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区公共交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期: 2013-01-08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20121231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公共交通发展,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编制完善专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公交体制城乡一体化改革,公共交通体系逐步健全。尤其是今年推出的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但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我市公共交通在供应能力、服务质量、运营效率等方面,与城市发展要求和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出行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公共交通行业公益性和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公交优先”落到实处,具体明确“十二五”期间的目标和年度计划任务,切实解决公交出行分担率较低等问题。要密切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1650”大都市建设框架,结合市域铁路规划,进一步修编完善《温州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从建设温州大都市大公交、实现公交“同城化”的战略高度来进行规划设计,科学配置和利用公共交通资源,加快BRT等快速大容量公交体系规划建设,加强多种公共交通方式科学衔接的规划研究。

二、确保规划落地,不断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一要统筹解决场站不足问题,规划建设中心城区换乘枢纽,提高公共交通线路接驳换乘能力。积极探索公交“场站+物业”综合开发建设模式,在保证公交功能前提下,对“上盖物业”进行综合开发,为场站建设筹集资金,形成良性的发展机制。二要加快公交始末站的建设。要逐一进行梳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设和改造,尽快解决公交 “占路始发”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场站的配套设施。三要落实公交路权优先。将现有公交专用道真正利用起来,进一步加强公交专用车道网络化等路权优先问题的研究并加快建设。同时要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同步实施重点路段公交信号优先,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准点运营。四要加快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优化站点布局,加强自行车道建设和管理,提高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

三、突出公共交通行业公益性,健全财政补贴补偿机制。要研究并明确企业的运营管理责任,严格区分因社会公益性和经营管理不善这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因造成的企业亏损,使财政投入真正惠及于民。要实行鼓励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财政补偿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政策,进一步加大购买服务的力度。一方面要在已经实施的相关优惠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优惠的范围,研究推行公交月票制度,进一步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另一方面对公交企业因承担社会福利(各种免费优惠)和完成政府指令等方面造成经营收益的减少,要给予科学合理的价格补贴。对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施装备和智能系统等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对已经明确的各类财政补贴应及时拨付到位。

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城市公交吸引力。公交企业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提高科学经营管理水平。要合理优化线网布局,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的覆盖面。及时添置和更新车辆,增加班次密度,淘汰老旧车辆,合理延长服务时间,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对因公交体制改革而取消的中巴线路,要尽快实现公交服务替代。要加强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完善监管机构,强化行业监督,整顿和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不断改善服务状况,提升城市形象,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快捷、经济的出行服务,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对市民群众的吸引力。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于2013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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