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本级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期:2010-07-07
信息来源:温州人大网
作者:
温州市审计局 盖爱萍
(2010年7月5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温州市本级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09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加强对涉及重大政府投资和民生建设的重要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注重把握总体情况,揭露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
一、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09年在温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和有关预算执行单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峻挑战和国内经济复杂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保稳促调”,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税监督,实现市本级财政总收入7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7.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9.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7%;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总支出51.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增长16.1%(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6%)。全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市政府及其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采取和落实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扶持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格局,较圆满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是积极拓展财源基础,全力以赴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确保市级财政收支平衡。面对严峻的财税经济形势,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增收节支工作意见,一方面加大和优化各类专项资金的投放使用,以拓市场、促转型来保增长、固财源;另一方面强化税收分析与预测,完善征管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同时按照效能建设要求,压减市级部门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规模,着力打造节约型机关。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促进社会和谐。2009年市级财政在收支矛盾较突出的情况下,仍能有力支持宜商宜居城市创建和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并深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积极争取到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海域使用金减免等八类项目政策及资金的支持,推动沿海产业带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理财,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及税收征管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健全。市本级财政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稳步推行“三个子”管理模式,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初步形成了以部门预算为龙头的预算监督体系、以国库集中收付为龙头的预算执行体系、以绩效评价为龙头的公共财政体系。同时,做好推广“快捷查询”系统和部分税种征管数据转移工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五是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注重规范和约束财政支出行为的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市级部门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历年专项资金结余实行统筹安排使用;同时还加大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推进力度,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审计情况看,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及时纠正并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温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部分财政资金预算管理不到位
2009年温州市财政专项资金当年计划安排数146746万元,年度实际拨付使用数81948.23万元,完成计划的55.84%,年末余额64797.77万元。至2010年4月末累计拨付使用数105122.32万元,完成计划的71.64%,期末余额41623.68万元。
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117262.80万元,由于资金筹集、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关系,实际拨付资金941569.10万元,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理想,其中:未完成年初预算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有59个,涉及资金40709.75万元(59个项目中由财政安排资金的有46个,涉及资金16723.75万元)。
2.税收征收管理不严
2009年度温州市区应缴未缴或少缴自用房屋房产税大于1000元的企业有1059户,涉及房产税4253万元(至2010年4月底已入库3071万元);应缴未缴或少缴自用土地使用税大于1000元的企业有1505户,涉及土地使用税3354万元(至2010年4月底已入库1586万元)。
2009年度温州市地方税务局总共对市区2366户个人出租住房征收房产税和营业税,合计征收房产税金额170.97万元,营业税81.90万元。个人出租住房税收漏征现象明显,征收管理不够严格。
3.出借资金和政府负债管理薄弱
2009年末,温州市本级财政出借资金用于安置房建设等(2004年至2009年之间)合计602965万元,尚未及时收回及清算。根据市本级政府负债调查情况分析,负债主要以短期银行借款为主,偿债时间集中,还本压力重。同时,温州市本级投融资机构较多,存在财政出借资金收回和隐形负债管理较困难等情况,影响了市本级财政安全。如延伸审计发现2010年3月末瓯海区为建设南塘大道等项目直接负债余额27232万元,债务担保143300万元,目前,尚未明确偿还主体。
4.部分补助支出不够及时
2009年温州市财政对瓯海区、龙湾区、文成县和泰顺县四个县(区)一般预算补助84609万元,基金预算补助169937万元。由于财政结算时间和部分项目实施等原因,上述四个县(区)财政2009年末未拨付一般预算补助37313.83万元,基金预算补助12947.54万元。至2010年3月末未拨付一般预算补助10235.47万元,基金预算补助5587.24万元。
(二)部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审计情况
1.市交通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省拨项目预算指标10053.47万元未及时安排。二是2009年末,省拨公路建设计划资金未到位28081.9万元(其中6277万元于2010年一季度收到),省拨公路养护计划资金未到位12607.72万元;三是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和安排使用。2009年末站场建设资金结余4406.26万元,2007年至2009年均未安排使用。
2.市房管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廉租房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未能按计划支出。200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德政、里垟、黄龙住宅区廉租房建设资金7396.90万元,实际支出1900万元。二是直管公房管理待加强,账面未能准确反映直管公房存量状况,动态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直管公房被拆迁后安置房源难以落实,个别连补偿费等也难以收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如温州运输机电配件厂等四单位已货币补偿安置或实物安置,但市房管局未收回安置房,也未收到拆迁补偿费。三是城南房管所364户非住宅承租户2005年至2009年租金未变动。
3.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2007年出借财政建设资金350万元和垫付办理二产用地手续费293.60万元,目前分别有270万元和102.60万元未收回。二是2007年至2008年,违规列支征地补偿费305万元。三是存在建设管理费超支现象。四是违规支付违章建筑拆迁补偿费369万元,另外对违章占用国有土地50余亩行为行政不作为。五是黄屿拉丝标准厂房建成后,未经审批经营出租,至2008年底应收未收租金235.54万元、房屋质量保证金100万元。
4.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和珊溪公司干部职工185名(人均1万元)入股飞云公司185万元,占公司实收资本的92.50%。二是2007年至2008年珊溪公司将所属房产以物业管理、配套管理服务名义承包给飞云公司经营,并向飞云公司收取承包管理服务费用。
(三)市本级企业审计情况
1.温州冶炼厂审计情况
一是该厂及其下属单位2002年1月至2009年10月私设“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奖励、招待费、车马费等,涉及金额合计457.16万元。二是该厂通过下属控股公司名义违规购置奥迪小轿车一辆52.90万元,使用公款40.58万元安排22人次分批出国旅游。三是存在部分资产去向不明问题。2003年至2009年间该厂水淬渣、铅银渣、废铝板等六种副产品及废料的财务入账数量少于出库数量。
2.温州地方铁路公司审计情况
一是原为铁路建设需要而征用的堆场、料场,施工用地等另置地块208.18亩,铁路公司未建立有关台帐进行有效管理。二是违规出租四块土地计113亩,其中:划拨土地16.43亩、已征未供土地96.5735亩;2006至2008年度,铁路公司共收取上述土地租金647万元。三是由铁路公司承建的双乐小区公建配套办公用房1521.90平方米,于2005年7月7日开工建设,2006年12月31日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因产权不明,致使该房空置三年仍未投入使用。
3.温州港集团公司审计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将七里集装箱公司除施工码头外的全部资产委托评估值为35185.72万元,经批准将其中折合1540万美元的资产,作为与上海港合资的注册资本;剩余的资产22827.52万元未经市国资委等部门审批由合资公司予以收购。二是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因少计收入、多计成本,导致损益核算不实,少计税款707.97万元。三是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出资525万元以温州市瓯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义违规投资关联企业,收取股息580万元存放账外,已发放股息550.73万元。四是2008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在应付福利费中以个人补助款名义列支25.60万元,存放在私人卡并于2009年1月提取、发放59位职工补贴款25.60万元。五是部分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材料采购及码头前沿水域疏浚工程等合计2182.34万元未执行公开招投标规定。
4.温州木材集团公司审计情况
一是违规分配和发放盈余公积。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期间,木材集团下属人造板、木材经销和进口材等3家分公司在清退职工股金时违规分配、发放盈余公积659.28万元。二是通过工会出借资金给关联企业。2007年10 月至2009年8月,木材集团通过工会出借给浙江顺泰木业有限公司资金共计8790万元,至2010年4月30日尚有300万元未收回。
5.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审计情况
一是店面出租管理不到位。2001年确定的店面租金标准至今未作调整,造成大量租金流失。二是财务管理混乱。1998至2009年不合规支出达310.2万元,其中原温州市浙南农副产品中心市场服务处法定代表人自批自报16.6万元。
(四)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09年,我局共对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瓯海大道、温州市图书馆档案馆合建工程等24个单项工程进行了审计,涉及工程投资498356.53万元,核减投资42340.93万元。并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受拆迁征地、设计变更、施工衔接不紧等制约),工程进度缓慢。如浙江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改造项目,由于项目土建部分设计方案发生变更,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车间土建尚未开工,设备购置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已到位资金的闲置。温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南塘街改建区等14个项目,均已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时间。
二是部分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概预算编制不严密,概算控制执行不严格。如汤家桥路三期工程概算为13700.40万元,漏列了工程贷款利息项目476.59万元。温州粮食中心市场项目,由于投资概算编制不全面、项目工期延长、土地征用标准的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等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超概严重;仅已完成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已达22763.03万元,超出原概算7186.63万元。
三是未全面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审计发现,个别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尚不能全面通过公开招投标来选择设计、监理等单位。如温州市高教园区北入口工程均直接委托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是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工序把关不严。如温州市沿江大道二期安置房11-13号楼工程维护桩施工未达设计要求,现场监理人员未根据地质条件进行监管,也未及时纠正。
(五)市本级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1.温州市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尚未向已死亡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发放丧葬补助。截止2010年3月底,尚未发放丧葬补助为1030人金额123.60万元。二是少数符合条件人员未享受基础养老金。抽查发现,截止2010年3月底,鹿城区南郊乡有10人符合条件而未享受基础养老金。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个人账户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养老个人空名账户被盗和进行买卖行为,如鹿城社保分局有15个养老保险个人空名账户以编造审批单的违法形式被盗取,涉及原缴纳金额3.27万元(现已移送检察部门查处)。四是个别参保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提前退休资格,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
2.温州市土地存量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土地供应量未达标,供地率较低。截止2010年5月20日,温州市本级(含三个区)转而未供存量土地共57314.5亩,2006年至2008年供地率分别未能达到省国土资源厅90%、80%、50%的供地率要求。二是部分存量土地项目未落实,土地被闲置。如2009年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有13个区块建设用地面积1873亩已办理农转用手续,尚处于闲置中。三是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鹿城区城郊乡黎一村1号地块面积4072.98平方米于2004年5月之前被温州市职工住房建设开发公司违法占用,至今未办理供地手续。四是土地管理部门基础工作薄弱,未能及时准确掌握存量土地现状。
3.市本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性资产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国有办公用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比例高。根据温州市本级95家党政机关单位自查数据,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面积占总房产面积比例为75.44%,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房产面积占总房产面积比例为80.44%。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欠佳,存在产权管理脱节、账实不相符;部分房屋产权权属不清,归属不明;甚至部分单位存在账外房产等问题。三是 2009年各单位自有房产中经营性房产面积占总房产面积比重为20.47%,存在出租未报审批、将本单位房产无偿交给下属单位进行出租、部分房产租金收入不及时、部分出租无签订合同、合同订立人与实际承租人不符、部分房产存在空置、改变用途、转租等现象。
4.温州市本级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部分补贴资金审批、拨付、发放不够及时。二是发现部分补贴资金未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银行代发补贴资金时在“一折通”上也未注明补贴种类,农户并不清楚每次收到的是什么补贴。三是基础工作有待完善。部分乡镇未建立起完整的享受各种粮食生产补贴资金的农户档案,统计数据不够准确,享受补贴农户名单未按规定在各村公示。
5.小额贷款公司运行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向股东或股东关联企业贷款、部分贷款保证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力度还有待提高。审计调查的8家小额贷款公司,2009年投向“三农”贷款累计93626.5万元,仅占全年累放贷款额的13.88%。三是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会计核算工作薄弱、信贷档案管理欠完善等问题。四是审计调查的8家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信贷资金来源不足现象,不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
市人民政府专门听取了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加强整改与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已作出审计决定;对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目前,部分问题已整改或正在整改中。
三、加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整合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历年专项资金结余、结转的清理,对无法实施的项目支出、闲置未用专项资金,要按程序报批后重新安排使用。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切实推进预算公开;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投放转移支付资金,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资源配置作用。
(三)统一思想,增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能力。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债务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政府偿债渠道,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的重要指标,同时对政府债务规模进行跟踪监控,提升政府调控能力,确保偿债资金来源。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督严格”的财政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项目法制化建设和提高项目管理透明度;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积极探索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逐步实现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加大廉租房项目建设力度,完善廉租住房资金保障制度。
(五)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切实加大财政财务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杜绝违规支出、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反复发生;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防止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流失;强化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监督检查,对各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