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本级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期: | 2009-06-30 | 信息来源: | 温州人大网 | 作者: |
关于温州市本级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温州市审计局 盖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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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温州市本级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2008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加强对涉及重大政府投资和民生建设的重要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注重把握总体情况,揭露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
据统计,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共完成审计项目42个,查出违规金额3209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9427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633万元,已上交财政3145万元,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3件,核减投资额2968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7条,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10篇,上报审计信息263篇。
一、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市各部门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面对严峻的经济和财政收支形势,优化财税政策环境,开源节流,实现我市经济的较快增长、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和市本级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地方财政在改善宏观调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6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15.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13.3%;当年市级地方财政总支出4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15.1%,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平稳发展。针对金融危机给我市带来的影响,市政府及其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大政府性投资力度,支持民生安居、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扩大国内需求;大力宣传落实我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相关政策,及时根据有关政策临时减免或缓缴企业有关税费,提升企业家信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同时,我市财税部门能够积极优化财税政策环境,推动企业稳定发展、创新发展和转型发展,当好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谋。
二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市政府及其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大局观,积极克服经济环境重大变化不利影响,全力助推“保稳促调”,狠抓增收节支。市财税部门加强了收入分析预测,提高税源管理工作质量和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加强税务稽查,及时清收积欠税款,依法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主动提供纳税咨询,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密切关注财政经济政策动向,全面掌握收入变化动态,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编制收入计划,使税收计划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源状况相适应,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市坚持科学理财的思路,努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将市级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方面,支持破解各项民生难题。积极统筹资金,重点支持“五个一”民生工程、机场、铁路等,并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扩面,启动市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企业职工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等工作;同时,我市还安排各类社保补助资金支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支持市区廉租住房建设,有力地缓解了养老就医居住难问题。
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我市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稳步推行“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管理模式;加大财税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各类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管,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对重大项目资金继续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实现社保“五费合征”。
五是强化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市各部门强化预算约束,落实预算责任,严格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逐步清理长期未使用的沉淀资金,盘活财政专项资金存量;同时,我市各部门继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有效地降低了公共行政成本,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此外还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强力推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完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和扩大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从审计情况看,2008年度我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财税部门及有关预算执行单位的重视,及时纠正并加以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温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和市级部门预算单位(项目、资金)进行了审计:
1.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不理想。2008年度,温州市财政土地出让金(国库基金户)实际收入3730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0.25%,实际支出2451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7.1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008年度计划安排数合计138646.5万元,实际支出数65531.72万元,完成计划的47%,年末未支出73114.78万元;2008年自收自支部分单位年末结余较大,如温州市征地事务处10482万元、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4079万元、温州市戒毒中心1077万元等。
2.税收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2008年末已在地税进行登记的正常户合计213393户,通过与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对比,发现2009年以前有29371户未及时进行税务登记。另外,截止
3.部分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纳入市级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137个行政事业单位2008年末总结余66318万元,其中项目结余41858万元,而项目结余额大于1000万元(含)的单位有11个,结余合计20881万元。审计延伸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发现:有些单位因以前年度的项目(资金)未及时办理决算和部分项目进度关系;有些单位在原定项目取消时没有重新安排项目资金。
4.部分财政资金绩效欠佳。2008年度,温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金预算安排数29846.97万元,已拨经费20448.66万元,由于部分项目进度关系,年末尚未拨付廉租保障金9398.31万元;至2008年底,温州市财政专用资金结余17495万元,其中: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6623万元,温州市传染病医院5832万元,温州市行政中心5040万元。
5.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通过土地出让金审计调查发现, 2008年末,市区共有11个地块应缴而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上述地块出让净价合计856733万元,已缴土地出让金446496万元,由于拆迁腾空、规划调整等各种原因,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410237万元。
6.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温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在财务收支及内部管理方面有失规范,如以前年度广告收入556万元挂下属单位未及时清理收回、以实物等形式账外收支广告收入113万元、违规提取发放广告组稿费404万元、部分支出不合规等。
(二)市本级企业审计情况
对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建设集团公司等进行了审计:
1.通过审计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发现:一是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200万元,其中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占20%股份,其余80%为职工股)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温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377.71亩用地事实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审计认为应由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土地申请并承担项目建设。二是因城市规划拆迁需要,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水心蔬菜批发交易市场迁至瓯海区娄桥镇温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但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将蔬菜批发交易业务转由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经营,
2.通过审计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至2007年财务收支发现:一是雨田集团等两家企业贷款余额19870万元存在较大经营风险;二是发现贷款资金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存单质押再贷款,其中用于保证金的有9844万元,用于存单质押再贷款的有17318万元;三是部分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担保不合规。
3.通过审计温州建设集团公司发现:一是对内部承包主体和项目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部内部承包制,即以项目部为核算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资金、成本、进度和质量管理。审计发现,由于集团公司在事前审批、事中监控和事后项目结算等环节存在欠缺,致使2002年至2007年间结算的45个项目中,部分项目已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个别项目部的资金已难以收回。二是个别驻外机构财务基础薄弱,集团公司风险控制不到位。三是企业人员负担过重,经营绩效难以发挥。
(三)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对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集及安排使用情况、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超概情况、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市区拆迁安置过渡费支出情况、温州市机关干部住房建设办公室等进行了审计:
1.财政统筹项目管理尚待规范。2008年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数272项,年度资金计划调整数105亿元,年度财政统筹项目资金筹集78.62亿元,完成计划74.87%。资金拨付数89.8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85.58%。审计延伸发现温州市防洪决策指挥系统等51个项目当年计划安排资金14074万元,由于项目进度等原因,至年底尚未支付。
2.经对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超概情况审计调查发现:一是前期准备不足,招投标条件不成熟,仓促上马,造成初步设计概算政策处理项目只能以估列数据计算费用,导致实际发生费用与概算数相差较大及工期延误及索赔。二是初步设计缺陷,未列或少列的内容较多。三是工程图纸提供滞后,影响工程实施。四是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根据业主公司和市指挥部估算,建设单位管理费将达到7074.33万元(包括工程价款审核等费用474.33万元),按有关规定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为1116.82万元,超规定5483.18万元。五是参建各方协调不畅,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六是工期的延长、政策规定的变化,导致建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的增加。
3.通过对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的审计发现:一是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超概算、超工期。审计发现,由于项目审批权限、前期工作不细、概算漏列、原材料涨价以及征地拆迁困难等方面原因,2004年至2008年间,指挥部已完工建设项目58个,其中超概算项目15个,占已完工项目的26%;超工期项目23个,占已完工项目的39.6%。二是部分在建工程项目进度缓慢,工程管理有待提高,国开行贷款指定的特定项目如五仑头、天雷巷B3地块等的建设进度跟不上贷款资金的放款计划。同时,审计还发现,至2008年底,指挥部8个在建项目未取得有关证书(包括规划许可证书和施工许可证书),个别建设项目的工程联系单签证不及时,工程管理有待提高。
4.经对市区1998年至2008年6月拆迁安置过渡费支出情况审计调查发现:一是拆迁户超期未安置。截至2008年6月,审计涉及的176个拆迁项目55627户拆迁户中,逾期尚未安置的拆迁户共21263户。同时,由于城市建设过程中部分拆迁土地需出让或道路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营业房的地段、类别、门幅宽度等的改变,拆迁建设单位出台的安置方案难以与拆迁户达成共识,致使安置时间延长。截至2008年6月,市区共有5525户营业房未安置。二是拆迁安置逾期过渡费支出难以控制。我市实际拆迁安置过渡期远远超过省市规定的期限,部分安置房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安置期限难以预计,拆迁过渡费难以控制。
5.温州市机关干部住房建设办公室审计情况。一是房源销售不规范。部分房源销售价格未经审批,部分房源销售价格长期未作调整,部分车位以低于批准的价格销售。二是与代建单位结算金额有误。审计发现,2006年9月,市房建办与温州市新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代建项目万盛锦园结算时少计应收利息538.79万元、多付前期包干费24.39万元。三是2005年3月至2006年6月,房建办部分内部工作人员将房建办开发的江滨路8号地块(万盛锦园)部分房源通过中介高价销售给购房户,赚取差价,牟取暴利。上述部分问题已移交市纪委、检察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本级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开展了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审计调查、温州市属高校、中小等学校债务管理审计调查、温州市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促进再就业资金审计调查、温州市本级地方储备粮专项审计调查、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
1.通过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影响审计调查发现:一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相关部门在政策的落实上缺乏沟通和配合;二是中小企业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且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效果不佳;三是资金、技术、人才、土地资源不足,制约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2.通过温州市属高校、中小等学校债务管理审计调查发现:一是2008年末市属高校债务余额61600万元,市属公办中小等学校债务余额1001.32万元,市属民办中小等学校债务余额12513.9万元;二是公办职业高中、技校偿债进展缓慢,民办学校偿债能力普遍偏弱;三是部分民办高职、职高学校经费来源十分有限,制约了其办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其中不少民办职高学校已陷入收不抵支的困境。
3.通过温州市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促进再就业资金审计调查发现:一是市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存在违规刷医保卡现象,如持男性卡看妇科、持成人卡看儿科等;二是发现市区有10人的养老金被冒领,合计金额15.2万元;三是温州市职业介绍指导服务中心通过虚报人数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多领用资金9.47万元。温州交通技术学校应发未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共计9.49万元,致使86.6%的学员未领取补贴。
4.通过温州市本级地方储备粮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一是省外储粮购销未取得购货发票,轮换销售未在市收储公司账上反映,也未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目前市本级10000吨省外储粮购销手续不规范,粮权存在风险隐患,同时部分外储粮贷款利息列支不规范,贷款利息未附放贷银行利息清单,仅以代储方计算的利息金额予以列支。二是市本级仓容不能满足储存实际需要,截至2009年3月末,市本级实际可储仓容112300吨,占市级储备粮计划规模132500吨的84.75%,同时,审计调查发现,部分仓库质量因年久失修,已无法适应安全储粮要求。
5.通过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一是孵化器基础工作薄弱,内部管理欠规范。提供的在孵企业统计台账不能全面地反映在孵企业实际情况;二是引进孵化企业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入驻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和把关;三是在孵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低。61.9%的在孵企业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等方面没有经费投入,已毕业的32家企业中,只有2家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做出了必要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三、加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财政部门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改进预算收支的测算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逐步实行项目滚动管理,不断提高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加快财政“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综合预算进程,树立全盘观念,在科学编制预算的基础上,严格按进度执行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降低财政支出的波动幅度,减少财政资金大量沉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国税、地税以及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完善相关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税源管理工作。
(二)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效益不高等问题,与规划编制滞后、前期准备不充分、立项审核把关不严等密切相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分清轻重缓急,统筹选择建设项目;研究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把立项审批关;考虑拆迁、土地征用、移民、环境保护等方面因素,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提高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以人为本,完善安置模式和创新补偿机制。拆迁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拆迁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难度大、实施困难的拆迁地块,要恪守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宁可待条件相对成熟后再实施拆迁,尽量缩短拆迁建设时间,减少过渡费支出。针对我市大部分被拆迁户选择就地安置的拆迁安置模式,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对补偿政策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形成相对平衡的补偿政策体制和选择机制,逐步实现多元化补偿安置模式;同时,要稳步建立安置房源储备制度,为拆迁地块实行现房安置创造条件。
(四)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性资金管理模式,盘活财政性资金。市财政部门要逐步完善财政性资金管理模式,研究将财政各项风险准备金、社会保障基金及其它财政专项资金结余纳入统一专户、统一部门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保值增值作用;对于廉租房资金结余、社保资金结余,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下,及时安排、拨付使用;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努力盘活各项财政性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纳入整个绩效预算管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目前,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管还比较薄弱,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市本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完善监管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同时,及时完善温州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