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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改革深度解读

发布时期: 2013-01-22 信息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老百姓的钱,政府部门到底怎么花?每年要花多少?是否花在该花的地方?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在政府预算编制中找到。

  然而,由于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管理缺效率,“突击花钱”时有发生。为此,去年以来,我市加大对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召开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听证会,6个试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分项审议表决,积极推进公共财政预算改革。

  1月21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两会”期间召开会议,审查本年度我市的财政预算。在本次会议上,能看到我市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前的一些问题所在,以及今后将会带来的变化。

  看预算编制——

  只有数据没内容,内行人也看不懂

  后果:让远高于市场价的购置安排过关

  预算编制,是部门规划一年的花钱打算。然而前几年,我市一些部门的财政预算编制,看得人一头雾水。

  预算编制过程,通常由政府和部门主导,缺乏公共参与和公共选择,由此导致公共资金演化为部门利益。有些部门确定的预算,只是一定的增长比例,只有数据,没有匹配的内容。而一些部门的经费,本来应该属于一般公用经费或者日常业务经费,但却巧立名目,设立了专项资金,比如招待费、出国经费、中心组学习会经费等等。

  此外,预算编制缺乏完整性,文本粗糙而且内容也不够详细,不仅让审查预算的人大代表看不懂,即使专业人士也看不清楚。比如,财政部门未能编制总预算收支表,导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等资金间的对应关系不明晰,难以反映当年财政综合预算安排。而编制内容不详细,导致一些远高于市场价的预算购置安排,“含含糊糊”地过了关。

  市人大代表陈珍文在本次“两会”提交的建议中就提出,参与公共财政监督的主体要更加广泛,监督形式要常态化并且灵活多样,财政预算开支的项目,要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开支的明细要增加透明度。

  破解之道:《实施意见》提出,最大限度实行民主决策,探索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预算编制管理,使财政成为“看得见”的财政;部门预算按照经费保障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编制,修订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健全集中采购运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健全预决算审查机制,试行部门预算分项审查机制,逐步建立预算听证制度。

  看预算管理——

  201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当年7月才确定

  后果:年初要过紧日子,年底资金很充裕

  财政预算编制好了,这么一大笔钱该怎么用好呢?近年来,由于不够规范,关于怎么花钱,我市常常出现因上下衔接缺乏效率而出现“上气不接下气”的状况。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和政府投资预算,是市级总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2012年我市政府投资预算经人代会审查通过后,财政部门未能及时发文下达给各部门,导致2012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到当年7月才确定,影响了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效率。还有一些部门反映,财政部门的预算指标下达程序较为复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现行的预算体系未能完全统一,这些,都影响到工作效率,甚至也不利于对预算执行的统计分析和监督。

  与这一现象相对的是,我市一些部门在为“悬在半空”的预算资金而勒紧裤带的同时,还有些部门在年底时却出现大量预算资金结余。2012年6月初,市人大财经委对2011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进行调查发现,我市某局专项修缮和专项设备购置结余8181万元。在场的市人大代表询问,如何将预算安排与项目推进统筹安排,该局负责人在回答询问中坦陈:在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中,缺乏前瞻性。

  事实上,该局暴露出的问题,在其他部门亦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这就是资金安排和调度使用上不匹配造成的。

  破解之道:《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全口径”的政府预算体系,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情况,对政府性资金进行统筹安排;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批复,加强用款计划,严格控制预算变更,除遇突发性重大事件外,定期集中办理预算追加。

  看突击花钱——

  十一二月支出占全年比重27.2%

  后果:“负向激励”让钱难以花在刀刃上

  2010年,我市一般预算在11月和12月的支出,占了全年总支出比重的27.2%,基金预算第四季度合计拨付率达42%。这种临近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绝非个别现象。对于部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突击花钱,成了每年年底必做的功课。

  “突击花钱”现象背后的逻辑在于,如果没有如期、如数花完当年预算,不仅该部门的当年业绩会增加一项负面评价,还会影响下一年度该部门可以获得的预算经费拨付。在这种“负向激励”的模式下,突击花钱有利,节约开支吃亏,成了某些部门的“惯性思维”,但由此带来的是财政资金的浪费。对老百姓来说,这个“钱是否花在刀刃上”的问题,需要政府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估和奖惩结合的约束力来解答。

  今年“两会”期间,民革温州市委员会在一份提案中提出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监督工作,规范建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强化“节财即生财”观念,发挥资金效用最大化。

  但在目前,我市的绩效评价系统难以到位,传统的财政管理侧重于合规合法性监督,却较少关注于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对项目金额的确定简单随意,对与支出绩效的评估也没有与部门考核、领导奖惩相结合。

  破解之道:《实施意见》提出,整合政府资源,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和统筹,严格控制行政管理成本的增加,尤其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总量;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完善绩效评价的标准体系,逐步试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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