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生态补偿机制
调查情况的汇报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生态补偿机制调查组
(2008年12月30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做好本次会议对《关于要求尽快落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生态补偿的议案》(001号)落实情况审议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财经委、城建委参加的调研组,于11月对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库区周边村镇群众生活生产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分别召开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瑞安市、文成县、泰顺县政府有关部门、市人大代表和库区乡镇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基本情况
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由珊溪水库工程和赵山渡引水工程组成,于
(一)政策机制建立获得了突破。2004年以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和市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历年的市人代会上都提出了相关的议案和建议,且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集中。为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进行了调研探索,逐步形成了基本框架。特别是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文成等地进行专题调研,着力解决群众生活与生态保护的有关问题,启动了珊溪库区环境整治工作。2008年,市委、市政府把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列为重要工作责任制内容,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复调研、论证,并于7月份出台了我省第一个集系统规划和具体政策于一身的《温州市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温政发〔2008〕52号文件),为有效解决水源保护与地方发展的矛盾迈出了实质性、突破性的步伐。
(二)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加大。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市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付力度,用于加强库区环境保护,改善库区群众的生活和生产条件。2007年市财政专门安排库区整治资金3300万元,2008年继续安排3800万元用于珊溪库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按照温政发〔2008〕52号文件要求,市财政2008年安排3500万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珊溪水库、泽雅水库集雨区生态补偿;市区在收取的排污费中提取10%约800万元,以及在库区生态补偿成本纳入水价前,从珊溪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供水收益中提取0.02元/吨约400多万元,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从2008年开始,全市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助标准由9元提高到15元。针对珊溪库区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每年补助移民资金590万元,后续扶持资金740万元。
(三)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成效。为了保护水源和生态,库区周边各级政府把生态建设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来抓,积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泰顺县关停了23家污染企业,对110多家石料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文成县自2002年以来关停取缔50多个重污染生产点,搬迁石材加工点30多个,整治500头以上养殖企业24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50多套,垃圾中转站20多个。瑞安市取缔非法加工点1400余家,安排专项生态修复资金500万元,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全方位的试点性研究,为我市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了理论基础。库区周边乡镇普遍参加了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已有31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9个乡镇获得市级生态乡镇;55个村获得了市生态村。目前珊溪水库水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库区空气达到国家一、二级标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库区周边县(市)经济的发展,十分关心库区周边群众的生活生产问题,不断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是,珊溪库区较高的生态环保要求,制约了周边地区工业、养殖业发展和资源开发,当地经济发展不快,农民生活生产环境改善不大,群众生活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发展规划滞后。珊溪水库建成后,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对整个库区水源保护制定了一个控制性规划,对库区环保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关系到库区生态保护和群众利益的库区整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规划、道路交通建设规划还没有制定出台,政府倡导的库区内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业和渔业养殖等产业的开发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同时,库区的水、陆交通尚未完全恢复,给群众生活生产带来不便,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且存在一些安全事故隐患。库区周边自然村分散,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加大,不便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也不方便群众的生活生产,严重地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二)资金投入分散。经调查,2007年、2008年市政府直接用于珊溪水库、泽雅水库库区生态补偿、库区整治资金达到1.3亿元,历年收取的水源保护费2500万元,省水利厅返回水资源费1287万元。这些专项资金,涉及市农办、市生态办、林业局、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和移民办等6个管理部门,并按照各自标准和管理办法,用于库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的建设。调查中反映,一些资金安排过于分散,出现立项审批,资金拨付到位等滞后现象,影响了实施效果。乡镇普遍反映,配套资金落实是个大问题,市里安排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由乡村负责分担,库区周边的乡村多为贫困山区,自身解决能力差,最后配套设施搞不了或建设质量不高,效益不好。如一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到户的管道属于配套设施,群众为了省钱,只做了简单的铺设,有的甚至没有对接,最后设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珊溪库区2008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大部分至今没有下拨;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也因管理办法未出台,尚未启动实施。
(三)库区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缓慢。受环保要求的限制和库区周边产业发展规划不能出台的影响,库区周边群众生活生产受到了制约。库区群众传统的禽畜养殖、矿产开发、林木采伐等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只能从事基本农业耕作,农作物受野生动物的破坏增多,农民生活压力加重。自然村交通、水电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民就医、子女上学、出行都受到了影响。目前,库区内直接受到影响的人员有2657人,受到间接影响的有17270人。虽然已经安排生态补偿资金,但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和库区环境整治,直接补偿给库区群众仍很少,对提高农民收入作用不明显。据当地政府反映,库区群众平均年收入不足2000元,与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相差甚远。同时,库区遗留问题仍不少,矛盾较为突出,由于生活生产受到库区环保限制,后靠移民或就近安置的群众都提出了移民要求。
三、意见和建议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保证珊溪水库水源安全,确保“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得到贯彻的有力保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加大对生态补偿机制的宣传力度,增强作好生态补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明确政府、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责任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一)加快规划编制步伐。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大,解决好水源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是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单位,编制相关规划显得十分紧迫。一是制定环境整治规划。开展对库区周边地区经济社会情况调查,制定库区环保整治规划,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项目、措施,不断提高整治效果,提升环保的整体水平和能力。二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对可以开发利用的区域,结合库区特点和地方特色产业制定发展详规,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业和替代产业。三是制订库区自然村移民安居规划。针对库区周边自然村分散特点,加强对人员少、条件差、环境要求高的自然村调查分析,制定新的移民规划,出台相应政策扶持鼓励群众下山(生态)脱贫,建立下山(生态)脱贫小区。组织开展库区集体、个人山林调查,积极探索产权有偿流转办法,提高林地经营开发利用水平。
(二)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一是对用于库区的专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将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水源保护费、水资源费、排污费和水费中提取生态补偿费等,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要积极研究,科学安排项目、资金,根据库区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财力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上一批项目,建一个成一个,努力提高资金效益。可将生态补偿资金直接分配到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负责具体项目审定、资金拨付及实施。市里负责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激励机制,并组织检查考核评价。二是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要逐步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生态产业和替代产业扶持资金的投入,提高公益林补助资金标准,将具有水源涵养作用的林地逐步纳入市级生态林建设范围。提高生态补偿资金在水价中比例。与省内各地相比,适当提高城市供水价格,提取一定比例生态补偿资金是合理的。建议逐步提高在居民用水和其他商业用水中提取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比例,并积极向省里争取设立收费项目。三是争取提高水资源费返还比例。建议市政府及水利部门向省水利厅报告,提高珊溪水库水资源费返还比例,并纳入生态补偿资金统一管理。四是不断拓展资金筹措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金和企业投资参与库区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对投资者在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调整、资金扶持等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三)努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建设要求,发展库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建立社会保障机制,提高群众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库区群众生活生产困难问题。一是加快库区产业发展,鼓励库区群众参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水库养殖业及替代产业创业活动。要限期落实库区渔业养殖承包经营权。二是加快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参照失地农民政策,建立库区失林失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库区群众后顾之忧。同时,帮助库区群众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三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根据库区环保、森林防火需要建立的生态护林、森林防火队伍,应优先安排部分库区群众就业。
以上报告,供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