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
生态补偿议案的审议意见
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落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生态补偿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关心库区群众生活,积极开展珊溪库区环境整治工作,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努力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确保了水库水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珊溪库区较高的生态环保要求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库区群众生活生产水平难以提高,地方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矛盾仍然突出,库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和落实任务仍然很重。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增强做好生态补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宣传力度,让全市人民了解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关内容和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责任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二、加快规划编制。市政府要认真落实责任单位,摸清库区周边地区经济社会情况,加快编制库区环境整治、产业发展、自然村移民安居等规划,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项目、措施,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业和替代产业,扶持鼓励群众下山(生态)脱贫。
三、逐步完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市政府及其部门要抓好年度目标任务、激励机制确定,县级政府要抓好项目审定、资金拨付及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提高办事效率;鼓励民间资金和企业投资参与库区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并在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调整、资金扶持上给予政策支持,努力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成为保护水源安全、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科学发展机制。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政府性投入的各类资金,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并抓紧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入研究,科学安排项目、资金,集中财力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在供水收益中的比例,积极向省水利部门争取提高水资源费返还比例,不断增强生态补偿的能力。
五、加大直补的力度和范围。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要求,发展库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建立社会保障机制,提高群众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库区群众生活生产困难问题。鼓励库区群众参与生态农业、旅游业、水库养殖业及替代产业创业活动。参照失地农民政策,建立库区失林失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使直接受影响的群众通过补偿在低保、养老、医疗等方面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