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副主任 周辉
(2013年4月2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改善城市生态、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3月5日至11日,由市人大农资委和城建委组成的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陈宏峰、卓高柱带领下,开展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情况调查。在听取了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及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和瓯江口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园管委会汇报的基础上,实地调查了市区的绿化情况,而后分赴瑞安、乐清、平阳、永嘉调查,听取了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委托四个县人大常委会自查,上报自查报告。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情况
(一)领导重视,工作推进有力。自2010年10月市政府提出“六城联创”以来,创森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县(市、区)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森办设在市林业局,并成立创建工作督查组,经常分赴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委托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设计院制定了《温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温州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创森提供了科学规划指导,还制定了《温州市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温州市中心城市森林公园布局规划》。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明确,任务、责任到位,推行了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2010年冬至2012年底,我市市本级财政用于城市绿化的资金达10.49亿元,乐清市财政投入近14.8亿元。
(二)上下联动,创森成效显著。在全市铺开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同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和省、市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的系列森林创建活动。8个县、市都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洞头、永嘉已率先创成,其余县市在申报创建中。2011年以来,全市共创成省级森林城镇19个,市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以上森林村庄570个。2011、2012年共完成绿化造林31.3万亩,去冬今春又下达造林任务10.1万亩,截至2013年4月20日,全市已经完成造林13.57万亩,圆满完成了创森实施方案里确定的3年要基本完成的绿化建设任务,初步形成城市森林网络,全市大部分绿化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其中:温州市区绿地面积达9.76万亩,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15万亩,绿化覆盖率达35.57%,林木覆盖率达31.26%,人均公园绿地从2010年的
(三)亮点频现,突出特色创建。一是大力推进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建设。设立全国首个“中国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制定《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试验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全市森林旅游接待量从2009年的380万人次增加到2012年的916万人次,森林旅游总收入从10.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2.28亿元。计划至2014年底,全市共建设和提升森林公园(湿地公园)90个,建成环都市森林公园圈和“一镇一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休闲体系,实现人均森林公园面积达到
(四)宣传动员,增强植绿护绿意识。一是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森林城市创建专题进行宣传。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刷制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发简报、组织万人签名、开展“城市与森林”相关主题摄影比赛,营造创森氛围。二是借助“3·12义务植树节”、“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节”、“早茶节”、“3·21世界森林日”、“十万棵树木认种”等活动大力开展森林文化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植绿护绿意识。三是规划建设森林科普基地和义务植树主题公园,市级新挂牌五大科普基地,今年植树节期间开辟了15个义务植树点。四是专门举办森林城市创建相关技术培训班,对各县(市、区)林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五是完成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着手编写《温州植物志》,出版《温州市古树名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不够深入细致,尚未形成创森共识。一是居民对创建森林城市知晓率、支持率还难以达到指标要求。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要达到90%以上,而我市目前还较难达到。二是对农田林网、绿道建设中占用耕地有不同看法。部分干部群众认为我市人多地少,占用农田甚至基本农田种树不合适。林网的胁地效应,根系影响农田耕作层会造成作物减产,带来病虫害传播也让部分农民有顾虑。三是护绿爱绿意识不浓,对创森必要性未达成统一认识。部分人不支持拆违建绿等绿化工作,或者认为在房前屋后植树,影响采光、遮挡广告牌、清理落叶麻烦,有故意毁绿行为。
(二)“四边”绿化效果较差,亟需迎头赶上。一是公路边、铁路边绿化状况欠佳。鹿城、乐清、瓯海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尤其是高架桥路段未建绿化带,六个高速公路互通或出入口绿量较低,高速、铁路部分已建绿化带有缺株、断带,或者植株过小绿量不够。二是瓯江、飞云江、鳌江等重要江河的部分岸段、交通干线沿线许多河道两岸没有绿化,沿海县市的海岸基干林带未能及时跟上围垦进度,没能按期合拢。三是交通干线两侧山体绿化总体情况不佳。青山白化现象依然普遍,部分矿山未能及时绿化,大面积裸露石头,更多的山上只见杂草不见森林。四是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之间要求建有防护绿化隔离林带,这项工作尚未开展。
(三)绿化用地、资金紧张,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一是后续可供绿化的土地越来越少。市区内只能拆违建绿或者见缝插针,农田林网、绿道建设需租地绿化涉及到部分基本农田,一些部门、群众对防护林用地性质、作用认识有偏差,并不积极支持配合。二是创建任务重、范围广,指标要求高,资金需求量大。在前几年大规模投入的基础上还要继续大量投入,地方政府、街道压力较大,而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公园难度大、效果不明显。三是对绿化配建工作重视不足。对“绿线”控制和绿化用地把关不严,规划时绿化用地不足,建设过程中挤占绿地,造成城市建设工程绿化配建率低,城市绿量自然增长率缓慢。四是需各部门支持共同建立创森台帐,目前还有个别部门的资料收集、汇总尚未完成。
(四)森林健康程度不高,管护抚育不到位。一是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行为还是时有发生,执法威慑力不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要求三年内必须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而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烧毁林地,尤其是春节、清明节时期。二是部分项目绿化树种选择不当,种植质量不高。部分建成项目,存在偏好异域风情树种或随意选择,乔木、乡土树种和常绿树种占比不高,绿量不足,且后续管理费用高。种植中只少量采用全冠苗、容器苗,种植土质量和厚度不达标。三是后续管护抚育不到位。一些地方只求完成指标任务,栽后置之不理,造成苗木成活率、成林率偏低,个别绿地杂草丛生,绿化效果不佳。四是还未出台全面覆盖绿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缺乏农田林网建设的相关管理办法。
(五)技术支撑力量不足,种苗保障不力。一是专业技术人才力量薄弱,林业和园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市“创森办”目前专职人员仅有1人,市林业局未设置作为技术总负责的总工程师职位,省内杭州、宁波、丽水等市林业局都已设置。乡镇林技员大多不务正业且专业水平不高。二是种苗保障不力。绿化苗圃生产不能满足本市绿化需求,苗木自给率低。像省亚热带研究所这种能提供高品质种苗的单位,却面临着种苗基地需搬迁,新地块未落实的困境。三是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现象时有发生,成活率不高,又破坏了农村、山区生态,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大苗为主。
三、几点建议
(一)大力开展创森宣传,营造浓厚创森氛围。生命需要绿色,人类需要蓝天,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条件。一要在开展好各类与森林有关的纪念日、节日活动的基础上,采取更多好形式,进行森林功能和生态文化宣传,提高居民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二要加强开放性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建设,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绿色文明和生态道德素质,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植绿的生态意识。三要加大农田防护林体系性质、防护效应和经济效益的宣传,争取理解支持。农田林网是森林生态网络建设的主体之一,并未改变耕地性质和权属,能降低风速,提高湿度,加快土壤脱盐,是农业高产稳产的屏障,还能起到保养路面和路基的作用,只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通过抚育间伐、更新采伐,能带来更高经济效益。四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改变春节、清明节期间烧纸钱、放鞭炮、烟火的习俗,采取更生态的丧葬、庆祝和清明祭祖方式,杜绝青山白化,减少森林火灾。
(二)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力争通过省级创森考核。当前,我市已经进入迎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考核的最后冲刺阶段。一要下大力气抓好“四边”绿化。“四边”的生态景观面貌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生态人居环境质量,要确保全面完成“四边”绿化各项任务。二要着手在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设防护隔离林带,以起到缓解城市热岛、净化污染效应的效果。三要安排好迎检路线的设计和提升,全面完成创建档案台账资料。确保在5月份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专家组的预检和12月份的验收。
(三)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提高“创森”科学化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创森”技术队伍建设。目前,市林业局是全市农口系统唯一没有设总工程师的单位,建议增设总工程师职位。给“创森办”配足科班出身、熟悉绿化造林工作的干部,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现有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水平。二要在建设过程中注意节水节能,严把树种关,扩大乔木、常绿、乡土树种栽种比例,尤其是温州的市树榕树、市花山茶花以及各县(市)的县(市)树和县(市)花,严禁到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注重建设与管护成本,形成植物群落。三要加强管护抚育。认真落实“一造管三年” 的责任,可在高速、高铁、国道两侧引进建设大型苗圃基地,既达到绿化效果,又促进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发展。四要出台扶持本地苗木基地建设政策,帮助解决好用地问题,增强自繁苗木供应能力,以实现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基本满足本市绿化需要。
(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用制度规范管理。一要对侵绿、毁绿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密切监测森林火情,依法打击滥伐林木、侵占和破坏林地、绿地等违法活动。二要出台防护林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责任指标和奖惩措施,实行一栽就养,一养到底,保证造一片,活一片,成材一片。三要严格落实《温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和《温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温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绿地管理。四要建立农田林网管理组织网络,创新养护管理机制,落实管护人员。因地制宜选择养护方式,可采取专人管护、林权到户或专业养护公司等形式,规范运作。
(五)拓宽筹资渠道,形成部门共创合力。一要全社会宣传发动,让全社会参与养护管理工作,开展城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认种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可采取授予其冠名权、颁发荣誉证书等多种形式予以表彰和奖励。二是可尝试绿化责任制和绿化工作量交易制度。绿化管理部门在初始分配绿化指标后,允许绿化工作量在企事业单位之间自由交易,即未完成绿化指标的小区和单位必须购买绿化工作量,绿化未达标者需承担相应补偿绿化经费。三是在目前“六城联创”的大背景下,创建过程中部分创建任务大体相似,存在共通点,政府部门更要发挥合力,互相支持,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和台帐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