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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3-06-2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纲高

2013625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211月,市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我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报告,并分别提出了四点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半年多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有关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应对存在的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快速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今年1-5月,各县(市)开工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313个,55459套,建筑面积为855.89万平方米,新增集聚率2.87%同时,全市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32个,11639套,建筑面积161.77万平方米;拆除城中村旧房10867户,建筑面积219.3万平方米;按考核办法折算后,完成年度应改户数的32.85%(拆旧按2/3,建新按1/3计算)。

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1、强化规划布局。一是加快完善规划体系。各县(市、区)照“1650”大都市区建设要求,编制完善各层次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组织编制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各地农房改造集聚区布点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农房改造集聚项目主要布局在有二三产业支撑的都市型功能区、大都市副中心、区域性中心镇,都市型功能区、大都市副中心农房改造集聚区规模都在150亩以上,区域性中心镇在80亩以上。二是加快编制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中心镇今年已在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以列入近期农房集聚建设的区域为重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中心镇用地布局,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通过科学规划,积极引导农房改造项目在经济发达、功能齐全、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好、集聚集约水平高的中心镇集聚建设;三是开展新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根据各中心镇总体规划确定的新社区布局,以列入近期农房集聚建设的区域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四是统筹安排配套设施规划布局。在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的编制中,同步配套、统筹安排城镇和新社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强化宣传引导。为加快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县两级均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工作。2012年底,市委办组织人员利用春节假期,深入农村,针对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并设置了政策知晓、参与意愿、选择意向16个选择性问题和2个开放式问题。调查对象涉及11个县(市、区)共收回问卷556份,客观地反映出了部分农户不愿意参与农房集聚建设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政策知晓度不高,置换价格对其参与意愿影响较大2个方面。近期将由市农办制作城乡统筹宣传手册,分发到全市农户,人手一册。市住建委则在《温州日报》开辟专栏,对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各地成功经验进行介绍,并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进行答疑解惑。各县(市、区)通过选派精兵强将驻村蹲点等形式,一家一户做好政策的解析和宣传工作,特别是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解析工作,让农户了解政策要点和长远利益,踊跃参与“村房两改”。同时,各地还结合入户宣传,开展专题调研和模拟对接,了解农户在安置方式和套型选择方面的要求,在单体设计上加以落实,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

3、强化项目管理。按照简化审批“四个凡是”意见,市有关部门全面下放审批权限,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基建项目以及“村房两改”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建设项目能够按期开工,依法实施。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市住建委、市金融办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联合指导市名城集团发行保障房私募债,推进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引导基金建设,做大做强市级保障房建设综合融资平台,实现大规模、低成本、可持续的融资。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减轻农户的购房支出,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城中村改造以及在建制镇实施的农房集聚建设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性服务费减半收取,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项目建设的税费负担。此外,各地还切实加强对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安排进度计划,科学优化建设程序,确保前期工作质量,为项目的组织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从前期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依法有效地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

4、强化政策保障。目前,各地已制定出台了跨区域集聚和“四策合一”政策。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四策合一”,市住建委还起草了5个相关政策文件,分别为《关于实行“四策合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低收入家庭住宅安置暂行规定》、《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暂行办法》、《关于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非本地户籍家庭住宅置换(安置)意见》、《关于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农户跨县域住宅安置(置换)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市政府经多方征求意见,将有关文件进行整合,于64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关于实行“四策合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5、强化组织领导。市里和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分别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农房改造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协调推进项目启动实施工作。同时,建立定期协调、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集中精力、集中物力、集中财力,全力攻坚,为加快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步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城中村改造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1、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规划引领。根据省“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要求,我市城中村改造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市区和市级功能区各街道、县城所在地、4个小城市试点镇(龙港、鳌江、塘下、柳市)和瓯北城市新区,要力争在2017年前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各地在改造过程中注重坚持规划引领,根据改造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与土地利用规划、住房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通过规划引领,使城中村改造实现优化空间布局、完善设施配套、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今年3月份,全市各地均已完成规划修编工作。在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同时,我市还因地制宜地开展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对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旧住宅区,按照整治与改造并举的原则,注重旧住宅区有机更新、旧住宅性能充分利用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涉及重点区块建设、重点工程建设、重点道路和河道整治的城中村改造重点加以推进。

2、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宣传导向。去年以来,各地按照“一三落地、三五底顶、合法面积、违章不计”原则,统一了各地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农户住宅安置补偿标准,并根据“四策合一”的要求,将城中村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手册等各种载体,全面宣传“四策合一”政策。同时,在工作推进中,各地积极造势,营造有利于推进工作的氛围,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区各街道还抽调精干人员,建立专门的宣传组,形成网格化组织架构,深入村民家庭或组织村民(户)代表集中宣讲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政策,引导农户积极主动参与城中村改造,并对违章重点区块和群众关注的旧村,集中时间先行整治,树立样板,尽快让老百姓见到成效。

3、突破制约瓶颈,强化要素保障。为了加强资金保障,市住建委积极联系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一系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融资意向协议,搭建沟通平台,建立了联系机制。为了解决融资规模小、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市政府明确市名城集团为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合融资平台,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申请,计划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规模达100亿元的保障房私募债,目前已在市级“平台建设”引导基金中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引导基金,用于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全市首只保障房引导基金—“龙兴1号保障房股权投资基金”已经于今年14日募集完成,基金规模5亿元,专项用于龙湾区瑶溪街道等7个农村保障房项目,项目总投资18.36亿元。在此基础上,市名城集团和兴业银行合作的市本级50亿元的基金项目已形成组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基金将专项用于扩充市名城集团资本金。为解决农户回购资金问题,今年3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安置房办理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办〔201341号),明确了安置对象可通过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和农民安置房安置协议质押、抵押、按揭贷款等融资方式来解决回购资金不足的困难。同时,为了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市住建委、财政局全力指导各地及时完成了2011-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其中2013年我市上报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3.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000套,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城中村改造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持,市住建委继续深化一线人员培训,优化充实下派技术力量,组建专项指导组,密切联系各项目点,有效发挥技术服务的杠杆作用。鹿城区还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街镇(功能区)工作人员举办实施法律、法规、政策培训,重点讲解城中村改造与农房改造集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四策合一”政策及土地征收、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工程项目审批程序等专业知识。

4、制定实施计划,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市区、县城和4个小城市试点镇及瓯北城市新区的城中村改造户数要达到应改总户数的1/4以上”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地通过调查核实,确定了城中村改造范围和应改户数,制定了旧房拆除和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同时,市住建委制定了《2013年温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城中村改造的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考核方式等。按照“四策合一”的要求,进一步整合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列入年度目标任务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程序和规定, 推行阳光建设,落实阳光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为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今年1月份,市委、市政府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市四套班子31位领导分别挂钩联系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挂钩联系的市领导通过开展实地督促检查或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掌握联系街道的基本情况和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帮助联系街道协调解决城中村改造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多部门的突出问题,采取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予以推动解决。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市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仍然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融资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的融资规模难以全面满足建设需要,融资的成本也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同时,尽管金融机构的支持意向十分明确,但由于我市现有的融资平台低、小、散现象仍较为突出,导致项目融资落地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项目布点仍然需要进一步优化并主要向县城和区域中心镇集中,农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仍然需要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三是专业和技术力量仍然无法满足工作大规模和快速推进的需要,尤其是熟悉政策、征收实务和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的专业人员大量缺乏。同时,项目建设的全面铺开,也给工程建设监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下一步,市政府将从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保障要素供给、加强建设管理、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入手,结合“三改一拆”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推进,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与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全面加快我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全力助推城市转型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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