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3-12-30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31226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积极研究问责机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建章立制,及时出台《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推进整改。三是有关部门合力,以强力推进整改。市审计部门认真指导,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跟踪落实问题整改;市财政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仔细研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纪检等部门对审计移送问题正在依法查处。从总体上看,今年的整改情况是好的,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已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温州市本级财政管理和税收征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本级部分专项资金执行率低问题。63家市本级预算单位117笔金额大于50万元的2012年指标当年零支付,合计金额21848.69万元,截至201311月末,已完成支付11022.79万元,收回7157.01万元;剩余3668.90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实施进程关系,正在政府采购或继续支付过程中。2012年,温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数49个,预算指标数106255万元,截至201311月末,实际下达86424.16万元,资金拨付到位率81.34%

(二)关于市级预算安排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退库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政府已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规范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退库管理。

(三)关于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结算问题。天盛地块土地出让金已结算;城市中心区D11地块将陈府庙安置在旧村改造地块后收缴剩余地价款;车站大道2#-1号地块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

(四)关于部分税款未及时上缴问题。2012年末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契耕中心和鹿城分局的6个门征账户,税款合计9658.85万元,现已全部上缴国库。同时,温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温州市区地税门征税款专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税款安全及时入库。

(五)关于温州丹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欠缴税款问题。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责成鹿城分局对未缴欠税予以追缴;鹿城分局对361户房产出租人逐户核实,并启动追缴工作程序。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在积极整改。

(六)关于市区双定户管理未到位问题。目前,41家双定户企业已全部按规定调整定额。同时,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出台了《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收管理防范税收风险的实施意见》,将税务分局发现一定时期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20%(含)以上的纳税人信息或同级国税机关的核定情况、纳税人未及时调整定额的漏洞列为税收管理风险点,加以重点防范管理。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本级“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已要求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温州市审计局2013年对市本级“三公经费”开展跟踪审计;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国资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建章立制,标本兼治。20131月至6月,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含车改后的个人车补费用)月均支出额比2012年下降24.36%

(二)关于市本级17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2014年,温州市水利局等单位将按照《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历年执行情况适度调减有关项目金额;同时加强预算日常管理,采取月反馈、季分析、半年通报等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并实行与考绩工作挂钩。珊溪水库鱼苗投放款重复补助119.80万元市财政局已收回。温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资金已开始运作,并对一些道德模范、器官捐献者等进行奖励或补助,努力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专项资金历年结余正在清理中。

(三)关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较混乱等问题。市政府已制定出台《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两证”办理有关工作,并建立职能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开展“两证”办理效能监察。温州大学等行政事业单位收回租金202.58万元,对未收取租金提请民事诉讼115.88万元,中止协议收回出租的房产1户。温州市瓯海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位于龙湾区南洋大道与永宁路交叉口东北角的77亩土地,在租期到期后被温州东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设施占用问题,目前大部分设备已搬迁。

(四)关于市本级个别单位存在账外收支的问题。对于温州市人防经济开发公司将部分租金收入进行账外管理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其账外剩余资金已按照审计要求纳入单位账务管理。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6家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合计2389.23万元,现已全部缴清。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2个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职工福利支出。

(五)关于市本级13家行政事业单位未及时清理相关款项的问题。目前,温州市规划局及其下属等5个单位已抽调专人进行清理,计划2013年底前清理完毕。其他单位也在积极清理中。

(六)其他问题。温州市规划局已全面注销职工技协服务部,并将技协资金上交财政。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名在职干部已退出温州市医药实业公司的股东。

三、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本级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和资产管理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开展市级国资公司银行账户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通知》,各市级国有集团公司已自查计划清理365个银行账户。同时加强了对市级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资金效益。

(二)关于个别集团公司内部集资问题。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职工内部集资清退工作的通知》, 截至201311月末,7家集团公司已清退52523.75万元。

(三)关于浙江省中盛实业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冯某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就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冯某涉嫌虚构股权收购合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问题,移送至市检察院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处于补充侦查阶段。温州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商铺租赁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加强了资产管理;同时,该集团公司目前已按照国资委薪酬管理的要求,对二级企业班子成员薪酬发放予以统一,实行按月先行预发,年终考核定奖的管理办法,强化薪酬管理。

四、市级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因受项目前期审批、征地政策处理等因素制约,建设单位实际用款需求没有达到计划预期安排。今后编制政府投资计划时,将要求建设单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提出实际可能资金需求,按“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提高执行率。

(二)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存在送审价偏高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对上述送审的工程项目审价定案,核减工程价款3362.87万元。同时,市政府已要求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杜绝出现因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等原因而造成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大幅上升。

(三)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挤占工程成本的监理餐费部分已从监理费中扣回,村委慰问金及资助费将于2014年申报专项经费予以调整,且今后不在基建账中列支此类费用;未结算超付工程款预计将在2013年末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结算。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下室多提预留工程款已调整。瓯海大道东段道路工程财政拨款11200万元已到位,超付工程款将要求单位退回。原温州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矿渣回填工程款依据不足等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将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市纪委;目前,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邵某等5人提起诉讼,其中1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四)关于部分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市政府已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五)关于温州市马鞍池公园建设办公室存在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就温州市马鞍池公园建设办公室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已安置补偿但未拆除的房屋予以出售问题移送市纪委。同时,市政府已研究决定将马鞍池公园建设办公室成建制划转交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交接处理中。

五、市级民生项目(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温州市本级2011年度生态建设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整改情况。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和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现均已通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验收。

(二)温州市本级2012年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整改情况。温州市审计局已就被转包、施工单位出借资质等问题移送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查处。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对象,重新审核住房情况,将申购家庭的其他房产纳入其住房的控制面积,现已取消了18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保障对象资格,并着手建设能够全市资源共享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同时,市政府正在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并由民政部门对这部分对象的经济状况重新进行审核后,确定相应的租金标准或收回住房。

(三)温州市本级2012年度财政教育投入及资金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市教育局目前正陆续出台相关措施,经费上实现义务教育按生均拨款,继续推进校园布局规划调整,师资流动采取合理举措等方式来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同时对预算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况进行分类、清理,提出处理措施,监督各学校严格执行预算项目专项专用,细化预算编制,并重申绩效工资发放原则,严格制止各学校违规发放。温州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等3家单位收取的招生资料及答案费等合计328.35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温州市实验中学等3家单位在专项设备购置费等项目中虚列支出225.42万元已作调账处理。

(四)温州市公交企业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市政府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交财政补贴情况。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已牵头负责草拟《温州市区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和《温州市区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公共交通财政补贴综合长效机制及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并努力完善投入机制,把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为公交优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公共交通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交企业营运能力,切实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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