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第一坡”避险车道 为何久拖未上议程

发布时期: 2011-08-25 信息来源: 温州市软新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温州网·代表在线】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到浙闽收费站9公里长的路段,有着“华东第一坡”之称,但一直是司机们的噩梦。该路段自2003年12月开通以来,长下坡导致415起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交警部门曾多次发函要求有关单位修建避险车道,但一直无果。

  今年8月的连续两起交通事故,使该路段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议论焦点。建成7年多,事故频发,为何避险车道还无法建成?对此,《代表在线》栏目进行了调查。

  高速交警:业主单位近期才主动与我们联系

  “华东第一坡”是一条“台阶式”的9公里连续长下坡路,从坡顶福鼎入口处到浙闽站,落差高达331米,有20来个弯道,平均落差在30米以上。据高速交警介绍,9公里的连续下坡,司机由于刹车次数过多,易导致制动器过热,接近发卡点的最后几公里容易引起制动效能降低,甚至刹车失灵,因此引发事故。

  8月18日,针对“华东第一坡”交通事故频发,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队长章伟在采访中表示,自2003年12月起,该路段刚建成不久,交警部门就发现它的特殊性。“坡度很大,过往车辆刹车困难,尤其是货车。”随着事故的多次发生,这一路段的安全隐患逐渐显现。

  章伟说,高速交警与业主单位在多年的管理中也一直在做减少事故发生的努力。包括设置提醒标志、岗亭迁移、增加道路摩擦系数等工作,虽然事故数量有所下降,但还是不够乐观。“针对该路段坡度大的特殊性,减少事故最重要的还是在发卡点前增设避险车道。”

  据悉,避险车道,是为失控车辆所设置的紧急避险通道,一般设置在长下坡路段行车道外侧。它可以使失控的车辆驶离正常线路,平稳停车,防止人员受伤。章伟说,“这对于减少人员伤害,是十分重要的。”

  同时,章伟表示,避险车道在公路设计规范中不是强制性的。目前,国家在新建的道路上会按具体情况设立避险车道。但对于老的道路,追加避险车道的案例不是很多。交警部门2009年已经向业主单位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函,但一直没有回复。直到近期,两起事故发生之后,业主单位才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商量建避险车道的事情。

  既然避险车道如此重要,为何难以建成?

  据介绍,8月16日上午,业主单位相关领导和路政部门举行会议,明确准备将于8月27日,举行“华东第一坡”安全评估报告评审会,核心内容就是提出建立避险车道。

  章伟表示,如果会议顺利,将争取在10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完工。

  高速交警发出的函件,为何多年无人理会?针对这一核心问题,8月22日,业主单位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平在接受采访中给出一个隐晦的回答。他说,自2010年进入公司任职之后,他没有接收到任何“专业机构提出的专业性意见”。

  李平表示,针对任何道路的整改问题,公司采纳的只是专业机构提出的专业意见,而不是没有经过专业论证的意见。

  “高速交警是职能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道路隐患,它是否有权向业主单位进行建议?”记者问。李平表示,交警发现问题可以向业主单位提出来。公司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论证,交警部门也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双方都没有请机构论证,那问题是否会被无限期搁置下去?”对此,李平没有给出正面回答,只表示若出现该情况,就要在规范范围内看责任主体是谁了。

  目前,修建避险车道一事已经提上日程,这是否与8月份连续发生的两大交通事故有关联?对此,李平表示,早在2010年7月份,公司从养护角度,针对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联合公布的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进行了排查。“华东第一坡”的其中一段就在事故多发点中。

  李平说,公司去年已委托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9公里长下坡进行安全评估。由于安全评估的流程比较专业,因此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同时,今年年初,公司也对该路段进行了增加道路摩擦系数,加固护栏等养护措施。8月27日举行的“华东第一坡”安全评估报告评审会,其核心内容就是提出建立避险车道。届时,路政部门与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等将出席会议,避险车道会不会建成,会议之后才能揭晓。

  市人大代表:关系民生问题部门间沟通不能“不畅”

  据了解,交警部门与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单位,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前者负责道路安全管理,后者负责道路养护与业务。交警向业主单位发函,只是一种建议,而没有行政强制性。“如果交警部门发现任何道路安全隐患,向业主单位申请多次无果后,隐患依然存在,交警部门就没有任何办法了么?”

  温州高速交警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只能在交通管理范围内进行管理,比如加强人员监察、设置标示牌、紧急封道等。但按照责任范围,交警部门不可能自行投入资金建设。

  对此,市人大代表郑奇芳表示,关系到老百姓生活质量的问题一定不能忽视。如果两个部门间沟通不畅,协调不下的,应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由其牵头,争取早日把问题落实。而不是一拖再拖,造成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最终伤害的还是百姓自身。

  同时,针对业主单位所说的只接受“专业机构提出的专业意见”的说法,市人大代表林炳国表示,道路安全隐患不是小事,交警部门提意见就应当得到重视,业主单位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论证鉴定,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同时,林炳国表示,针对“华东第一坡”,多年来这么多起的交通事故,其本身就是依据,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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