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 孔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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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重点,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探索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市委陈一新书记、市政府陈金彪市长对食品安全工作都做出了重要批示和明确要求,多次强调要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并亲自督查指导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具体全力抓,多次布置并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把食品监管工程列为2013年“十大民生工程”,列入打造“平安温州”重点工作之一。各地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食安委调整到位,由政府常务副市(县、区)长任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市(县、区)长任副主任;明确食安办为常设办事机构,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合署办公,核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级食安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问题,理顺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食品安全行政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市食安办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工作条线考核细则,落实专人负责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一督到底,切实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同时,各地努力消除监管交叉和空白点,针对分段监督中的监管交叉、边界不清、监管争议等问题,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监管主体,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今年以来,已先后就鱼干晒制、辣螺腌制、食品安全技术鉴定等问题,协调有关方面,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基础监管网络建设。启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安办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全市123个乡镇(街道)中,74个乡镇(街道)配备食安办专职工作人员,49个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执法工作的整合,开展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全市11个县(市、区)均已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启动试点工作,共确定试点乡镇(街道)14个。同时,我市依托综治平台,建立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共设立食品安全责任网格7555个,全部落实网格责任人员,并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5886名,覆盖全市所有村居(社区),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宣传引导、信息报告等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属地政府管理为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网格化监管新模式,提升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一是努力提高食品行业生产经营水平。按照“总量相宜、布局合理、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要求,合理规划食品行业发展,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制定了《温州市食品工业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到2015年,力争实现规模以上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26亿,年均增长12%;培育形成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大型食品企业以及具有“专、精、特、新”优势的中小食品企业,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28家,超五亿元企业5家,超十亿元企业1家;巩固和壮大“老字号”食品品牌,全市新增省名牌产品6个,市名牌产品10个,争取再创中国名牌产品1个;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通过诚信管理体系(CMS)评价的企业数达到20家。加大力度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年计划改造提升农贸市场72个、创建省示范农贸市场43个。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进展顺利,目前,11个农贸市场完成改造提升任务,61个农贸市场在建,22个农贸市场达到创建省示范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制订详细的整治时间表,依法推进整治工作。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职能部门分别就“无证无照”小作坊、小农贸市场(小菜场)、小餐饮店制订年度整治方案,认真履行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开展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食品行业“无证无照”小作坊1117家,取缔452家、发证82家、提升为QS企业2家,其余正在整治整改中。排查出“无证无照”小菜场305个,开展整治265家、完成改造提升21家、规范管理11家、取缔4家。排查出“无证无照”小餐饮单位7717家,监督检查6744家、责令整改4845家、整治合格3529家、关停取缔1456家。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市人大食品安全跟踪监督计划,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就豆芽菜生产中滥用添加剂、辣椒粉及其制品中添加工业染料、肉品质量安全、外来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或保鲜剂、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无证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出台“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政案件,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0087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85840户次,责令整改768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835起,取缔无证无照单位1962家;公安机关立案171起,刑拘184人;罚没款867.9万元。今年以来,我市在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刑事追究力度和打击成效方面均居全省前茅,查处了一批典型的大案要案,如市、县两级联动查获公安部挂牌督办“6.6”制售假牛肉案件,瓯海区查获生产销售假酒案件和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窝点案件,平阳县查获食用鱼翅违法使用双氧水案件,鹿城区查获市区农贸市场“染色黄鱼”案件,瑞安市查获生产加工羊肉制品添加“过氧化氢”案件,洞头县查获熟食制品添加“日落黄”案件,乐清市查获生产有毒有害猪油案件,以及瓯海、平阳、苍南等地联合查处的过期卤味制品“回炉”案件,有力地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
(三)完善管理手段,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专门制定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的相关文件,积极推进“三整合”工作,初步实现食品安全检验计划统一部署,检测经费统一下达,检测信息共享发布。市食安办汇总、整合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统一下达《2013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统一落实经费。各县(市、区)均制定出台本地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方案,并按要求统一下达检测计划、统一落实经费,统一发布检测信息。截至目前,全市共下达检测计划18834批次,已完成8324批次,落实经费545万元,统一发布检测信息6919批次。同时,全市按照“协调统一、分工明确、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要求,以县(市、区)为重点,推进综合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乐清、瑞安、永嘉、平阳、洞头等地综合性的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已挂牌运行。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启动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市、县两级均已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今年以来,我市又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各地、各部门信息报送、通报、发布等工作,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为进一步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智能化,今年年初,温州市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发布平台已启动建设。目前,系统已完成需求调研、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工作,正在进行详细设计,下一步将进入功能开发和单元测试,争取年内完成基本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三是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控工作体系。我市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行业知情人员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全市统一设置了96317投诉举报电话,市本级和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实现了与12345市长专线联网;各县(市、区)均已出台有奖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450件,办结2395件。7月中旬,省食安办组织人员对全省96317投诉举报电话的接听情况进行了暗访,我市在接通率、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均表现良好。
(四)强化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可控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实现追溯管理”的产地准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主体“五有一追溯”管理制度,在文成、泰顺等地,通过“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模式开展基地准出试点,并已通过省农业厅验收。全市已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主系统,今年新增5个枢纽站,40个溯源点,为全面实施基地农产品产地准出做好硬件设施准备。截至目前,全市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856批次,合格839批次,合格率98.01%;全市213个速测点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实时快速定性检测14265批次,合格14015批次,合格率为98.24%;生猪“瘦肉精”抽检7900批次,合格率100%。
二是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入市登记、快速定性检测、信息公布、不合格农产品退市、批发环节出证出票、零售环节索证索票等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等重点单位监管,督促市场经营户实行“一户一档”台账管理,统一使用工商定制的“一票通”台账,做到一一对应,关联使用,一票通行。建立经营户黑名单制度,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地区在6个月内禁止进入温州市场。加大对农贸市场快速检验室及检测经费的投入,完成全市41家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设;其中,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定性快速检测,到2013年底实现检测流程规范和100%的检测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市流通环节已检测食品(农产品)216844批次,检出不合格4759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农产品)
三是突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25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4336户次,责令整改1017户次,查处违法行为36起,立案查处12起;截至目前,市区中小学校园周边
(五)加强宣教培训,食品安全工作氛围进一步浓厚。
按照坚持“三贴近”和“五进”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精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举行大型食品安全知识展览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各县(市、区)也联动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加大食品安全工作正面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监督团的沟通与联络,通过电视专题节目、报纸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营造人人都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988次,发放资料12.8万份,媒体报道279次,直接受益人群80.62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从我市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初级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问题未能根除,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滥用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生长激素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基础薄弱,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小,相当数量是家庭作坊,加工设备简陋,工艺技术落后,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缺乏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各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成效不明显,食品安全问题容易出现反弹。
(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力量不足。全市有近8万户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主体量多、面广、分布散,食品经营者主体的变更率高,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相比之下基层监管力量相当薄弱,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工作的专职人员、从事生猪屠宰管理专职人员明显不足,与不断增加的食品安全执法任务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基层综合执法力量仍然薄弱,监管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完善。
(三)食品安全监测能力相对薄弱。一方面,检测资源不足,距离监管要求还有很大距离,部分产品还缺乏相应的检测标准或者相应的检测设备,导致现有的检测项目尚不能覆盖所有安全性指标,出现“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快、检不准”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现有检测机构分离,质监、卫生、农业、粮食、检验检疫等不同部门实验室重复建设现象,造成检测资源浪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跟踪督查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各辖区、街道(乡镇)的监管责任,深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逐条对照省、市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能力建设,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评议考核、信息交流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全程监管机制,努力构建上下统一、权责一致、权威高效、重心下移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非法添加工业染料、非法添加孔雀石绿、非法使用工业硫磺、病死猪等肉品质量安全、劣质食用油、滥用含铝膨松剂等突出问题整治,有效实施放心菜、放心奶、放心肉和放心粮油工程,切实推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和区域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四)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今年三级人大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跟踪监督检查,对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针对人大跟踪监督检查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地、各部门将在整改落实去年35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继续鼓足干劲,全力配合,查漏补缺,明确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广电、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无公害食品,倡导绿色、健康消费。加大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努力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治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维权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部门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