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期: 2013-12-30 信息来源: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卓高柱

2013年1024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持续跟踪,全程监督,务求实效。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面调研检查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我市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报告,形成6大类35个具体问题的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今年,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再次集中力量,创新监督方式,突出案件查处,深入开展跟踪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检查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了11个县(市、区)和9个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建了以市人大代表为主体,委室负责人为组长,市民监督团成员、食品安全专家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参与的市人大食品安全监督团,开展了20多次暗访活动,实地检查了农贸市场、加工作坊、饮食摊店等1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部门基层站所;市人大常委会还就案件查处、打击犯罪方面专题到市公安、法院、检察院和鹿城区调研督查。全市11个县(市、区)人大与市人大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现将跟踪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整改工作主要成效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陈金彪市长亲自牵头抓整改工作,分管副市长分头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去年督办的8件重大事项得到较好落实,今年跟踪监督的27项内容已按时限要求完成10项,其他的17项将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逐步理顺。一是加强了综合协调机构建设。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食安办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合署办公,建立了市、县、乡镇(街道)三级配套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当地食品安全工作。二是消除了一批监管交叉和空白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豆芽菜生产、芋头去皮、食品仓储(冷库)、餐厨垃圾等10多个突出问题的监管责任。三是落实功能区监管责任。明确了生态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高新园区等各大功能区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案件查处力度明显加大。案件查处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的重点。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行为1835起,行政立案1336起,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7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84人,逮捕149人,摧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118个。成功破获8起公安部挂牌督办和11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重大食品犯罪案件。案件查处的各项数据均居全省前列。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案件得到查处。如瓯海生产销售假酒案被查获前,这批不法分子生产的“人家烧”假酒,一直销往我市的1065家农家乐;乐清查获的一个无证作坊,平均每天用猪内脏等炼制有毒有害猪油75公斤销售到市场,到案发为止已生产销售了2吨多。瓯海、苍南、平阳联合破获过期卤味“回炉”案,现场查扣各类问题卤制品3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

  (三)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成效。一是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监管得到加强。该市场承担了市区80%以上的蔬菜供应任务,是市人大重点督办的实事之一,目前已单独设立市场工商所,建立了市场准入、安全检测和追溯机制。二是豆芽菜生产中滥用添加剂问题得到整治。农业部门对现有79家豆芽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支持建设的3家日产规模100吨的豆芽菜生产企业预期在年底投入生产。三是“无证无照”整治力度加大。质监部门对1117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彻查,打击取缔了目录外的452家。工商部门排摸出“无证无照”农贸市场305个,对其中的265家进行了整治,已完成提升改造21家,取缔4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排摸出全市“无证无照”小餐饮单位7717家,经整治发合格证3529家,取缔1456。此外还开展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生猪、牛、羊肉品质量安全、水产品中添加孔雀石绿和保鲜剂、无证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等问题的专项整治。

  (四)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正在形成。市人大与温州电视台合作的《人民问政》栏目播出了多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市食安委在温州科技馆举行了大型食品安全知识展览,市委书记陈一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市政协主席包哲东等领导先后参观展览并做了重要指示;温州电视台零距离每周播报一期《温州食品安全报告》;温州日报每半月刊发一期《舌尖上的安全》专栏。食品安全公益广告通过公交车载电视等途径进行滚动播出。工商局举办了“食品安全诚信自律道德讲堂”,邀请市食品行业协会代表、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农贸市场等食品经营者代表及市民监督团、媒体代表参加。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二、食品安全整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广大消费者的要求、按市人大去年审议意见和建议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许多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实,部分内容没有整改到位。同时,跟踪检查中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深化。有的地方和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工作“上热下冷”现象明显,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基层站所思想不重视、不专心、不用心,工作流于形式,就是检测到有毒有害食品也没有追根究底,不了了之。市人大跟踪监督内容中建议政府研究出台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完善责任追究制,从检查情况看,还没得到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在考绩中得到体现;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中,对于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渎职失职行为还没有责任追究办法。

  (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还不到位。食品安全工作关键在基层,去年市人大审议意见建议政府推进基层监管体制改革,但从检查实际情况看,进展不快,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监管部门重心下移不够。体制改革后,部分监管部门没有及时调整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延伸到基层的力量薄弱,抓实际工作的力量更少。如屠宰管理,泰顺等地承担全县屠宰执法任务的只有1个人;全市乡镇(街道)屠宰管理在机构及执法队伍上属于“断层”。同时,基层实际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及时协调解决。二是乡镇(街道)政府监管力量不足。全市123个乡镇(街道)的食安办中,仅有74个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另外49个乡镇(街道)食安办还只有兼职人员。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体制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基层食品安全综合执法队伍还未建立。三是网格监管责任不到位。基层站所存在日常监管不深、不细,对监管对象疏于检查。这次检查组对市区一基层工商所进行了检查,记录反映上两次巡查的时间分别是去年10月和今年的6月,当中间隔了8个月,而且无动态、无案件、无总结。市人大食品安全监督团暗访了牛山客运中心对面的小餐饮一条街,发现这些餐饮企业的餐具普遍没有消毒,消毒柜只是一种摆设,日常无人监管。

  (三)案件查处高压态势没有形成。一是部门查处案件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多,今年公安机关侦办的171起危害食品刑事案件中,110件是公安机关自主侦办,质监、工商、农业和食药监4个行政部门移送了61件,但这61件没有一件是由市级行政部门移送的。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将食品安全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二是案件量刑不统一。在办理食品犯罪案件时,出现公检法对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逮捕必要依据等问题认识不同;不同县(市、区)量刑差别大,如瑞安、乐清、龙湾三地对同样的使用工业松香对鸡鸭脱毛案件,判决结果差距较大,引发公众的质疑。三是评估鉴定工作协调不够。食品安全许多案件需要专家对食品中添加的物质是否有毒、有害以及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进行安全评估。由于没有协调到位,今年6月份以来,我市对食品案件的评估就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导致许多侦办的案件无法及时追究。四是对案件的宣传不够。典型案件没有及时曝光、宣传,没有起到惩罚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部分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去年市人大审议意见建议政府加快构建溯源追踪体系、整合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管理和回收,但从检查情况看,这几项工作进展不快。一是我市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尚未到位。目前仅在文成、泰顺等地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准出试点。我们在娄桥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检查中发现,目前该市场外地进来的蔬菜基本有生产记录、质量检测等证明,而温州本地农产品没有这些准出证明。二是检测资源整合共享不够。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还存在多头管理,综合利用效率不高。三是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存在问题。厨余垃圾处置厂建设进度滞后,预计明年下半年才能投入使用。市人大检查组对多家餐饮单位废弃油脂的去向进行调查,发现没有严格的定点回收、定点处理制度,仅依靠企业生产经营者自律,“地沟油”的威胁依然存在。 四是举报投诉还不通畅。食品安全举报电话“96317”并入了市长专线后,有群众反映打通后要转接多次,举报麻烦。有奖举报有制度,但兑现困难,今年以来全市才兑现举报奖励金额0.46万元。

  三、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重点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要集中力量,狠抓整治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当前,食品安全的整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加强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呼声还非常强烈。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和民生问题,直接考验政府的行政能力和自身形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狠抓责任落实,健全长效机制。要求加快出台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订食品安全综合性评价指标,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体系。要加大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出台我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

  (二)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一是监管部门要加强和充实食品安全执法力量,实行重心下移,力量下派,工作下基层。二要加快推进乡镇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组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执法队伍。三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真正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三)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形成查处案件合力。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大查案力度。要继续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深挖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从重从严从快处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防止罚过放行、以罚代刑。其次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处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立案标准、法律适用尺度等问题。食品安全案件要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同时,要建立食品安全评估专家人才库,明确鉴定范围和标准,规范鉴定检测流程,及时为办案提供科学依据。四要加大案件宣传。及时曝光查处典型案件,对食品从业人员起到应有的震慑,达到以案说法效果。对案件查处情况的虚假新闻和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

  (四)加快推进专项整改,进一步抓好薄弱环节。一要抓好农产品的溯源管理。在文成、泰顺等地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在全市建立农产品“五有一追溯”产地准出管理的全覆盖。做好准出与准入衔接。二要加快整合现有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三要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进度,落实过渡期餐厨垃圾管理责任,规范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管理。四要构建群防群控体系。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安意识;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全民参与监督的机制。

  来源:温州人大网  责任编辑:曾远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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