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有关单位: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
二、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地方金融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房改造集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融综合改革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议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八)审议通过《温瑞塘河保护规划》;
(九)审议批准关于2012年温州市级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十)其他事项。
三、与会人员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市、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名单附后),部分市人大代表(另行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全体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常委会组成人员如确需请假,应按《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
(三)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综合改革、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农房改造集聚、代表建议办理以及加快推进金融综合改革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议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请印制180份,于
附:参加会议的市、区有关单位名单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十月九日
参加会议的市、区有关单位名单
市编委办,市府办、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办(农业局)、商务局、审计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与执法局、旅游局、金融办、房管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国投集团,市人行、银监分局、保监分局、温州银行;
鹿城区政府、龙湾区政府、瓯海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