人员、公关、承包人、法人”在内的132名人员的刑事责任,有效遏制了场所群体性吸食合成毒品问题的滋生蔓延。三是全力推进“毒驾”问题治理。通过毒驾宣传进驾校、刊登公益广告、出租车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在全市大力开展 “毒驾”危害预防教育宣传。做好驾驶证申请比对把关、吸毒人员持有驾驶证管理等工作,严防毒驾事故(案件)的发生,目前全市已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2083份。四是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治理。我市深入组织开展“天目”铲毒行动,各级禁毒、林业、农业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活动和专项督导检查,不断完善禁种铲毒责任机制。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铲除罂粟数呈逐年下降趋势,《禁毒法》实施以来未发生大面积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五是大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的治理。及时出台《温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统一台帐、人员培训、日常监管等方面工作;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等级化评定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鹿城、苍南、龙湾等7地先后挂牌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切实加快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社会化进程。据统计,《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市已查获此类案件185起,缴获易制毒化学品248.37吨,较好完成了“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入走私、制毒等非法渠道”的目标要求。

二、我市禁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禁毒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着力破解。

一是毒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涉毒基数量大面广,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53960名,其中温籍吸毒人员37916名,占全省本地籍吸毒人员的38.7%,居全国地级市之首。全市吸毒“千人县”8个,占全省的31%,全省7个“千人镇”均在我市。毒品危害程度加剧,全市本地籍因吸毒累计死亡人数达489人,吸毒入院接受精神治疗300余名,近年来,因吸毒产生幻觉而自残事件和为筹毒资实施侵财型犯罪增多,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二是执法环境差难度大。枪毒同流现象增多,去年全市查获涉毒涉枪案件11起、缴枪13支,同比分别上升57%62%,且大量涉毒人员感染艾滋病、肺结核、肝炎等严重传染性疾病,使禁毒民警职业风险加大。贩毒手法日趋多样化,毒品流入隐蔽化,全国各地甚至境外贩毒分子通过直接携毒、走私入境、物流快递等方式将毒品带入我市,尤其是各类新型毒品,伪装强、识别难。外口贩毒区域集聚,团伙化、职业化特点突出,去年以来我市抓获外地籍贩毒嫌疑人1797名,占抓获总数的53%。由于场所涉毒整治力度加大,去年我市在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查处的吸毒人员同比分别下降24%45%,吸毒活动逐渐向出租房、废弃厂房、民宅私宅等私密处所转移,取证和打击难度极大。

三是认识和履职不够扎实。当前禁毒工作依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尤其是一些部门和基层的个别领导对禁毒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工作主动性不强,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还存在重打击轻防范、重当前轻长远、重治标轻治本、重形式轻效果等问题,导致打击与防范等各个环节没有整体推进。个别禁毒委成员单位参与禁毒斗争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日常开展禁毒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创新,亮点不多。

四是基础工作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开展戒毒帮教尿检、谈心等工作不够规范;社区戒毒医疗机构的戒毒医疗、心理辅导等服务职能没有充分发挥。个别地区禁毒专职社工没有实行专人专用,考核机制不健全,人员流动较大。家庭、学校等阵地的预防教育效果还不够明显,部分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星级化管理工作有所松懈,造成部分学生对毒品预防知识不甚了解;个别地方未全面落实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禁毒防范措施,存在场所禁毒培训开展不到位、禁毒协议书签订不到位、从业人员禁毒知晓率偏低等情况,禁毒宣传教育亟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禁毒工作将继续以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浙江省禁毒条例》为主线,以“减少吸毒人员、截断毒品通道”为总目标,以“猎火”禁毒大会战为载体,进一步完善禁毒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努力实现禁毒工作科学发展,切实为“平安温州”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禁毒工作合力。强化禁毒委的组织指挥协调职能,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责任落实督导等方式强化部门在禁毒宣传、禁吸戒毒方面的工作职能。同时,将工作中心下移,实行禁毒委成员单位对应联系重点乡镇(街道)制度,推进禁毒宣传、无毒创建、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等基础性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温州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和禁毒工作考评办法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的责任,对毒品问题反弹严重的地区,予以限期整治。

(二)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促进禁毒宣传常态化。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紧密结合法制教育、公民常识教育、文明宣传教育等阵地,并依托街头橱窗、农村板报、车站码头、社区活动室等,努力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形成全方位、高密度禁毒宣传教育阵地网络。进一步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禁毒预防教育,尤其是把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和青少年、下岗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农村闲散人员等涉毒高危人群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切实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效果。同时加快禁毒教育基地群建设,确保以市禁毒教育基地为龙头、各县(市、区)分基地和毒品预防教育五星级学校为支撑的禁毒教育基地群在年底前建成。

(三)进一步强化严打重治,截断毒品流通渠道。要继续保持百日缉毒严打声势,深入开展“猎火”禁毒大会战,不断落实和完善全警缉毒工作机制、三级缉毒侦查机制,保持常态化严打严防严管力度。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查缉、专业培训、缉毒奖惩等工作制度,建立全方位设防、多部门联动的毒品查缉天网,常态化管控“边防口岸、航空要道、陆路交通、邮政寄递”四大通道,切实阻断毒品流通渠道。强化禁毒情报信息互通,有效整合交通、民航、物流、邮政、银行等行业信息资源,大力创新缉毒技战法,为涉毒专案深度查办和精确打击提供有效支撑。

(四)进一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努力夯实禁毒基础。要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完善戒毒康复、职业培训、就业安置、救助服务等相关政策,配齐专职人员,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为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全市25个重点乡镇(街道)均要按照要求建立安置点,8个重点县(市、区)均要建立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安置点,总体就业安置率要达到60%以上,确保戒毒康复人员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同时,各地要把创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单位作为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载体,培育一批成效突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推动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重点整治,全力遏制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打击查处,确保群体性涉毒问题不出现反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娱乐场所容留吸毒的辖区公安机关一律实行倒查追责。强化外口涉毒问题治理,建立外来涉毒人员专项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机制,深化区域联合缉毒执法协作,遏制外省重点地区人员在温涉毒问题。强化“毒驾”问题治理,建立完善毒驾日常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工作,全力遏制毒驾社会危害。强化禁种禁制问题治理,健全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理与等级化管理制度,加强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强化打击力度,遏制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被盗、丢失或非法流入问题。深入推进“天目-13”铲毒行动,切实开展禁种宣传和踏勘铲毒,严厉打击非法种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不出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审议市政府关于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强对禁毒工作监督指导,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进我市的禁毒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不断提升禁毒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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