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仇杨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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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就全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为重点、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今年上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陈德荣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陈金彪市长、陈笑华主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出台了《温州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责任制(试行)》、《温州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等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其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通过市与县、县与乡镇(街道)层层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市政府每年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也组织开展对所辖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协调作用。目前,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到位并正常运作,并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到2012年底前,所有镇(街道、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食安委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24个部门为成员,积极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研究制定并出台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2月份,市级完成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责的调整、移交,由市卫生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级相关职能调整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瑞安市、文成县等地已完成调整、移交。对目前未调整到位的,继续按现行工作机制承担相关工作并做好平稳过渡,确保工作加强、不减弱。
三是加快推进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组织;目前,全市已成立消委分会86个,设立监督站286个,监督点2991个,聘用监督员5667名,网络覆盖率达100%。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年初,我市启用了“96317”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刚不久又将“96317”与市长热线“12345”联网,进一步健全了“一门受理、即时转办、分门处置、及时回复”的工作机制。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加大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执行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奖励资金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作用;2011年,全市新增省级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115名。
(二)加大投入,加快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市一方面不断加大对检验检测资源的投入力度,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另一方面切实抓好资源布局调整与整合工作。市级层面,目前已在市质量技术检测院增挂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作为全市食品检测协调机构对食品检测资源进行合理调控;并要求基层食品药品监督所硬件(场所)建设依托基层卫生机构,实现共建共享。县级层面,主要根据当地食品生产经营现状、消费特点、监管需要等,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如,乐清市整合质监、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工商等检测资源,建立综合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承担食品(含农产品、水产品)的市场准入等检验检测任务;平阳县以“全市领先、全省一流”为目标,按照检测项目全覆盖、检测范围全方位的要求,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全面覆盖了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农业、海洋渔业、经贸等领域。
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增加编制、设立派出机构等方式加大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实施“强基惠民”工程加快基层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加强镇(街道、乡)、农村新社区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要求到2014年前,1650大都市“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我市先后出台《温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温州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工作。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均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网,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实时对接。今年,市食安办还对市级食品安全信息网进行了全面改版,使信息共享功能日趋完善。
(三)突出重点,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迅速行动,制定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陈金彪市长亲自带队赴现场检查指导,相关副市长分别牵头带队到基层检查指导。目前,按照百日行动6个100%的刚性指标要求,大整治工作已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生猪屠宰、保健食品等环节和领域全面展开。截至
二是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温州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据统计,自整治行动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43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2812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2起,查处案件8起,整治重点地区89个,整治重点单位494家,整治重点品种104个。
三是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集体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等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加大抽检频次,凡发现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我市公安机关结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地沟油”破案会战,对有关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逐一进行核查。2012年3月份由公安部统一指挥破获的震惊全国的新型地沟油大案,就是我市乐清警方最早发现线索。
四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制定了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并突出农产品源头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小作坊专项整治、流通领域整治、生猪屠宰和餐饮消费监管等方面,扎实开展整顿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4618人次,检查食品种养殖、生产经营户131341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户10159户次,责令整改998户,取缔违法生产经营户891户,查处违法案件144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
(四)加强源头管理,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一是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建立了以市本级中心实验室为核心、县级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为骨干,基地监测点为补充的市、县、乡(基地)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2012年上半年,市级共抽检基地蔬菜、水果、茶叶289 批次,合格286批次,合格率98.96%;畜禽产品105批次,合格率100%。县级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实时快速定性检测,共抽样4022批次,合格3935批次,合格率为97.84%;对生猪、肉牛、肉羊进行“瘦肉精”检测7500批次,合格率100%。
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已实施了索证索票制度,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农贸市场推行了食品台帐电子化管理,通过电子台帐系统对农产品的进货票据进行查询。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体系,全市已完成170家农资连锁店的身份证制度、28家条形码信息管理农资店建设。
三是培育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激励规模生产主体广泛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生产优质高产农产品。如,“泰顺三杯香”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山友”牌脱水青刀豆、“绿藤”牌绿藤熏鸡、“强绿”牌大棚番茄、“丰魁”牌四季柚、“仰山”牌杨梅被认定为省名牌农产品。
四是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药、种植业、假劣农资等专项整治。据统计,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90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点3635家。抽检“瘦肉精”数量19609个,合格数量19589个,合格率99.9%;生鲜乳数量126个,合格数量126个,合格率100%;兽药37批次,合格30个批次,合格率为81.1%;种子、农药等农资样品237批次,合格221批次,合格率为93.2%。
(五)强化自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规范许可程序,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督促企业制定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退市和销毁等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加强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切实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教育,树立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记录,将发现的问题列入诚信记录,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鼓励优秀食品企业创名牌上台阶,公布和淘汰不合格企业。目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已在全市11个县(市、区)的13个行业铺开。瑞安市在肉制品、粮食、乳制品、水产冷冻、儿童食品等行业等进行试点,永嘉县由各个监管部门在各自监管环节选取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试点,瓯海区依托区信用办开展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龙湾区在饮用水行业、乐清市和洞头县在初级水产品生产加工行业、平阳县在肉制品行业、苍南县在卤制品行业、泰顺县和文成县在食品流通领域确定试点企业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012年,我市将按省要求组织2家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考核评价。
三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我市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在配合监管部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举办行业成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举办全市少儿“食品安全”书画大赛等,有利地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其中全市少儿“食品安全”书画大赛已连续举办七年,社会反响好。今年,市食品工业协会牵头,组织全市烘焙业签订了诚信联盟自律公约,组织召开了全市饮用水行业诚信自律动员大会,举办了协会会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协会刊物和网站等载体加大诚信体系标准的宣传与推广。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以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明显趋好。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安全隐患点仍然较多,食品生产企业低、小、散现象较普遍,城乡结合部无证小餐饮店数量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猪私屠滥宰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监管力量还需强化。食品行业产业链长,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要涉及监管部门多,需进一步完善合力机制。三是打击震慑力不够。食品违法行为的隐蔽性与当前惩处打击力度不够的反差,使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为此,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一法两规”贯彻实施力度,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促规范”,加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切实解决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抓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各地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统筹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制度,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无缝对接”,强化对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抽检。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实行约谈、集中培训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在乳品生产企业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从严追究违法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禁止严重违法者再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抓规范整治。坚持堵疏结合,加强对小作坊、小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和小摊贩等食品小行业的规范引导。通过“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措施,加强对食品小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引导和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食品小行业走合作生产、联营做大的发展道路,采用“以大带小”、企业合并等方式进行规范、提升。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实施“品牌超市进校园”工作,全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抓好省级、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建设,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互动联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抓执法打击。采取市县联合、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排查彻底、治理到位、成果巩固。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监管部门掌握的案件线索,该移交公安机关的一定移交,决不以罚代刑,一罚了事。
四是抓监管检测。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能力建设,通过外部增编、内部调剂等途径,充实各级食安办工作人员,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建立协调统一、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市、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推进以县(市、区)为重点的,以检测计划、检测经费和检测信息共享发布“三整合”为主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积极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实现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
五是抓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标准化作业、流通市场实施准入管理、批发环节出证出票与零售环节索证索票有效对接的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简称“五有”)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要求,规范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工作要求,纳入到流通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星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中,加强进场农产品的索证索票和快速定性检测等工作,加大检测后续处理力度,进一步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六是抓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将食品安全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事故中失职、渎职的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创建、平安考核、卫生创建等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
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市政府将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目标、抓住重点,以这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综合监督管理,为我市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