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期: 2012-08-30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2828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情况汇报,请予审议。

一、          我市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

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自200861施行以来,在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律师法》,不断加强律师工作,切实组织和引导广大律师服务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大力推进律师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26月底,全市共有律师1141名(其中执业律师1056名,法律援助律师45名,公职律师40名),律师事务所94家(其中合伙制律师所57家、个人律师所37家、执业律师3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6家),从业人员达1700多人。2008年至2011年,全市律师人数年均增长率达18.40%,律师事务所年均增长率达19.97 %20087月至20126月,全市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达104620件(其中刑事案件19674件、民商事案件80579件、行政案件4367件),担任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16130家(次),承办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6508件,解答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90730人次,业务收费合计达11.73亿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87件(其中刑事案件6744件、民事案件8031件、行政案件30件、劳动仲裁案件761件、非诉讼案件2721件)。

(一)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一是发挥律师在促进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推进“律师服务五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律师法律服务范围,增强律师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20114月,市政府专门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深化了“律师服务五进”(律师进政府、进企业、进重点工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律师进政府”工作方面,2012年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级功能区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同时聘请了20名知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市政府领导实行对口服务,在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的过程中,积极听取和吸纳律师的建议和意见。“律师进企业”工作方面,2011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千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组织和引导律师为4000家企业提供“一般性法律服务”,并对其中1000多家重点骨干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2012以上两项工作任务将分别提高10%20%。“律师进重点工程”方面,目前已为瓯江口新区、过江通道、七都大桥等数十个省、市、县重点工程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涉及投资金额1000 亿元。“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方面,2011年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列入市政府的“十大民生工程”,市、县两级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累计超过800万元,目前我市84%的村(居、社区)已经聘请了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012年覆盖率将力争超过90%。二是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近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律师参政议政工作,鼓励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政治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律师、政协委员律师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目前,我市共有54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省人大代表2名,省政协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9名,市政协委员6名),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人数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发挥律师在理顺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领导接访随行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据不完全统计,20087月至20126月,我市律师随各地政府领导下访200多人次,参与信访接待600多人次,坚持参与每月15日随地方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或下访活动已经形成惯例。在市本级还成立了由24名律师组成的信访工作律师团,为政府信访工作提供经常性法律服务。

(二)不断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推动律师行业良性发展。一是深化“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改革。改进对律师行业的行政管理方式,完善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对律师行业的管理从直接的、微观的、日常性的管理逐步向间接的、宏观的管理转变,工作重点调整为“政策导向、行业准入、执业监管”,逐步把实习考核、业务培训、对外交流等行业管理职能交给市律师协会,由其实施对律师行业的具体事务性管理。成功召开市第四次、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建立了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二是建立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根据《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行了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在每年第一季度对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执业和内部管理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状况实行量化评估。三是下放市直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权限。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出台了《温州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对日常监督管理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已将18家市直律师事务所及300多名市直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权限下放给三个市辖区司法局。四是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在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在市直机关中积极开展了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目前有15家市直机关的40名公务员已经按照相关程序成为了公职律师。

(三)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职业素质。一是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市律师协会党委,在全省率先实现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由市律师协会党委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实现律师党建工作全覆盖。截至20126月底,我市律师行业共有党员律师348名,律师行业党支部40个。二是积极开展律师教育规范活动。近年来相继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和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等律师教育规范活动,进一步端正和规范了律师队伍的执业理念和执业行为。三是加大律师业务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开设讲座、举办研讨会、组织业务论文评比、律师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系统等多种形式,对律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将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纳入“信用温州”体系,将市律师协会列入首批“诚信行业协会”试点单位,同时加强了律师行业投诉查处力度。20087月至20126月,市司法局共受理“不尽责、不规范、不诚信”等行业投诉投诉115件,办结113件,共依法给予3家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相应的行政处罚;市律师协会共受理投诉45件,办结44件,共依法给予9 家律师事务所、9名律师、6名实习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行业处分。五是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成功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青年律师论坛”,胜利召开温州市第一次律师团代会,组建市律协团委,每年评选“青年律师之星”,同时将青年律师人才培养纳入市人才培养计划,市财政设立每年30万元的青年律师培养专项经费,对新执业律师、律师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律师行业紧缺人才培养给予必要的补助。

(四)积极开展《律师法》配套体系的政策制定和宣传贯彻工作,为律师依法执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编制律师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将律师业发展规划纳入《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于201110月编制完成了《温州市律师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为促进我市律师业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今年,我们还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和加大对律师行业的政策扶持及保障力度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二是大力开展《律师法》宣传普及工作。将《律师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学习《律师法》。通过编印和赠送《律师法》单行本、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举办培训班和开设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律师法》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律师制度,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三是积极构建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2010年市法官协会和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2011年市检察官协会和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推进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建立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和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律师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律师行业发展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不足:

(一)律师行业的发展规模仍然落后于省内外发达城市,整体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律师人数、律师事务所数和全年行业总收入,仅处于全省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于杭州的三分之一。律师事务所规模以中小型所居多,平均每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到 13名,3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较大所只有6家,5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规模所还没有,尤其缺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律师的业务范围基本上以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和行政诉讼代理等诉讼业务为主,而非诉讼业务诸如项目投资、企业并购、破产管理等法律服务虽在近几年有所增加,但所占的业务比重还不高。对于企业上市、国企改制、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项目、涉外等法律事务,以及一些重大的经济社会活动中较少看到温州律师的身影。

(三)律师执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拥有会见、调查取证、阅卷等执业权利,但由于顶层制度设计和司法机关办案具体实践有待进一步磨合,相关配套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律师“立案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律师人才队伍存在结构性过剩与短缺。从事传统法律业务的律师在局部地区供过于求,从事前沿法律业务的律师总体上相对不足,导致高端法律服务领域业务流失严重,开发新法律服务产品和创新服务模式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缺乏科学的业务拓展、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手段,专业化发展相对滞后,难以形成专业优势和团队合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律师法》,健全和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进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

(一)引导律师行业服务工作大局,全力推进“律师服务五进”工作。围绕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增强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为核心,以进一步深化“律师服务五进”活动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律师行业综合竞争力,积极引导律师行业和广大律师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城乡统筹改革等事关全局的重要经济社会事务,加快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律师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立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在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重大项目论证实施的过程中,积极听取和吸纳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建议和意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引导律师积极为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企业重整重组、海洋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综合改革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律师服务重点工程的工作力度,积极搭建律师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重点工程法律风险评估制度,组织和引导律师担任重点工程法律顾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开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组织民主法治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基层组织依法管理,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

(二)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和律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服务为民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廉洁从业教育活动,增强律师的政治敏锐性和执业责任感。在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和推进“诚信服务先锋”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律师的行业监督和公众监督。建立健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机制,把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落实相关人才政策,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引进。加大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力度,扶持青年律师成长成才。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和特色化建设,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的兼并与重组,重点发展具有3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规模律师事务所。加强律师事务所业务建设,促进专业化分工,树立专业品牌,打造专业特色,不断提高业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体系。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切实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组织和引导广大律师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积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营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0号)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和落实各项律师执业权利,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务。加强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官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跨部门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情况,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及时协调和处理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行为。根据律师行业的特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律师税收政策。把律师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予以重点扶持、优先发展,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律师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律师角色、功能和作用的认知度,积极宣传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依法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以及公民有偿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各类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为律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坚持和完善“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不断促进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律师行业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执业活动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市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对律师行业的服务和行业管理职能,完善和落实律师协会在行业发展、权益维护、会员福利、专业研究、职业培训、对外交流和宣传等领域的职能作用,倡导和培育先进的律师文化,不断完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能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律师业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这项工作之所以取得了一定成绩,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和大力推进,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委员今后能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这项工作。我们将认真按照人大常委会和这次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律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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