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11-05-04 信息来源: 温州市软新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市人民政府
2011年4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城市绿化建设是统筹人与自然、构建和谐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市政府以条例为依据,依法管理,加快建设,努力使我市城市绿化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汇报《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实施《城市绿化条例》主要工作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要求,狠抓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别是去冬以来,按照“生态建设,绿化先行;六城联创,种树优先”的要求,在全市掀起了园林绿化建设的高潮,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加快推进,沿路、沿河“两拆两绿”加快实施,“金角银边”、空置地绿化工作逐步落实,城市绿化景点不断增多,城市形象和绿化品位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发展环境的改善与优化。
(一)立足实际,切实做好绿化规划的编制
科学编制绿化规划,是做好绿化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近年来,我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要求,紧密结合温州本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温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先后于1992年、1998年和2010年三次对我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完善。特别是去年以来,根据温州城市绿地的现状以及城市发展的需求,启动了《温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年)》编制工作,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公示、修改完善等程序,规划文本已经成熟,并列入5月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即将颁布实施。本轮规划提出了近期、远期及远景三级目标,分期实施,逐步提高。近期目标为达到并超越国家园林城市要求,远期目标为达到并超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远景目标为创建山水园林城市。修编后的规划依据温州市特有的城市环境机理与功能布局,按照“绿地布局合理、功能设置健全、园林景观优美、生态效益良好”的城市绿地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山、河、江、湖、城等自然资源,结合城市的交通和景观特点,着力构筑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系统空间结构,积极实施“森林围城”和“山水城市”建设战略,全面营造城市“楔向网状”绿地总体格局,最终形成以温州生态园为城市绿心、以市郊森林公园为城市绿环,各级生态廊道纵横交错,既独立又统一的“一心一环、七横九纵”中心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根据这样的总体规划,我市林业和园林部门还制定了《温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和《温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提出以城市森林为中心,以主要交通干线通道绿化、海岸带绿化、三大江及塘河沿岸绿化为框架,以村镇森林为支点,以平原农区林带林网为网络绿化建设总体思路,努力把温州建设成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山水园林城市。除此之外,市林业局还与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院合作,开展温州市湿地资源调查,编制完成了《温州市湿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各县(市、区)也加大规划的编制力度,完成了以城市(城镇)绿化、交通干线森林通道建设、海岸基干林带、重要江河森林景观带平原农区林带林网、村庄绿化、森林碳汇等为主要内容的平原绿化规划。所有这些规划,为我市更好地开展绿化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快绿化建设步伐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中央、省和市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快了城市绿化建设。1999年至2002年,我市实施以“显山露水”为主题的“绿色大行动”。市区相继建成绣山公园、松台广场、世纪广场、市府路绿地等一批标志性生态景观绿地,拆除了松台山、海坛山、华盖山、积谷山等山体周边大量的建筑物,建起了约15万平方米的山地公园和广场,新增城市公共绿地达到500公顷。2002年之后,我市绿化建设突出“露水”目标,相继建成了沿江防洪堤景观工程、汇昌河水上公园、划龙河滨水公园等一批景观绿地,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水平有了较大进步。2010年10月份开始,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六城联创”的战略部署,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工作目标,力争2013年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2015年末全面达标,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具体指标是: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33%以上,中心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县级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丘陵区达到40%以上,平原区达到16%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沿海、沿江、沿河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城市郊区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不低于0.5,建成区内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林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
根据这样的工作任务,去冬今春,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联动,全范围搜索绿化增长点,全社会开展绿化大建设。一是切实抓好公园和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工作。至4月15日,我市去冬今春绿化已完成绿化面积168.94公顷,完成率59.9%。7个市级公园建设进展顺利,13个区级公园已开工12个,完工1个。102个街头绿地已全部开工,其中完工66个,完工率65%。3条滨水带状公园,方正地块滨河绿地已完工。南塘街风貌区绿地(北)土建部分主体已完成,正在装修中;绿化部分刚开始实施,总完成工程量70%以上。划龙桥河沿河绿地(按计划要求年底完成)正在办理施工前期手续,准备进场施工。二是切实抓好市区沿河沿路两拆两绿”工作。按照“政府引导、经费自筹、参与自愿”的原则,部署开展了市区沿路、沿河企事业单位“拆违建绿、拆围透绿”工作。第一批“两拆两绿”126家沿河企业有100家已完成,25家正在实施,1家尚未开工,竣工率79.4%,竣工率与开工率合计99.3%。第二批“两拆两绿”144家沿河单位中47家企业已完成,25家已开工,72家处于方案设计及厂区布局调整等阶段,竣工率与开工率合计50%。沿路“两拆两绿”共134个点,已启动开工108个,开工率达81%,其中已完工55个,完工率41%。三是抓城市“金角银边”绿化建设。采取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自查和发动全社会查找城市绿化盲点的手段,确定了城区可绿化“金角银边”510个,计5.62公顷,目前已开工456个,开工率为89.41%,已完工399个,完工率为78.24%。四是抓城市闲置地绿化建设。由园林、规划、国土部门对照地块性质对市区闲置地进行查找梳理,初步确定可绿化闲置地33个,总面积11.24公顷,并已制定实施方案着手建设。
据市林业局统计,截至4月15日,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13301亩,完成计划106359亩的106.53%。其中总体上已完成造林面积任务的有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造林面积任务完成率在95%以上的有瓯海区、龙湾区、乐清市,造林面积任务完成率在90%以下的有洞头县(88.05%)、鹿城区(77.71%)、温州生态园(68.92%)、经济技术开发区(49.22%)和瓯江口指挥部。按工程类别分,10大工程中有海岸和田林网绿化,山地绿化,碳汇造林3类工程已经完成造林计划,其余7个工程部分未完成,但计划完成率均已超过80%。
(三)强化执法,切实巩固绿化建设成果
近年来,市建设、城管执法、园林部门严格按照《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密切配合、依法管理,确保了绿化建设成果的巩固。严格审批管理,将绿化作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重要内容,做到没有绿化规划的项目不审批,没有建设绿地的工程不验收,园林绿化设施变更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使绿化面积不达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在绿化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制、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了工程合格率。加强基础设施养护管理以及对侵绿、毁绿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近5年来,我市共立案查处破坏绿化案件320余起,罚款金额230余万元,对毁绿、占绿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四)广泛宣传,努力营造重视绿化的氛围
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把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工作措施,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个浓厚的绿化宣传氛围。在每年植树节前夕,市政府都会在主要媒体发布倡议书,倡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园林、林业部门也积极利用有效载体,切实加强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和贯彻。去年底,我市园林职能部门组织我市园林绿化技术专家编辑了《温州市园林绿化读本》,刊印2000余册发放到各区、各单位,重点介绍了我市城市绿化树种选择要求、栽植技术要求、家庭养花技术;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标准;以及《城市绿化条例》的内容。市林业局还举办了“平原绿化树种选择和营造技术培训班”,邀请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专家讲课,各县(市、区)林业技术人员80多人参加培训。去年以来,围绕“六城联创”工作,我市发动各大媒体对绿化工作进行了大量宣传。市民对绿化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明显增强,通过网络、报纸、电台等载体对市区大街小巷绿化盲点、去冬今春绿化建设项目、侵绿、毁绿行为等进行热切关注并积极建言献策,与园林绿化部门和媒体建立了互动机制,形成了良好的爱绿、植绿、护绿工作氛围。
(五)加强领导,全面掀起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高潮
我市切实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去冬今春我市绿化工作的顺利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制订出台了《温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把园林绿化工作纳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考绩法,与领导干部职位调整相挂钩。并推行市区39个街道绿化、洁化专项考核,对全年考核排名前、后五位的乡镇(街道)一把手进行职位调整,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督查。实行市、区级公园建设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挂钩联系领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查联系,协调帮助解决公园建设问题。实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月查,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督查组周查等制度。同时,把所有去冬今春绿化任务制成电子地图进行网上、登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发动媒体组建了一支千人义务监督团,对市区大街小巷绿化盲点、各大绿地建设项目进度等进行追踪督查,与政府部门形成互动,推进工作落实。为保证全市创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创森办公室还建立了每周一报告、每周一通报、每旬一督查、每周一例会的“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温州市城市绿地建设导则》、《城市绿地认种认建认养管理办法》,以及沿路沿河“两拆两绿”标准,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地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地建设管理工作。针对基层技术知识和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在市、区级层面全部建立创园机构和专家指导组,实行市级园林绿化技术管理人员与39个乡镇(街道)和20个公园建设项目点对点督导联系制度,全程加强技术指导把关。同时,规划、国土部门优先落实绿化建设用地,确保绿化项目落地。
四是加强资金保障。市、区财政统筹财力,千方百计落实绿化建设资金。我市各级政府帮各有关部门都能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绿化资金筹措力度,多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向园林绿化建设,据初步统计各县(市、区)计划138亿资金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如乐清市落实绿化造林5.49亿。瑞安市在今后3年,每年将投资逾10亿,重点组织实施绿色围城、精品公园、森林通道、景观江河、园林社区和生态产业等工程,打造宜居宜创业的森林瑞安。平阳县计划从2010年开始,用4年时间,投入8个亿资金,打造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省级森林城市。市交通部门安排6000万元,用于完成进城口温州东、温州西、黄田、瓯北、七都互通、仰义、北白象、永嘉枢纽互通等绿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在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市面貌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对《城市绿化条例》的宣贯缺乏深度和广度,部分市民的绿化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侵绿、毁绿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一些执法处罚跟进也不尽及时,毁绿占绿的行为时有发生。对绿化配建工作还重视不够,城市建设工程绿化配建率低,城市绿量自然增长率缓慢。
2、新增绿地能力有限。按照我市创园工作安排,力争2013年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评审、2015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评审,目前我市建成区面积174平方公里,离创园标准仍有2000多公顷的绿地面积差距,就算去冬今春、今冬明春都圆满建成近800公顷绿地,离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指标也还差1200多公顷,建成区绿地新增潜力已十分有限。同时,目前我市园林苗圃只有250亩,只占建成区面积的不到0.2%。我市本地苗源不足,加上全国各地都在搞生态建设和园林城市创建,周边苗源也较紧缺。目前,樟树、榕树等苗木价格在成倍上涨。
3、政府投资力度有限。我市虽然近几年陆续投入了一定量的资金用于城市绿化,但与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广大市民的需要相比仍显不足。特别是当前及今后要进行大面积的城市绿化建设,资金需求大,但市、区政府财力有限,必须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统筹安排建设资金。
4、在树种选择、苗木使用、造林成活率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提高。如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占比偏低,需要调整乡土、常绿树种和外地、落叶树种比例;部分地方使用“断头”苗木造林,今后应尽量利用全冠苗木造林;个别地方造林成活率偏低,应尽快予以补植,并加强造林后的抚育管理,确保成活、成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实施绿化工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把其作为惠及自身后代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到早动员、早安排。要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成果由群众共享、成效让群众检验”,结合实际开展新闻宣传、文艺演出、标语口号、公益广告、植纪念林等形式的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森林法》等林业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系列活动的宣传。通过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绿化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民“植树、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加大城市绿地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温州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和《温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严格的绿地建设规划和计划,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入图落地,不折不扣地做好城市绿地建设工作。同时,深入挖掘城市绿化潜力,通过对建成区范围预先规划、合理调整,采取低丘缓坡和城中山来进行森林公园化改造以及温瑞塘河沿河绿化等措施,增加绿化建设面积,努力满足创园各项指标要求,力争于2015年之前创成国家园林城市。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到2013年之前,我市要新增城市绿地3500公顷,使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或超过33%、36%和13平方米,力争2013年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2015年通过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绿化工作,认真落实《温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温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确保今冬明春绿化建设不低于500公顷。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除绿化设施建设指标要求之外,还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城市道路设施以及住房保障率等指标要求。市政府将逐项对照各个指标,做好任务分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指标要求顺利完成。
(三)进一步做好“创园”工作的要素保障。在充分发挥现有市、区两级技术人员作用基础上,制定园林绿化方面技术人员引进和培养的计划,用于指导创园工作和今后的绿地管理养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绿化施工、养护企业的培育力度,以适应绿地建设和养护需要。针对温州人多地少的实际,在主城区挖潜建设能力的同时,注重改造提升,同时拓宽思路,积极开展城市立体、垂直绿化,提高绿化质量。在新城区要大幅增加城市绿量。充分利用温州的山水资源,对城中山、城郊山进行园林化改造,做好温瑞塘河两岸以及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拆违建绿、拆围透绿”工作,着力拓展城市绿量。为保障持续几年的创园工作需要,市、区财政将根据绿化建设需要统筹安排足够资金。同时,要引导提高社会参与度,开展城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认种活动,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完善以部门绿化为主、分级负责的绿化责任制。督促各级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紧密围绕绿化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市各有关部门也将负起造绿护绿的责任,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植绿、养绿、护绿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落实《温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城市绿线管理;严格落实城市建设项目绿化配建工作,提升城市绿化自然增长率;严格落实城市绿化设施管理维护工作,提升基础设施完好率;严格落实城市侵绿、毁绿行为执法查处工作,增加违法行为成本。
(五)强化督查奖惩机制。将添绿工作列入各地各有关单位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实现全面绿化温州的总体要求,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建立绿化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通报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力度,对绿化实绩进行督查,重视对考核结果的应用,奖优罚劣,对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的秀绿事件,护绿无力以致毁绿事件予以严肃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唯一具有生命力的基础设施,发展园林绿化事业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下一步,市政府将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坚持高标、严要求,切实加强城市绿化管理,加速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努力实现我市城市绿化工作新的跨越,为把温州打造成为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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