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 2011-05-04 | 信息来源: | 作者: |
温州市人大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组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的安排,结合我市“六城联创”发展战略的要求,这次执法检查在全面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还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主要做法
为了使执法检查深入实际、反映实情、突出实效,在执法检查的准备阶段,常委会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通报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联动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了执法检查公告,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内容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检查组对鹿城、瓯海、龙湾、乐清、瑞安、洞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园等县(市、区)和功能区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住建委、林业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条例实施的总体评价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城市绿化在总量的增加、质量的升级上档等方面给执法检查组成员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尤其是去年以来,城市绿化建设强力推进,城市面貌发生喜人变化。
(一)领导重视,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市委“六城联创”和“绿满温州”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将其作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来抓。各级领导领任务,扛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市领导率先垂范,多次对绿化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发挥整体效应,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规划先行,绿化建设工程全面启动。着手编制了《温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温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等,将于年底完成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大力实施中心城市森林围城进城、县级城区和城镇绿化、交通干线森林通道建设、海岸基干林带建设、重要江河森林景观带建设、平原农区林带林网建设和村庄绿化、森林碳汇建设、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八大工程。截止4月15日,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13301亩,完成计划106359亩的106.5%。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去冬今春规划新增城市公园绿地面积282公顷,建成市级公园7个,区级公园12个,街头绿地102个,滨水带状景观带3条。截止4月15日,已完成169公顷,完成率59.9%。在狠抓绿地建设同时,部署开展了市区沿路、沿河企事业单位“拆违建绿、拆围透绿”工作,沿路134家已开工108家,完工55家;塘河沿线126家,已开工107家,完工64家。着手开展了城区“金角银边”调查和环境治理,排摸市区510处,目前已开工456个,完工399个,通过新建公园、小游园以及对既有绿地进行改造升级,完善绿地功能,让越来越多的市民直接享受到城市绿化建设的成果。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城市绿地养护水平。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重心下移、以区为主”的城市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改革市区两级绿化建设管养体制,强化区级管理职能,绿化建设管养的责任得到落实。同时,开展了街道(乡镇)绿化工作考核评比工作,并每月将评比结果在媒体公布,有力促进了城市绿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园林管理执法部门依条例加大执法力度,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3年间共立案查处绿化案件共200余起,罚款220余万元,对遏制城市内的毁绿占绿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五)全民发动,广泛开展植绿活动。以“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开展了义务植树、栽植纪念林、认建认养绿地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踊跃参加了植树活动。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市民绿化意识明显提高,遵守和执行绿化法律法规逐渐成为多数市民的自觉行为。
三、条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条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绿化管理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和机制滞后。首先是我市落实条例、全面覆盖绿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还未出台,与绿化迅速发展的形势要求不尽适应。其次是“绿线管理制度”、“异地绿化补偿制度”没有真正建立,缺乏刚性措施。三是苗木损坏赔偿标准过低,如某广告公司擅自砍伐12株行道树,严重影响绿化景观,按现有我市树木赔偿办法,认定受损价值为5388元,按最高限5倍罚款也仅为2万余元,致使一些破坏绿化行为执法难。四是要求4月底前完成的平原绿化、森林碳汇等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滞后。鹿城、瓯海、平阳、苍南、泰顺等未完成森林碳汇项目实施方案;龙湾、永嘉、平阳、洞头、文成、泰顺等未完成平原绿化县级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或未通过评审。
(二)部分工程进度和质量不理想。绿化工程不同于一般建设工程,季节性强、时间紧。目前去冬今春绿化在时间上已进入后期,但大部分市、区级公园如九山公园二期、三甲河生态公园等完成率不到50%,鹿城区部分森林通道建设任务至今用地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从已建成项目来看,仍存在树种选择随意,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占比偏低,种植土质量和厚度不达标造成苗木成活率不高等突出质量问题。随着绿化大采购、大建设的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力量薄弱问题日益突出,苗木和种植土供不应求不仅造成“苗缺价高”,也使部分工程出现以次充好和偷工减料。绿化项目设计和建设的招投标方式和程序也有待改革。
(三)损绿、毁绿、占绿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单位在建设和管理中,任意削剪、移栽和砍伐树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损坏草坪、花坛,借树搭棚和擅自在行道树上悬挂物品等现象没有得到禁止。老城区和社区绿化仍然是薄弱环节,存在绿量小,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缺乏特色等问题。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住宅小区停车难与绿地保护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车主毁绿、硬化绿地等屡禁不止,如嘉鸿花园东首、上田小区北首绿地等,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占绿毁绿停车现象将呈蔓延趋势。
(四)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不高。一是仍然存在重栽植、轻养护的现象。在督查中我们发现,大量绿化工程尤其是乡镇、村实施的普遍存在工程完成后,后期维护管理跟不上的问题。二是随着公共绿地面积的逐步扩展,绿化维护任务量大幅度增加,绿化养护经费严重不足和建管矛盾就显得更加突出,并将日益捉襟见肘。与省内其他城市相比,杭州市、宁波市单位绿地养护水平12-15元/m2,而我市只有6-8元/m2。三是生产绿地严重不足。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指标要求生产绿地面积应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而我市的生产绿地仅占0.2%。生产绿地缺乏导致苗木自给率低,既增加了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又影响了树木的成活率。
(五)执法力度不大。一是部门协同不够,致使对“绿线”控制和绿化用地把关不严。建设项目规划时用地指标不达标;施工时没有跟踪管理;竣工验收时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在城市绿化用地与其他开发建设产生矛盾时,挤占绿地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中心城区,往往重建筑、轻绿化,较多建设项目绿化率不达标。二是绿化执法介入滞后,处罚低微,威慑力不足。如黎明商住楼,规划绿化800余m2,实际仅建设200余m2,只能按绿化管理办法处以最高罚款5万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较低。
此外,绿化用地总供应量严重不足等关键性创建指标差距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园林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和绿地覆盖率指标分解来计算,我市在建成区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尚有2000多公顷绿地面积差距,即使今明两年圆满完成800公顷任务,在2013年前,还差1200多公顷,而建成区绿地新增潜力已近饱和,要实现预定创建指标绝非易事。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等指标要求也差距较大。
四、几点建议
城市渴望自然,市民期盼绿色,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尽快提升我市园林绿化水平,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条例的重要性认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和绿化意识,增强法制意识,形成良好的守法、护法、执法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身义务植树活动,完善城市绿地认养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纪念林,使每个公民都能够为家园贡献一份力,增添一片绿。要制定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居民开展立体绿化活动,努力实现“家家增绿量,户户映绿景”的生动局面。
(二)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绿线”管制和规划控制。首先,市政府要针对我市绿化发展现状,尽快研究制订全面覆盖绿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绿化建设成果的巩固。其次要尽快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批准程序。要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细化有关条款,充实相关内容,加快《温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论证进度,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后尽快完成批准程序并予以公示。三要严格控制规划明确的绿化用地。对绿线内的用地不允许改作他用,不批准与绿化建设不相关的项目,坚决守住“绿线”。四要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绿化指标。加强全程跟踪监察,严格竣工验收,督促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全面落实,着力解决平均绿地率不高的问题。五要对绿地系统规划做好年度实施计划。对近中期规划绿化用地要尽快进行论证,入图落地,并科学确定各县(市、区))每年的具体任务,加大考核力度。
(三)确保质量,抓紧做好去冬今春绿化的扫尾工作。一要狠抓施工进度,能快则快。要抓住今春所剩不多的种树时机,倒排时间,完成年度计划。二要确保施工质量,做到植一株,活一株;种一片,成一片。时间已近5月,部分树种已经不适宜栽种,不能片面强调完成年度任务而影响成活率,造成投资浪费。三要抓紧制定今冬明春绿化建设计划。挖掘建成区绿地建设潜力,启动城市、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确保500公顷新增绿化建设项目在5月份前入图定点并明确责任。四要加快绿化前期工作进度,安排好秋季施工。特别是审批、招投标等环节要尽量提高效率,确保绿化季节及时开展工作。五要着眼长远,针对苗木需求量迅猛增加的趋势,狠抓苗木基地建设,增强自繁苗木的供应能力,满足全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
(四)完善绿化管理机制,提高养护水平。一要适应重心下移的分级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绿化监管能力建设,从队伍、装备、设施诸多方面进行提升,做到每一块绿地都有专人监督、巡查和养护,以满足全天候、开放式绿化管理的要求。二要加大对绿化的财政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引导其投入绿化建设。四要逐步推进养护市场化,让有能力的优秀企业参与养护市场竞争。五要推动全民养护管理,实行包干分片,鼓励居民进行认建认养,把绿地管护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把我市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大执法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城市绿化执法管理的职责,努力做到严格依法,文明执法。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面上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力争将各类毁绿损绿违法行为制止于萌芽状态。同时,要加强园林绿化的基础和科技工作,推进城市绿化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要加强对绿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如单位绿地在拆围透绿转化为公共绿地后,如何进行有效地管理需进一步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