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吕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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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当前市区城中村改造进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战略目标,按照“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要求,强化政策创新、要素保障和督查考核,全面启动市区城中村改造,为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撑。
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今年“破难攻坚七大行动”目标要求,市区计划新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50个、400.18万㎡;拆除旧房面积160.47万㎡;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23个、107万㎡。截至目前,市区已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31个、238.27万㎡,开工率为59.39%,其中鹿城区7个、40.14万㎡,龙湾区9个、47.2万㎡,瓯海区14个、133.73万㎡,生态园1个、17.2万㎡;拆除旧房面积130.52万㎡,拆旧率为81.33%,其中鹿城区34.61万㎡,龙湾区25万㎡,瓯海区59.1万㎡,经济技术开发区6.32万㎡,生态园5.49万㎡;55个续建项目中,已结顶32个、265.03万㎡。今年4月6日,城中村“第一拆”顺利进行,鹿城区东屿村、葡萄村和龙湾区镇中片旧村同时开拆,签约率接近100%,正式启动了市区城中村改造。瓯海区率先在9月底完成年度任务的101.15%,龙湾区将年初开工计划13个增加至17个,并先后两次举行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开工仪式,鹿城区更是自加压力,实现年内开工建设项目28个。各区(功能区)旧房拆除力度进一步加快,除生态园外,其他各区均已完成拆旧任务数的65%以上。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将“以城中村改造为突破口推进农房集聚改造建设”作为今年“破难攻坚七大行动”的重要内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季一例会,努力做到思路明确清晰、问题解决及时、实施有序高效,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形成了良好的声势。各区(功能区)也相应成立党政一把手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采取定期协调、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等方式,集中精力、物力和财力,全面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启动实施。如鹿城区实行了“区长一周一例会,书记半月一研究”的工作机制,高密度研究城中村改造工作,为凝聚共识,破解难题,加快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强化政策创新。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全国农村改造试验区”和“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利契机,在拆迁安置补偿、项目投融资和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2月,市政府颁布《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一三落地、三五底顶、合法面积、违章不计”的安置原则,对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同时印发《关于温州市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办法的通知》,保障房屋所有人合法权益,为加快政策处理,顺利组织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4月,市政府出台《温州市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将城中村改造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给予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同时配套制订了项目代建、标准设计、造价控制、进度管理、安置回迁、公共配套、人力支持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实现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四策合一”,有效落实“政府可承受、百姓可接受、发展可持续”的“三可”原则。目前,“四策合一”、“违章不计”的政策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强化资金投入。市政府以土地出让金收益、住房公积金收益等资金作为资本金,建立保障房建设政府引导基金,并引导基金放大进行融资,支持包括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我市已经批准列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国家试点城市,一期资金3.5亿元已经到位。我市第一支保障房引导基金—“龙兴(龙湾—兴业)1号保障房股权投资基金”已成功组建运作,将为保障房建设融资发挥积极的带动作用。同时,我市积极对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包装,建立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统一打包向国家投资、政策性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并探索运用项目代建、BT、定向委托贷款等模式和农民住房抵押、按揭贷款等融资方式,加大对城中村改造资金的筹措力度,解决融资难问题。如市住建委与兴业银行签订50亿元资金的框架协议,市名城集团获批发行保障房建设债券20亿元;鹿城区与中铝、中建等近10家大型央企签订BT融资协议,总金额达到150亿元;龙湾区与农行签订了100亿元的框架协议。
(四)强化技术力量支持。针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普遍存在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通过采取干部下派、交叉任职等途径,为城中村改造工作配备强有力的干部人才,从市机关分三批下派166名专业骨干赴各区改造村蹲点指导工作。最近,又从市国土资源局各派技术骨干1名和助手5名到三区,分别挂职担任区长助理、街道副主任等职,帮助各区推进城中村改造征地、地籍确权等工作。市住建委积极联系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抽调百余名优秀技术人员组建服务指导队支援各地项目实施和管理,还对各县(市、区)负责保障房建设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多层次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征收处理、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充实了一线工作力量。鹿城区四套班子每位领导挂钩负责1个街镇1个保障房项目,选派两批计50名中层骨干、79名退二线干部分赴街镇蹲点开展保障房建设。同时,各地还积极推行“代建制”,引进一流的建筑、房地产开发和工程管理企业进行代建,为保障房建设提供有效的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撑。
(五)强化宣传引导。为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区两级均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高密度、高强度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温州日报》开辟专栏,对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各地成功经验进行介绍,并设立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进行答疑解惑。温州电视台开设城中村改造专题栏目,宣传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则选派强兵干将蹲点,一家一户做好政策的解析和宣传工作,特别是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解析工作,让农户了解政策要点和长远利益,踊跃参与城中村改造建设。同时,各区还结合入户宣传,开展专题调研和模拟对接,了解农户在安置方式和套型选择方面的要求,在单体设计上加以落实,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城中村改造作为七大攻坚破难主要行动之一,纳入考绩内容,每月进行统计汇总,并在温州日报上向市民公布进度排名,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市住建委则定期对各区(功能区)进行督查指导,定期召开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各区(功能区)也相应建立对项目实施主体的考核机制,党政领导带头抓调研、抓协调、抓督导,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建设融资压力大。我市将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区城中村改造,建筑面积将达1500万平方米以上,需要投资约700多亿元,而目前的融资规模、融资方式难以满足建设需要。特别是鹿城区,今年要全面启动47个旧村改造,土地征收、房屋丈量、建档公示、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和过渡安置费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目前融资主要依靠代建和项目贷款,成本高且规模受限,而其它诸如短融、中票以及保险和社保资金等大规模、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尚未开通。现有的融资平台低、小、散现象突出,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导致融资困难加大。而且融资主要靠代建,政府除了要承担融资的直接成本外,还要支付3%的代建管理费,工程建安造价下浮率只在2-3%左右,远低于正常招标的8-10%,使融资综合成本过高。
(二)政策推行力度需加大。虽然市里“四策合一”、“违章不计”等政策措施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有力支持,但由于以前老政策的影响,老百姓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期望值很高,普遍认为置换价格过高;同时以前拆迁征地等相关补偿政策缺乏统一性,导致了镇街之间、村村之间、村民之间出现政策不平衡现象,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部分群众对政策还存在犹豫、观望、怀疑的态度,影响城中村改造推进。
(三)专业技术力量不匹配。熟悉政策、征收实务和项目前期工作流程的工作人员大量缺乏。如鹿城区,随着城中村改造在全区范围的铺开,前期工作成为重中之重,旧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的报征、房屋面积与权属户籍方面的摸底调查、资地平衡的测算等工作,都需要有经验的人员。虽然市区两级都派遣了大量的人员进驻街道,由于专业人员匹配不足,仍不能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七大行动百日攻坚为契机,以抓好市区2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工建设、47.63万㎡旧房的拆除、农房改造规划和政策完善为重点,全力推进以城中村为突破口的保障房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到年底,确保完成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3个、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50个、建筑面积401.18万平方米,完成旧房拆除建筑面积160.47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争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年内全面启动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完善政策体系。全面实行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建设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四策合一”,实施“社会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的公共租赁保障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让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城市化进程中新进城的本地户籍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同步得到保障,切实降低城市化门槛、促进城市化持续健康发展。
(三)突出规划引领。结合城中村改造要求,修编各项专项规划,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布局,落实项目用地,为城市大配套建设提供依据。同时将城中村改造中的配套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做到城中村改造与道路改建、市场改造、园区更新和区块提升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真正达到提升城市品位的目的。进一步明确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市区两级的财力安排和建设主体,及早计划,及早落实,及早启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城市基础设施共享。
(四)深化项目融资。尽快建立保障房主融资平台,以安居房开为基础组建专门的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通过捆绑相关保障性住房(公房)资产和财政注资,形成具备在银行间市场融资条件的平台,实现保障房融资的规模化、低成本和可持续。加快各县(市、区)现有融资平台的整合,做强本级融资平台,主要负责承担融资和保障房运营管理的职责,将乡镇(街道)级平台公司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保障房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上来,建立分工明确、协调互补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加大对安置对象的贷款支持,通过信用担保、安置协议质押、安置房抵押等方式办理个人贷款,解决安置对象的回购资金困难。同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安置对象早交款、多交款,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
(五)优化人才支持。在市区两级下派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举办城中村改造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城中村改造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水平。组建保障房建设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咨询、指导服务,更好地服务项目实施。积极推行城中村改造项目代建制办法,建立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代建企业预选名录,引进优秀项目管理单位,整合技术资源,创新管理机制,通过总承包代建或项目管理代建的方式,吸引一流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保障房代建,发挥优势企业在设计优化、大宗材料采购和项目管理方面的优势,降低建设成本,提供工程质量,增强项目吸引力,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保护文化遗产。做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工作,强调村落文明的传承和延续,确保建设用地中的古树名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和景观得到有效的保护。积极发动工程技术方面的专家,对我市历史文化村落所蕴含的地域建筑文化进行研究和挖掘,提炼温州地域建筑文化元素,配套建设农耕文化展览馆,在新建建筑设计中推广应用,为温州城市建设注入文化的力量。
(七)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造势和监督作用,开辟专栏、设置专题,深入解读“四策合一”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以全方位、高密度、强有力的宣传报道,积极鼓励市民参与,营造强大的破难攻坚声势。挖掘和宣传城中村改造中的先进典型案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奋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八)加大考核督查。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城中村改造项目领导牵头责任制,组成联合督考组,强化现场督查和现场办公,全面掌握每个改造项目的工作进度,切实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一月一通报的前提下,做到“一周一督查,半月一协调”,切实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的日、旬、月等节点的统计汇总,以时间节点倒逼攻坚进度,以攻坚进度考核干部业绩,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责任主体严格实施效能告诫。
(九)强化调研指导。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各级部门精心谋划,通力合作,竭力而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调研,查找政策执行、项目实施和分配管理等环节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科学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全面实施。同时,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组织开展督查和调研活动,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给予指导和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