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关于《温瑞塘河保护规划》的编制说明

发布时期: 2012-10-26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吕朝晖

2012102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温瑞塘河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一、编制背景与要求

为改善温瑞塘河生态和人居环境,保护温瑞塘河历史文化,20099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编制实施《温瑞塘河保护规划》的原则要求。2010年,市政府出台《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申并细化了编制《规划》的要求。作为统筹指导塘河流域各项保护工作的纲领性规划和温瑞塘河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温瑞塘河保护规划》最主要的任务有3项,一是明确每条骨干河道和重要河道沿岸的保护区划线,将温瑞塘河保护区范围落到图纸上,同时与城市总规、控规对接。二是细化温瑞塘河保护区的管控措施,推动塘河保护措施从规范层面到操作层面的转化。三是梳理温瑞塘河流域相关的水利、环保、建设、文化、旅游等一系列规划,形成互相促进、合力推进的规划体系,为温瑞塘河整治、建设、保护、管理和各专项规划及下位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规划依据。

二、编制过程

《条例》自201011日正式实施后,原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立即部署《规划》的编制。一方面,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部门力量,广集各方之智,统筹部署规划编制,落实任务分工。另一方面,积极联系科研院所和设计单位,启动招标流程,寻求与科研实力过硬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合作。由于平原河网的流域保护规划鲜有先例,编制难度大,内容复杂繁多,专业交叉特点突出,导致招标工作难度较大,耗时较长,经过反复比选择优,最终确定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为本规划的编制单位,并于201110月底正式签订了合同。

201112月底,编制单位提交了《规划》初步成果,20123月形成初稿,在环保及塘办系统内部征求了第一轮意见。 5月底,编制单位提交中间成果并召开部门意见征询会,征求第二轮意见。7月上旬,召开《规划》成果预审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规划》编制质量进行把关,形成第三轮修改意见。731,市环保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对《规划》成果的专业性、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和把关,与会专家、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区(市、功能区)代表在肯定《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建议,形成第四轮修改意见。会后,各有关区(市、功能区)塘办将《规划》分区图册送入街道、乡镇,面向基层征求第五轮意见。通过反复征询各方意见,不断提高完善《规划》质量,最终完成《规划》(报批稿)。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的完整成果共分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是《规划》的主体部分,以条文的形式列举规划总则、保护区范围划定、流域保护专项规划、流域利用与建设规划、保护控制体系、规划建议与保障措施共6大章51个条款。

《规划》设置了3方面目标,一是提高水质,健全塘河生态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二是保护城市生态绿脉,提升生活品质,三是打造城市文化名片,创造休闲旅游品牌。

《规划》划定了温瑞塘河保护区的范围,根据《条例》、《办法》关于温瑞塘河保护区范围“包括温瑞塘河骨干河道水域、温瑞塘河流域城市和镇建成区范围内温瑞塘河其他河道水域和骨干河道沿岸每侧不少于五十米、重要河道沿岸每侧不少于十五米、一般河道沿岸每侧不少于八米的陆地这一原则性要求,与温州市和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确定塘河保护区的具体划线,明确塘河保护区内的蓝线、绿线、紫线、黄线“四线”控制。

《规划》编制了塘河流域水安全(防洪)保护、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保护、文化保护四大温瑞塘河的保护专项规划和景观建设规划、航道规划、绿道规划、旅游规划、滨河重点功能区规划五大温瑞塘河的利用与建设规划。

《规划》编制了温瑞塘河保护控制体系,明确管理权限、用地类型控制和保护控制要求,建立了保护控制体系,划分为强制性规定和指导性规定两大类,前者必须遵照执行,后者可参照执行。强制性规定包括河道控制、水质控制、景观控制、航道控制、用地建设控制五大部分。指导性规定主要包括保护要求、建筑造型、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布局、植物选择、沿河生态公园要求等规定。

第二部分,规划图则,是《规划》实施的直接依据,也是本次《规划》最重要的成果。《规划》划定了3条骨干河道和103条重要河道沿岸保护区管理范围,用248幅地图将流域保护与空间管制要求与图件定位相结合,精确界定了温瑞塘河保护区的范围,并且每幅地图都详细列出强制性规定和指导性规定,便于具体操作。

第三部分,规划说明,是对《规划》主体的重要补充,是对《规划》文本和图册的阐释性说明,共分11个章节,详细论证《规划》文本中各项规范性条文内容,全面解读和衔接上位及相关规划,同时罗列了“三区一市” 近期温瑞塘河保护相关建设项目。

第四部分,基础资料汇编,是对《规划》援引数据、资料信息的归纳汇总,是《规划》成果的重要基础支撑。

考虑到《规划》篇幅较大,此次提交审议的《规划》简本仅包括规划文本、近期建设项目(附件一)、评审会议纪要(附件二)、规划总图和分幅图则示例。

四、修改说明

2012109,温州市十二届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环保局就《规划》的编制作了专题汇报。与会代表听取、审议了《规划》(报批稿),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若干建议。现就主要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1)《规划》应明确与上位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下位规划的关系。

修改说明:在文本的“规划目的”条目中明确了本规划的依据是“温州市和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同时本规划将对与塘河保护区相关的防洪水利、市政环卫、生态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提出指导要求,并为下位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规划依据。

2)《规划》应明确自身定位。

修改说明:在文本“规划的性质和地位”条目中明确了《规划》将作为温瑞塘河保护区的纲领性规划,是温瑞塘河建设、保护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3)将现状的资源、规划的要求落实到图则中。

修改说明:已在分幅图则中落实。

4)增加塘河近期建设项目的内容。

修改说明:考虑到“近期建设项目”难以列为规划文本的条款,因此在规划说明中详细列明,同时以附件形式收入规划简本,供审议参考。

5)重新梳理水环境保护措施章节中“农业污染源治理”的内容。

修改说明:已按要求修改。

6)突出水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对全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实现“三个100%”的目标进行分析、估算和阐述,细化塘河水污染防治的规划部署,尤其是塘河流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问题。

意见回复:考虑到报批中的《温州市温瑞塘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专题规划,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已与上述规划充分衔接,主要援引其结论性成果,不再赘述分析过程。

7)对塘河绿道进行细化。

意见回复:基于现阶段塘河沿线的实际情况和规划目标的可达性分析,《规划》只提出了塘河沿线要满足贯通的要求。在下阶段,可考虑编制塘河沿线绿道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温州市绿道网规划系统中。

五、说明与建议

《规划》是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工作的纲领性规划,也是塘河流域各专项规划的“总规”,地位卓然,意义深远。根据《条例》规定,《规划》在市政府审批前,应当将草案提请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听取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并在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将《规划》报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请在座的各位领导专家和人大代表对《规划》(报批稿)予以审核,推动《规划》早日在温瑞塘河保护工作中发挥依法治河、科学管理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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