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委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 王蛟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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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我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是推进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切入点,是市委、市政府列入2012年破难攻坚的七大行动之一,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各地按照“完成农房集聚改造85702户以上、新增农房集聚改造率5%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抓项目进度、审批提速、政策完善、要素保障和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推进。截至9月份,全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新开工项目546个、用地面积1007.7万m2、建筑面积2405.2万m2、农房改造总户数75461户(其中开工118781户、结顶85473户、搬迁35462户,分别以30%、30%、40%折算),累计新增农房改造集聚率4.40%,占年度任务的88.05%。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督查指导。将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每月进行统计,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排名,并在《温州日报》上向市民公布。每个季度组织召开全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8月,专题组织开展全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检查,成立14个检查组,分赴11个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进行交叉检查,全面摸清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类型、规模等情况。检查后形成了《全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交叉检查情况报告》,提交市委主要领导参考,陈德荣书记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为下步科学合理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奠定基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建立了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每位办(局)领导带有关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挂钩联系一个县(市、区)、一个示范镇(街道)、一个新社区和一个重点项目,定期到各地进行督查指导。各地也都制定了农房集聚改造的考核办法,党政领导带头抓调研、抓协调、抓部署、抓督导,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政策配套研究。今年来,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温州市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明确将在建制镇以上实施的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在用地供应、财政投入、项目融资和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实现了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中低收入市民保障房建设“四策合一”政策。
(三)创新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各地农房主管单位赴杭州市江干区考察学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经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建立了保障房融资项目库,涉及项目224个,总投资1176.1亿元,其中择优筛选出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基金投资申报项目25个。探索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代建制,各地都和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洽谈对接,部分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如永嘉县出台了《永嘉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项目委托代建管理办法》,引进规模大、信誉好的品牌房企参与农房项目建设。目前,各地与浙江绿城房地产集团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房地产集团签订合同,全市委托代建农房项目25个。
(四)改革优化审批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和改革农房改造集聚项目审批办法,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永嘉县审批环节由12个简化为8个,审批时间由59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平阳县实施了“4+1”工作机制,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提速项目建设,由县农房办组织协调考核,县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负责立项到施工图的前期审批手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供地,县财政局负责指导项目融资,镇(乡)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五)持续营造舆论氛围。市、县各级媒体开辟专栏专题,高密度、强有力的组织宣传报道。《温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简报已刊发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专题报道13篇。《温州日报》多次大幅度报道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典型事例、政策意见等。温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有话直说”栏目开播了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专题。各地制作了政策解答宣传折页,并组织业务骨干及街道力量进村入户宣传项目、解读政策。同时,市、县两级还专题举办了统筹城乡综合改革培训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培训班、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培训班。
二、存在问题
(一)规划编制不重视。根据市委1号文件要求,今年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编制完成县域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和集聚区布局规划。目前,各地编制进展缓慢,虽然都已委托编制,但是仅部分地方有了初稿,大多数还在调研起草中。规划编制不及时,严重影响农房布局的合理性。
(二)配套政策不到位。除市本级三个区外,各县(市)和市级功能区“三策合一”政策大都未正式出台,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至今没有统一,更是没有体现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最优,加剧了群众等待观望的心态。同时,农民跨区域集聚到强镇的意愿强烈。目前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出台县域内农房异地置换政策,一定程度制约了农户的改造集聚。
(三)要素保障不给力。目前仅市区和11个示范镇的159个农房集聚项目,资金缺口就达338亿元,而政府组建的投资公司自有资金不足,银行融资门槛比较高。此外,没有充分利用农户的自有资金,置换农户签约率不高导致预交房款比例低。土地制约瓶颈突出,有的地方对市委1号文件提出的“确保每年大于10%的新增用地指标用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要求没有很好落实。
(四)任务分解不科学。根据今年市考绩办的考核办法,市对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下达“新增农房集聚改造率5%以上”的考核任务。同样大多数地方也按5%的考核任务简单平均分解到辖区各乡镇(街道)。但由于市考绩办对全市51个中心镇、29个功能区和32个市区街道也要进行排名考核,导致有的乡镇尽管目前没有集聚条件和产业支撑,但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开展农房集聚,致使有的集聚点出现“低小散”现象。
三、下步打算
(一)确保完成农房“百日攻坚”任务。根据《以城中村为突破口的保障房建设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百日攻坚”实施计划》的要求,紧盯攻坚难点,明确实施步骤,破解困难问题,开展指导督查,明确各项目在各时间节点上的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表,确保完成农房集聚改造23344户以上的“百日攻坚”任务。
(二)加快编制农房规划。按照市委1号文件的要求,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在11月底前完成县域农房集聚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和集聚区布局规划的编制。强化推进城镇建设专项基础设施配套规划,科学合理安排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明年的项目建设计划,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
(三)加快研究制定县域内异地置换和“四策合一”政策。根据“就地就近、提倡跨域、户为单位、鼓励联片”的原则,在实施就近搬迁置换的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尽快制定县域内异地置换政策,切实做到农房集聚在县域内通盘考虑。在市本级“三策合一”政策基础上,督促各地尽快出台“四策合一”政策,切实体现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是最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城镇保障房的政策体系。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保障房引导基金组建,操作组要尽快落实第一支保障房引导基金参股基金的组建工作,包括提出参股基金的募集组建方案、基金(管理)公司和项目业主签订意向性投资协议。要加强与出资部门的沟通交流,梳理基金拟投资项目,积极做好与基金公司对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农户早签约,制定各项早交款的优惠措施,将农户的闲置资金利用起来用于农房项目建设,缓解融资难的压力。
(五)进一步降低置换成本。尽管各地在优化置换成本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农民置换价格的期望仍有不少差距。将进一步完善农房改造建设的收费实施意见,加强项目成本控制的指导。出台造价管理、项目代建和回迁安置等相关政策,快速提升建设水平。整合市级有关部门对农村的扶持资金,多方投入到农房改造集聚区建设。强化农房集聚改造优惠政策落实,切实维护置换农房的利益。
(六)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