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

发布时期: 2011-07-09 信息来源: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 张大光
(2011年6月2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上下联动开展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监督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在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来温调研工作的同时,制定调查实施方案,成立调研工作小组,于5月初开始对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进行调查。调查组分别听取市社保、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的汇报,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工会、街道和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意见,并到县(市、区)开展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上级的要求,全力推进保险扩面工作,并不断加强基金征缴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市的养老保险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参保人员和基金收入稳步增加。截止2010年底,全市各类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96.02万人,其中市区参保人数达到117.54万人;2010年全市各类基金收入共99.26亿元,其中市区收入42.93亿元;2010年底全市各类基金累计结余126.63亿元,其中市区49.26亿元。
(一)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目前我市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其他养老保险制度为辅,基本实现我市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1987年实施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起步,到1991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全社会一体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到2007年制订出台《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区事业养老保险制度从1997年开始实施;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2004年开始实施;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09年末开始实施。
(二)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止2010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8.99万(离退休23.70万人)完成省目标的205.1%,其中市区参保人数达72.36万(离退休12.14万人);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18万(离退休4.9万人),其中市区参保人数达7.41万(离退休1.64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达39.37万,享受待遇人数19.95万,其中市区参保人数达14.81万,享受待遇人数7.2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4.59万,其中市区参保人数达20.33万。
(三)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政策日趋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其余养老保险由社保机构负责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实现“五费合征”,征缴流程实行“双向申报、分别核定、地税征收、年度结算”2010年市区缴费基数单位人均2650/月,个人人均1845/月,缴费费率:单位14%,个人8%,并根据行业实际情况设置从35%-100%的最低参保率。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60元。为实现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即征即保”目标,市政府已明确规定用地单位必须缴纳12万元/亩的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资金。
(四)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初步规范。各部门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对基金的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基本到位,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地税部门与社保部门及时、足额征收基金缴入国库;财政部门按险种将基金划转到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并及时做好基金转存续存工作,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全市定期存款比例达82.42%,市区达77.91%。审计部门不断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从2007年到2010年连续对基金进行审计检查,为基金的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二、存在问题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
(一)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环节存在管理漏洞。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其余的保险基金仍由社保机构征收。就社保部门而言,近几年来的养老保险业务面扩大、业务量急增,但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却没有相应增加,基层的社保工作人员只能穷于应付,因而社保部门内控环节薄弱,未能及时建立健全稽核机制。另外,上级部门对社保工作目标的考核也不很科学,比如对“参保扩面”指标的考核,按照其他部门上报的数据计算出来的参保率往往难以完成。就地税部门而言,对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社保政策不甚了解,对于少缴、漏缴的养老保险费执法权不明确,造成了管理漏洞。
(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设计不尽合理。一是我市各项养老保险实行按块管理模式,且实行县级统筹,由于欠发达地区在民生领域的发展能力薄弱,地区间待遇相差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参保业务流程设计虽然是立足于科学规范,不留漏洞,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特别是老年人和文化程度偏低的农民而言,这些制度看上去却是相当繁琐。三是部分保险政策吸引力不够,参保待遇过低。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只有60元;被征地农民不需缴费的月领取75元,需缴费的月领取260-340元。这些待遇标准对于我市特别是三个区的居民和农民吸引力不大。四是各险种间的衔接和差别问题。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换衔接时费差补缴和年限折算不灵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的差额拨款与自收自支单位的待遇差别较大;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增频率不平衡。五是对历史遗留的部分知青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未制定相应政策给予解决。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协作机制须进一步健全。按照现有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模式,需要地税、财政、社保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目前各部门的协作机制虽已建立,但是实际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对账问题。地税部门作为征收主体、社保部门作为财务核算主体,双方对到帐的节点要求不同。基金从申报入库到到帐处理过程漫长,双方针对当月退休人员基金入库与核算存在时间差。二是账务处理问题。由于基金核算主体即社保部门只能凭复印单据做帐,导致基金管理上存在真空地带。三是社保信息管理问题。社保部门与财政和地税部门沟通不畅,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也没有信息共享的平台。经审计查实,由于社保部门不能及时核实相关信息,曾出现养老金被冒领的情况。况且不同险种信息系统相对独立,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参保率不高、扩面难。由于我市非公的民营企业居多,产业结构为劳动密集型和低附加值型,绝大部分企业无力承担高达26.3%-28.5%的社会保险基金负担率。而企业员工以外来人员居多且流动性大,员工因担心跨省转移接续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地区的费差问题,不愿缴纳个人部分,致使全员参保难以实现。目前,企业职工除工伤保险全覆盖外,其他险种只能按行业设置最低申报比例,企业只按最低参保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便如此,仍有很多企业参保率达不到要求。
(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不足。2010年我市的支付能力指标为26个月,市区支付能力18.72个月,远低于全省水平(34.49个月)。近年来,我市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虽然增长较快,但支出增长更快。支出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六年调增养老金,2011年将进行第七次调增,预测市区支付能力将迅速下降至15.3个月。今后受转制成本、人口老龄化因素的影响,以及人们对社会保障的期望值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增长幅度必然呈上升趋势,而由于企业参保扩面困难,收入增长后劲不足。更严重的是,从账面上看我市的支付能力尚能维持运转,但潜在的支付危机却一直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在“空账”问题,截止2010年,我市个人帐户“空账”估计约131.95亿元,而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仅为93.44亿元。
三、建议和意见
(一)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我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建议省级部门推动实现省级统筹和全省社保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建议省级层面加强政策研究,指导地方工作。特别是尽快研究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费率和统一缴费基数问题;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要积极争取省级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返还,作为做实个人账户的启动基金
(二)理顺基金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一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要增加养老保险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和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的资金投入。二要增强人员力量,确保参保扩面及时完成。市政府在今后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时,要考虑向社保经办机构倾斜,并相应增加基层社保工作力量。三要完善制度和政策,努力实现公平与合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并努力实现各种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对平衡。四要加强部门协作,克服制度障碍。根据职责分工,理顺基金管理工作的要求,地税与社保部门要加强协作,合力解决“收入数据与社保信息系统记录数据无法核对准确”的问题,解决账务处理时的“记帐凭证”问题。
(三)拓宽筹集渠道,加强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基金是社保制度的“生命线”,必须切实管好、用好,并按照建立民生财政的要求,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稳步增加。一是加大筹资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同时要严格落实按国有资产收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等政策,切实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二是加强基金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基金预决算,深入做好基金保值增值方面的研究,建立财政风险评估机制,对收入与支出增长幅度的配比问题要定期进行基金风险评价。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不断扩大审计范围,确保基金的安全。三是加强基金支付管理。社保部门要尽早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稽核机构,做好日常防范工作,严格做好退休认定和生存状况认定,堵塞支付中出现的漏洞。
(四)普及养老保险知识,强化政策制度宣传。近年来国家为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密集出台诸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但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知识的普及远远不够。因此,各部门要加强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普及力度,做到社保知识宣传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地税部门要增强养老保险知识的宣传意识,结合税法宣传,在征收环节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社保部门可与街道社区(村)联合,开展社保知识宣传月活动,让社会养老保险知识进村入户。三是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相关的养老保险知识进行长期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以上汇报,供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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