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2-10-2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世强

20121025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实施综合改革的背景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现有民办学校1748所,在校生41.3万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27.3%。改革开放初期,温州冲破束缚,率先提出“六个允许”(允许自聘教师、自定工资、自主收费、自取回报等),开辟了温州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篇章,创造了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温州民办教育发展的黄金十年。仅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每年就为政府分担了近20亿元的教育财政支出,为温州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

时至今日,在中国教育发展的新阶段,由于政策法规等障碍的存在,温州与全国各地一样,民办教育的发展面临体制束缚、空间限制,导致民办学校活力渐失、师资队伍不稳定,出资者曾经高涨的办学热情日渐消退。面对整体走弱、优势不再的民办教育现状,怎么发展民办教育,需要怎样的民办教育,该如何破冰前进,一直是教育界探索的重要课题。2010年,教育部提出为民办教育再次发展创造一个好的政策环境,梳理出十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法人属性、师资队伍建设、财政扶持、土地和税费政策、融资体制、治理结构、产权归属以及办学自主权等方面问题。2010年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任落到浙江温州和宁波,希望试点城市在这方面大胆创新,为全国民办教育改革提供经验。温州承担了这项艰巨又光荣的重任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要把该项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出成效,不负教育部的期望。

二、研究制定政策文件,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根据国家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围绕教育部提出的民办教育“十个方面的问题”,我们成立了由教育、发改、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工商等部门组成的7个专题课题组,经过10个月的调查研究、反复论证,201110月,出台了温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1+9”政策文件。

1+9政策文件制订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市委书记陈德荣5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并多次审阅修改文稿;陈金彪市长多次指导政策制订,亲自协调有关问题;由市领导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共达30次以上,并分别与教育部领导及专家进行了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借鉴各地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文件。

1+9”政策文件对法人属性、财政扶持、税收、土地、收费、产权、融资、教师社会保障、合理回报、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问题予以破解,进行制度重建。文件的出台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全国各地的热烈关注。201111月,温州市政府应邀在昆明举行的“2011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在会的教育部鲁昕副部长充分肯定,认为温州“1+9”政策文件回答破解了教育部提出的民办教育发展“十大问题”。20127月,教育部鲁昕副部长专题来温调研民办教育工作,再次充分肯定了温州在民办教育制度建设上、操作层面上的成果。

一是在民办学校法人分类问题上的创新。分类不当导致民办学校及其师生无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及其师生同等的待遇,造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法律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民办教育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我们明确规定“非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登记管理,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法人进行登记管理”,并明确“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企业法人由工商部门登记管理”。这一分类法突破了有关学校分类的传统框架,是这次改革的最大基点。

二是在民办学校鼓励扶持政策上的创新。1.大幅度提高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由年500万元调高到3000万元),同时以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生均教育事业费为基准,建立政府向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经费投入制度。2.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公办学校同等税费优惠,营利性民办学校提供学历教育劳务所得的收入,5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先征缴后再予以返还地方所得部分。3.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其各项建设规费减免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允许民办学校在规划许可前提下通过土地置换迁建、扩建学校。4.实行民办学校收费定价备案制,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学校按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3倍的标准自主确定,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则由学校自主定价。

三是在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平等待遇上的创新。1.切实解决教师社会保障问题,规定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困难救助等待遇。2.着力改善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线(最低标准)。3.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的教师培训计划中;民办学校教师参加职务评审、业务竞赛、评优评先等,指标计划实行单列。

四是在出资者产权及回报规定上的创新。我们明确规定“出资财产属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所有,出资人产(股)权份额可以转让、继承、赠与,但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回资金”。同时规定“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可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年奖励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出资人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享有《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产权与经济收益,按市场机制办学,按企业机制获取利润”。

五是在民办教育投融资体制和管理规范上的创新。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民办学校的建设、运行和发展,同样也堵塞了社会资本更好进入民办教育领域的通道。为了破解这一瓶颈,允许将学校非教学设施作抵押,或将学校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支持民办学校设立教育基金,建立民办学校低息贷款政策。同时,在民办学校规范管理上做了创新,全力提升民办学校自我管理能力,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内涵建设。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财产管理制度,加强民办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建设,保障民办学校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和民办学校自主办学权。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专业治理、专家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公办教育良性竞争、共同发展

三、抓好政策落实,释放体制机制活力

2011年底,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暨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动员大会,陈德荣书记亲自作了动员部署,全市兴起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热潮。最近,陈书记又专题召集各县(市、区)“一把手”,听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两个制度”,一是专题督查考核制度,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各县(市、区)考绩重点,每月定期督查,编发督查通报,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及时研究协调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今年,对最低工资指导线、会计核算办法、收费政策、金融优惠、教师社保、法人登记等问题,出台了补充规定,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将政策文件扩充到“1+15

一是各地政策文件均已制订实施。全市11个县(市、区)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均成立了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1+9”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并召开会议贯彻动员和部署,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新局面。

二是首批100所试点学校工作进展顺利。首批100所学校试点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现已完成84所首批推进学校法人登记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不少于100所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任务。全市民办学校19月份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达3.55亿,其中,20所窗口学校暑期投入建设的经费达5000万元以上。

三是财政扶持政策逐步到位。为鼓励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做大,各地还将根据实际,在“1+9”文件框架下,调整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前置条件和要求,加快落实专项奖补资金、购买服务资金的拨付工作。从2011学年起,市财政每学年安排3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目前已完成三优评选、年检评优、教师培训等项目共计3507.7万元资金的审核工作,本月底可拨付到位;各县(市、区)共已确定4610万元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10月底可拨付到6所合格学校,达5520.28万元;各县(市、区)1.33亿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将在11月底落实到位。

四是民办学校教师社保政策覆盖面逐步扩大市、区两级已启动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全市共完成民办教师参保4183人,其中事业保险参保1143人。各县正加紧完善政策,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教师标准,于今年11月份全面推开民办教师事业参保工作。

五是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9个县(市、区)设立了人才中心教育服务分部,开展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及档案建档工作。落实派遣622位公办学校骨干教师到首批推进学校支教,30所优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开展结对活动。启动民办学校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组织民办学校校长高级研修班。确定了民办学校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绩效工资的70%出台民办学校最低工资指导线,在100所首批试点学校全面执行。

六是社会力量办学的热情逐渐提高。首批签约的总投资额达33亿多的10个引资项目中,8个教育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永嘉县已投入建设资金800万元,打造县域优质民办教育品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温州滨海高级中学项目已进场施工;苍南县新星学校已投入使用。同时,新纪元教育集团、爱绿教育集团等在外温籍教育集团,翔宇教育集团、榆树国际教育等国内一线教育品牌均有意回温或来温投资办学,部分已进入洽谈阶段。

我市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在制度建设和实施推进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离教育部的要求、离“试点”变“示范”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部分地方对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认识还不到位,破解政策障碍决心不大,民办学校教师事业保险待遇、税收和贷款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民办学校企业法人登记过程中的产权明细、税费缴纳问题,民办学校收费权质押、非教育资产抵押等问题需进一步深化细化实施办法。三是我市民办教育学校规模偏小、窗口示范学校不多,与全国其他先进地区相比,在规模上、形象上还有较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任务

根据我市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步伐,以11月份即将在我市召开的全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为契机,切实完善相关政策配套体系,狠抓任务落实项目落地,充分展示温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阶段性成果,努力将温州民办教育“全国试点”打造为“全国示范”,重点突出以下5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示范创建。在抓好首批百所试点学校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加快试点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改革政策惠及面,在全市遴选办学条件良好、师资队伍优良、教育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从2013年开始进入第二批试点示范学校创建,使示范窗口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达到50%以上。

二是进一步抓好项目引资。在加快推进“十大教育引资”项目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推介力度和教育项目引资工作,积极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温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吸引力。全市推出20个以上的优质项目,适时举办高层次项目推介会,吸引一批民间资金和国内外优质教育品牌投资、投智温州教育领域,建设高端教育资源。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在“1+15”政策文件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政策研究,抓紧起草企业法人登记、产权明晰等文件,形成升级版的“1+x”政策及操作体系,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国家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经验。同时,建立科学的区域民办教育改革运行机制,为地方政府实施民办教育改革提供借鉴。

四是进一步强化推进力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县对接紧密、相互联动的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政策落实滞后、工作进展不快的县(市、区)和各种阻扰改革的行为,要进行典型通报。要进一步理清关系,明确部门政策破解责任和地方政府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条块结合责任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薄弱环节,突出特色亮点,有针对性开展重点工作,力争做出成效。

五是进一步做好全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筹备工作。经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同意,11月份,2012年全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将在温州举行,届时全国人大领导、教育部领导及全国各省市教育部门领导、民办教育协会成员将来温参加会议。这是一次交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经验、展示温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阶段性成果、展示温州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的大会,我们要精心筹备,全力保障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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