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期: 2008-08-29 信息来源: 温州人大网 作者:

关于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调研组

2008828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反“两抢一盗”人民战争的意见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社会治安工作监督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4月至7月对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重点是反“两抢一盗”人民战争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赴永嘉、瓯海、鹿城、平阳、瑞安、乐清等县(市、区),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了部分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分别召开了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和律师代表等19个座谈会,开展了问卷调查。同时,根据上下联动的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社会治安工作开展了调查或检查,从不同角度掌握了各地社会治安的情况,推动了社会治安的整治工作。调研组也派员参加了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工作的审议。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先后对反“两抢一盗”人民战争、“民安工程”建设、“涉奥维稳百日大行动”等作出重要部署。各级政府层层发动,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把奥运安全保卫、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作为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各项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打击力度有所加大。全市公安政法机关坚持“严打”方针,组织开展了反“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打黑除恶”、禁毒攻坚等专项行动,侦破了一批系列性犯罪案件,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摧毁了一批盗抢犯罪团伙,严厉打击了杀人、抢劫、爆炸、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特别是“两抢一盗”发案上升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据统计,今年17月份,全市共发“两抢一盗”案件33835起,同比下降4.66%,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3911起,同比上升5.74%。二是社会管理有所加强。加大了对治安复杂区域和部位尤其是重点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加强了对流动人口尤其是高危人群的管控和中小旅馆等重点行业的管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企业、道路交通秩序等采取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开展了信访“百日攻坚”活动,化解了一批重点信访问题。三是防范体系有所完善。加大了对视频监控系统、治安岗亭等“民安工程”建设的投入,组建了一批治安巡防队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开展了“法人创安”、“百业千企创安”工作,“平安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有所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顺利完成,为农村基层综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了基层的社会稳定。加强了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加快了一批公安司法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基础管理工作也得到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率、出租房网上登记率逐步提高。

二、当前社会治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社会治安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

(一)刑事案件特别是“两抢一盗”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局部有上升趋势。据统计,我市抢劫、抢夺和入室盗窃案件占了全省同类案件的近五分之一。当前刑事案件发案数虽略有下降,但这是在严打高压态势之下的暂时下降。团伙流窜作案增多,主城区加大打击力度后,城郊结合部及周边乡镇的案件明显增多,据乐清市法院统计,今年16月份该院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243件、496人,案件数和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5.3%64.2%。作案手段和作案工具不断翻新,利用高科技犯罪日益增多,犯罪分子胆子越来越大,光天化日之下飞车抢夺、砸车窗撬车锁、入室盗窃等时有发生,达到有恃无恐的地步。黄龙一家商店上了十几把锁还是被撬开,江心码头沿江的数十条护栏铁索竟然被用切割机切断盗走。盗窃汽车、盗窃保险柜案件明显增多,据统计,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0.38%41.9%,分别占了全省的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侵害对象从以往的学生、女性、老人等特定群体向一般群体转化。案发时间和地点也从过去的在夜间、在相对偏僻处,向全天候、公开作案转化,气焰十分嚣张。恶性案件增多,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增大,据统计,2007年至今年5月,仅抢劫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死刑的就有20人。

(二)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根源仍大量存在。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案件频发,外来人员组成的黑恶势力帮派有所抬头,本地人勾结外地人、利用外地人“维权”,企业老板雇佣黑帮等现象时有发生。无证宾馆、棋牌室、黑网吧、按摩店等藏污纳垢场所仍大量存在,地下“六合彩”、“山头”、“河岛”结伙赌博、贩毒吸毒等禁而不止,成为孳生犯罪的根源。因赌博纠纷引发,造成19人死亡、45人受伤的龙湾龙华村“5.17爆炸案,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新型毒品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上半年共破获新型毒品案件279起,同比上升了82.4%。与此同时,受国际国内形势的影响,宗教问题依然复杂,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依然存在,一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未得到有效化解,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三)群众的安全感普遍不强,对社会治安满意度不高。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大量存在,刑事案件的高发尤其是“两抢一盗”犯罪的猖獗,加剧了群众的恐慌心理,出门不敢拿包,停车不敢开窗,甚至在家睡觉也提心吊胆,人民群众缺乏起码的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高。调研组向人大代表发放的200份社会治安专题问卷调查表明,70%的代表2007年以来本人或亲友有过被抢劫、抢夺、盗窃的经历,44.5%的代表对当前的社会治安表示不满意。

导致我市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既有贫富差距拉大,失业人员增多,城市的承载能力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客观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

——社会管理不到位。由于温州经济格局独特,产业层次较低,涌进大量流动人口,给社会管理带来极大压力。“两抢一盗”犯罪的主85%左右为流动人口,然而当前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仍有不少漏洞,尤其是一些高危人群的管控未能真正到位。机动车是犯罪分子作案的主要交通工具,飞车抢夺案件80%以上系使用假牌照的车辆所为,市里明确提出了对黑车的“断油、断修、断路、断停”措施,但至今没有很好实施。二手车市场、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等边缘性行业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但未能形成管理的合力,使销赃渠道畅通无阻。如龙湾一辆大吊车被偷后整车肢解当废品卖却无人置疑。社会的法制教育实际效果不佳,道德教育缺失。一些青少年因家庭管教不力,受社会不良影响走上犯罪道路。部分刑满出狱人员由于帮教安置工作落实不到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打击缺乏震慑力虽经过多年的“严打”斗争,但社会治安仍未根本好转,使相当多的基层政法干警对打击丧失信心,工作缺乏积极性,对群众报案态度消极,闻警缓动。有的视飞车抢夺、敲诈勒索、街面盗窃、打架斗殴等为“小案”,见怪不怪,麻木不仁。甚至有的干警怕违规违纪,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片面理解保护人权,办案时显得“小心翼翼”。据座谈中反映,一些村居干部或群众将小偷扭送到公安派出所,往往扭送的群众前脚刚走,小偷后脚也跟着出来了。侦破方式、打击手段和实战技能水平不能适应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制服犯罪分子的手段、办法、措施不过硬,“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现象依然存在。按户籍人口配备的警力与温州特殊的经济社会结构不能适应,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警力普遍不足,加上大量非警务活动消耗了民警过多的精力,一线民警超负荷运转现象比较突出,往往处于疲惫状况下被动应付,甚至出现厌战情绪。各警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整体作战能力不强,破案率不高。一些不切合实际的考核指标成为影响打击惩处力度的重要消极因素。有的检察、审判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时,对怎样处理严厉打击犯罪和执行轻缓刑事政策的关系把握得不够准确,或对罪与非罪的标准理解不同,使一些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影响了打击的震慑力。

——群防群治氛围不浓。群防群治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指导,居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不高,义务巡逻力量薄弱,一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治安工作重视不够,配合无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政府部门协调不畅。一些企业认为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事,不愿参加联防活动。一些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自我防范能力欠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也不强,配合意识差,有的缺乏最基本的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随意置放,身上携带大量的现金,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有的遇到侵害时,因对公安机关破案失去信心而不愿报案。此外,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机制不够完善或落实不到位,群众对身边发生的案件视而不见,袖手旁观,社会缺乏正气,形成了“好人怕坏人”的恶性循环,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基层基础依然薄弱。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仍不到位,街面治安专业巡逻力量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仍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区和治安死角。有的居民住宅分布比较散,难以建立封闭小区。有的治安动态监控探头在建设中设置不够合理,有的安装了却缺乏维护,或因路灯不明,夜间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而成为摆设。基层综治组织人员配备不强,有些基层自治组织,尤其是流动人口居住多的村居组织,对社会治安工作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综治工作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的巡防经费、治保人员待遇、安全技术防范配备因经费不足得不到保障,一些群防群治组织难以为继。一些基层派出所经费短缺、装备落后,有的日常开支和办案经费比较困难,甚至连巡逻车的油费都难以落实。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依然薄弱,有的社区警务室没有配备足够的专职警察,有的虽配备了专职警察,但职责不明,关系不顺,导致警务室作用发挥不明显。各地建立了暂口协管员队伍后,对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各地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模式不统一,有的归公安管,有的归乡镇管,甚至出现乡镇和公安争协管员的现象,协管员被移作他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协管员队伍由于待遇不高,所招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少数协管员暗地里与违法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队伍的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责任,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种利益格局的变革,决定着违法犯罪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将处于持续高发的态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现阶段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打造“平安温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社会治安整治作为常抓不懈的民生工程,进一步强化责任,抓紧抓好。各行政部门都要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坚持齐抓共管,落实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打、防、管、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对犯罪的打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光靠几次集中整治或专项斗争是远远不够的,要从长远着眼,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二)强化配合,切实提高打击效果。公、检、法等政法机关是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和主力军,要始终把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既要各司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充实一线力量,加强各警种间的协调配合,提高整体作战能力。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破案攻坚,全力打击现行,增强打击震慑力。同时要强化追逃工作,加强深挖细查,力争做到“抓一个打一伙,破一案带一串”,扩大打击战果。检察、审判机关要提高主动参战的意识,在案件的捕、审、判等各个环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快捕、快诉、快判,稳、准、狠地打击犯罪。

  (三)强化管理,提高源头管控能力。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要求,抓好对“人、房、车”的管理和重点场所的阵地控制。切实强化出租房屋、旅馆业的登记管理和检查监督措施,落实出租房屋业主治安责任和旅馆住宿登记验证制度。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准确地收集流动人口的各类信息,及时掌握高危人群、重点人口信息,达到有效管控。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的帮教、转化工作。狠抓无证无牌、假牌套牌等可疑机动车的管理和整治,按照温委办发200865号文件精神,对黑车实施“四断”措施,从源头上遏制飞车抢夺犯罪。公安、工商、税务、文化、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继续强化对中小旅馆、桑拿浴室、网吧和二手车市场、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典当行、废品收购站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整治和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就业和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扩大就业门路,从源头上促进社会稳定。

  (四)强化基础,构建严密的防控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的建设,配齐各种必要的装备,落实维护治安的责任。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加快基层综治中心、“两所一庭”和治安岗亭、视频监控等“民安工程”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凝心聚力,建立和健全警民结合、点面结合、动静结合的全方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安机关要实施多警种联动,加大街面警力投放,加强路面巡查和排查,对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社区、村居要以“平安小区”创建为抓手,加强专业巡逻和义务巡逻队伍的建设和投入,构建社区防控网络。企业要进一步开展“法人创安”和“百业千企创安”工作,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构建内部防控网络,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加大技防力度,强化重点路段、单位、部门的技术防范工作,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五)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托媒体、网络等宣传阵地,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人物,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形成对违法犯罪敢抓敢管的良好风气。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和见义勇为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切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勇于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社会治安社会治”的浓厚氛围,从根本上扭转好人怕坏人的局面同时,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司法行政机关、学校、文化、宣传等单位以及社区和家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他们抵制各种消极影响的“免疫力”。

  (六)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和作战能力。要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素质强警,切实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树立执法为民和攻坚克难、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和职业化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作战能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强化监督,进一步纯洁队伍,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更加科学合理布局,善于挖掘潜力,加强一线警力,保证足够的办案力量,基层机关的中层干警要积极参与办案,不能提升一名中层干部,少了一名办案能手。同时,要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抓好协警、协管员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提高队伍的素质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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