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 2009-01-04 | 信息来源: | 温州人大网 | 作者: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崔盛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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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我院专项整改活动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突出重点,促进司法为民;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教育,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我们认为:人大常委会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障,也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委员们所作的肯定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扬;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实事求是,富有针对性,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我院党组对落实审议意见非常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研究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印发给全市法院,要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一年来,两级法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在我就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向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突出重点,促进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以司法为民为重点,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全面加强与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今年1-11月,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72960件,办结640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9%和9.9%,解决诉讼标的金额29.4591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6332件,办结5729件,收案数居全省中院第二,结案数为全省中院第一。
丰富司法为民措施,实现诉讼经济便利。全市法院积极推广“口头起诉”、“专人导诉”、“预约开庭”、“判后答疑”、“执行回访”等20多项便民举措。已建成9个符合规范化标准的立案接待大厅,其中6个被省高院评为“文明窗口”。并在偏远乡村、海岛设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利用午间、夜间、假日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7个法院建立速裁机构,3个法院设置立案调解中心,速裁案件平均审限较其他案件缩短60多天,审判效率较大提高。继续规范诉讼收费行为,加大司法援助力度。1至11月共为经济困难的754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04.1986万元,向百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0多万元,确保困难群众能平等享受司法保护。同时,还切实加大涉案民生保护力度。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经营困难,劳资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各法院联合司法、劳保、信访等部门出台《工伤、欠薪法律援助案件合作处理暂行办法》,开通“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加大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力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欠薪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尽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1-11月,共审结劳资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805件,涉案金额641.303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5.2%和62.4%,成效明显。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法院从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出发,着力建立健全有理有据胜诉的机制,规范审判权运行,切实防范权力滥用。大力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以控制审限为中心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继续扎实开展规范司法礼仪、规范程序运行和规范裁判文书等三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和审委会听审制,加强对合议庭的管理和指导。实行案件督查和质量评查联动作业,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体系逐步健全。深化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审案件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100%实行公开开庭,二审案件开庭率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听证制度在执行、申诉复查等工作中大量推行,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1至11月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6400件,同比增加10.4%。自觉接受和加强外部监督。两级法院共1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0余人旁听法院庭审,深入基层召开各种座谈会2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500多份,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今年1至11月,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息诉率为89.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执行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县市、法治县市考核。加强与工商、税务、房地产、金融、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实行协助执行有功人员奖励机制,将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状况与其诚信状况挂钩,变法院“唱独角戏”为全社会“围剿执行难”。今年4至5月,我们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了春季集中执行活动,两个月共执结各类案件7112件,执结标的金额1.4亿余元。在执行中,我们积极运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报告财产、立即执行等措施,提高执行效果。同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制裁,1-11月共司法拘留271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使执行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今年1至11月,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5045件,执行标的7.5018亿元,执行案件自动履行与执行和解率达30.3%,有效执结率为63.73%。
二、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稳定第一责任意识,紧紧围绕社会维稳、经济维稳和奥运维稳等工作大局,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针对严竣的社会治安形势,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特别是按照《审议意见》要求,针对我市高发的“两抢一盗”犯罪,协同公安、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反“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震慑和减少犯罪。1至11月,中级法院共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294件,判处罪犯586人,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死刑的占47.3%。各基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犯罪案件9328件,判处罪犯13598人。我市法院审结的刑事一审案件数自去年以来,一直居全省法院之首。在严厉打击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全市法院依法对1592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精心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在龙湾等法院增设了异地籍青少年犯帮教基地,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康有序的发展。
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困难新问题。市委作出“企业服务年”的部署和安排后,全市法院自觉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围绕审判工作在银根紧缩背景下保障经济平稳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认真抓好涉金融类、涉企业类和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级法院针对温州高发的民间借贷、担保、劳动保险等纠纷,多次组织开展调研,从审判的角度提出预防和化解对策。并会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协助人民法院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暂行规定》,既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难、执行难问题,也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乐清法院针对该市民间非法金融纠纷总额高达38多亿元的状况,抽调审判骨干力量,全力配合该市市委、市政府做好排摸和化解工作。目前,该市有2亿多元的民间非法金融纠纷已得到妥善处置,成效显著。其他法院也注重把握好审判尺度,妥善、慎重审理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劳动争议类诉讼案件,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1-11月,共审结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2025件、劳动争议类案件805件,结案标的7.2995亿元,同比上升222%。
服务平安奥运建设。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调判结合化解纠纷。1至11月,共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7651件,结案标的29.459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7.8%和48.2%;审结民商事二审案件(包括程序案件)2625件,同比上升13.9%。各法院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积极用足用好调解这个法宝,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今年审结的民事一审案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13873件,调撤率为50.2%。温州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撤诉率居全省法院第三。二是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市法院以制作温州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为契机,全面回顾总结行政审判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与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特别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效用,加强与行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使得大量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中得以妥善化解。1至11月,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审案件904件,审结766件。经做工作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率达27.5%。行政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59.1%(下降的原因是集团诉讼案件减少),而一审审结的行政案件中,上诉的占39.8%,同比减少38.6个百分点。三是妥善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各法院积极开展院长大接访活动,更深入地做好重信重访及赴京非正常访的排查化解工作。全市法院信访总量、申诉和申请再审、中级法院信访量、赴省进京上访量持续下降。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法院主动适应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审判执行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监督制约,使得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完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机制。为了克服以往法院审判管理流于粗放、前松后紧等弊端,全市法院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和要求,以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为抓手,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办案流程电子管理,走“科技强院”的新路子。各法院以同期结案率、平均审理(执行)天数、人均结案数、结案均衡度、存案工作量,及调解撤诉率、上诉率、改判发回瑕疵率、息诉率、有效执结率、执行清偿率等基本数据为依据,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评估体系。开展了审判态势分析、法官业绩考评、司法能力考评等多项工作,强化审判管理。完善法院局域网建设,更新电脑、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安装新的审判和执行管理软件,开展软件操作技能培训。目前,数据中心的建设软、硬件平台已基本就绪,即将为全市法院提供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数据自动生成的“体检表”,审判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将切实加强。
完善审判指导机制。全市法院以审判长例会和专项审判工作例会为载体,积极搭建平台,加强研讨交流,建立健全审判指导机制。中级法院编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制定了抢劫、抢夺、盗窃、贪污、受贿等常见罪名量刑指导意见,统一法律适用,加强审判指导。民诉法修订后,为认真落实执行异议之诉等新制度,还专门起草了《关于审查执行异议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该经验被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刊载,并被最近出台的执行工作司法解释吸收采纳。各法院也积极举办业务研讨、座谈,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中的疑难问题专题调研,注意协调统一裁判尺度,努力预防和减少 “同案不同判”现象,较好地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完善审判监督机制。今年2月,我省法院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发生重大调整,1000万元以下的大部分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一审。为积极应对这一变化,全市法院积极从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入手,加强对大标的民事案件的监督管理。中院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详细规定了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要求每位庭长切实加强对审判质量效率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加大审级监督力度,今年1至11月,共二审改判388件,发回重审53件,切实把好了二审质量关。各基层法院大力推行大标的案件报告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规定大标的案件判决前要制作审理报告报监察室审查监督,并对被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有关机关批转交办、当事人反映强烈等五类案件作为重点回访的对象。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司法公正。今年以来,我市基层法院审结案件的上诉维持率、申诉率均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审判质量效率有新提高。
四、加强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眼自身找差距,从严治院抓落实,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纠正特权思想,改进审判作风。并拓宽思路,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精神融入班子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体现公道正派用人导向。最近,中级法院协助市委调整基层法院院长3人。通过竞争上岗提任中级法院中层干部13人,向基层法院遴选法官6人,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营造了选贤荐能、竞争择优的良好风气,激发了干警工作热忱,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针对今年我市法院队伍中3人因违法受查处的情况,中级法院党组痛定思痛,狠抓整改,先后组织开展了廉政教育月活动和为期两个月的队伍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出台《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司法公正》等四个廉政制度,用“十个不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用“十六个不得有”约束法官业外活动。并严肃纪律处理,加强警示教育。对我市法院狠抓整改确保司法廉洁的做法,温州市委邵占维书记、市纪委陶时梅书记均予以批示肯定。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岗位培训,今年推荐选送340多名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培训,分四批对全市600多名法官进行了审判、执行业务培训。招录事业编制速录员10人,实行书记员上岗培训和技能竞赛,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并联合上海财经大学在温州举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班,着力提高干警学历水平。同时,继续完善业务交流机制和疑案处理机制,办精办好各种审判例会和审判论坛,加强书记员能力培训和法警技能训练,进一步提高了法院队伍的业务素质。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中级法院及时修订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提高二审开庭率、结案率、审限延长率等指标考核要求。严格考勤等工作纪律,加大抽查、扣罚力度,切实整顿工作作风。对临聘人员在严格管理的同时,适当提高待遇,以增强干警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开展文明办公室评比活动,认真搞好法院文化建设。法院队伍正气不断上升,办案效率、质量不断提高。据省高院统计,到今年11月份,中级法院人均结案数为全省中级法院第二,上诉率、申诉率、执结率等多项评估指标优于全省中级法院平均水平以上。
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在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其他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问题和困难仍有不少。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仍比较突出。全市超半数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超过100件,工作负荷非常重。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今年有9个基层法院一线法官改双休为单休,1个基层法院自7月以来已经取消了双休日。二是法院调解率和简易程序适用率相对偏低,影响了审判效率。三是仍有群众反映个别法官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法院队伍廉政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四是阳光工资制度的实行,使得办案考核激励的经费难以落实,并且直接影响到岗位目标责任制的执行。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和克服。
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事关审判工作全局、事关法院科学发展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力大,非一朝一夕可竞全功。我们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突出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扎实部署好、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通过学习实践,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规范意识,增强干警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感情认同和行动支持,自觉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通过学习实践,进一步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切实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自觉、更有力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措施,落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好涉农纠纷,妥善处理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动拆迁、房地产、生态环境等纠纷,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切实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要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全面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下放大标的民事案件,以利于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以开展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健全完善涉诉上访化解机制,深化资深法官窗口研判工作,努力将涉诉上访引导到申请再审的轨道上来。
三是以“两个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司法效能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加大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比重,加强审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及超审限的问题,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另一方面,要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继续抓好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28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提高基层司法能力,改善基层司法环境。加强对审判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大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全市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科技含量。
四是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司法廉洁是实现公平正义、深化“三项承诺”的基本保证。全市法院将切实抓好队伍,严格执行中级法院法官“十个不准”和“十六个不得有”,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坚持从严治院,预防先行,抓早抓小抓紧,做到警示教育到位,警示谈话、诫勉到位,对重点案件、重点人的管理监督到位,对违反者执行纪律、制度到位。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创新思想工作方式,加大司法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法院队伍。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