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期: | 2008-01-16 | 信息来源: | 温州人大网 | 作者: |
关于2006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温州市审计局 盖爱萍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温州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市政府、市人大财经委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一是邵占维市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多次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尽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二是市人大财经委多次听取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汇报,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三是市财政部门整改及时、积极,如市财政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先后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和《关于审计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四是许多部门和单位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财务行为,如市水利局根据审计建议,先后出台了《温州市水利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温州市水利局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经常性检查和监督,从制度上规范下属单位的财务行为。从总体上看,整改情况是好的。截止2007年10月末,有关 部门已上缴市财政资金542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资金11850万元,已安排专项基金88257.63万元,及时拨付资金13846万元, 催缴企业所得税款等6084.35万元,调整有关账务资金18755.22 万元。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市财税部门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温州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外 资金计划安排、资金审批方面还不够完善、预算结余情况不够具体、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不够透明、部分资金拨付不够规范等问题。温州市财政局已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安排2007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请示》并已得到批复同意;同时加强了单位预算外结余资金管理,对《温州市市级财政资金审核与拨付基本规程》等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已作了专题研究。
(二)关于温州市财政局历年筹集的供水工程、温瑞塘河治理资金、环境保护及整治资金、网点建设资金、农业特产发展基金等专用资金结余88257.63万元未安排使用的问题。温州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历年专项资金结余安排使用和用途调整的请示》并已得到批复同意,现已将上述专用资金安排用于补充政府偿债准备金11757.31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4613.25万元、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12234.35万元、供水工程资金9818.81 万元、温瑞塘河治理资金5000万元、生态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 元、中心区结算项目5000万元、国有资产收益基金1648.10万元、永强机场飞行区扩建1000万元、温州市粮食中心市场及铁路专用线工程900万元、农发资金694万元、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591.59万元。
(三)关于温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系统经费没有较好地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温州市财政局农业处已按规定将业务费7584万元划入温州市财政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等相关账户,并已销户;关于温州市财政预算外收缴中心尚未及时拨付温州大学鼠 江学院13846万元的问题,现已拨付资金。
(四)关于温州市财政局借给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0万元尚未及时收回和温州市城市建设技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出借给温州港务集团等单位8150万元未及时收回及清理的问题。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已按原借款渠道归还市财政局11850万元,其余投资款、出借款正在催收过程中。
(五)关于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应收未收的土地出让金69670万元,温州市财政局将继续配合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催缴工作;温州市区六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欠费20605万元,现已清欠2645万元;应收未收的市杨府山住宅区建设办公室等建设单位城市住房发展基金31760万元,正在积极整改中。
(六)关于手续费、利息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温州市财政局统筹财力历年擎生的利息和占用费收益结余29907万元,现已按照资金的性质分类整理调整18755万元,其余结余款待周转金清理结束后一并结算;温州市财政局地价款暂存款账户未及时进行结转、清理的土地出让金业务费累计结余8744万元,现已将业务费结余5280万元作为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业务费上缴国库处。
(七)关于重点抽查5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税款 2619.55万元的问题。相关企业已补缴税款;关于温州市财政局农业税征收管理局契税保证金余额257万元未及时进行结转清理的问题。现已补缴税款147万元,余额110万元正在整改中。
二、对市级部门、企业等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温州市水利局收到拆迁补偿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市水利局已设立基建账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关于市水利局专项资金结余296.78万元未使用问题,市水利局已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协商,对长期滞留未安排使用的专项资金调整项目的使用计划,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关于市水利管理处等单位专项经费开支问题,市水利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温州市利水职工技协服务部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整顿,同时,责成相关单位收回市利水职工技协服务部结余资金。
(二)关于市交通局将省交通厅拨入的乐清山老区联网公路工程款2254万元,分四次拨给乐清市交通局,资金尚未使用的问题。由于环境评估未能通过,隧道项目预计将不能开工建设,乐清市已向省有关部门申请变更项目;关于市公路管理处历年道班房修建资金1624.55万元、公路大中修资金1453.88万元等尚未及时下拨使用问题,现正在整改中。
(三)关于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征处)漏征养路费 9129.07万元的问题。现已补收漏征养路费820万元,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征处)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车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到交警部门获取车辆信息资料,努力做好车辆登记数据共享,加强与欠费单位或个人的沟通,督促及时办理养路费减免手续或车辆报废手续。
(四)关于温州市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总公司将企业改制资金累计借给温州物贸汽车有限公司(股份制)余额1000万元尚未收回及清理问题。温州市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总公司与温州物贸汽车有限公司已签订还款协议书,从2007年开始分5年还清,温州市汽车设备更新回收总公司已收回借款200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物资总公司收到财政所得税返回和财政弥补亏损余额1344.11万元未严格按照财政补贴使用有关规定进行清理问题。现已按照规定调整账务;关于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多收财政贴息1728.13万元问题。已结清多付贴息。
(六)关于温州市三电办应收未收温州市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股利5849.25万元问题。市三电办按会议决议向温州市宏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2904万元(在应收股利中抵付),剩余应收股利正在积极催收。
(七)关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服务收入由该站职工技协服务部收取等问题。已将该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关于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药房药品盘亏尚未查明原因问题。现已移送市卫生局纪检组进一步查处。
三、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温瑞塘河整治效果未达预期目标等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邵占维市长、分管副市长为此多次亲自专门召开会议。市政府专门下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温州市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07-2011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7〕140号),提出新一轮温瑞塘河综合整治规划,要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针对河道行洪排涝、塘河水体污染、涉河违章建筑等问题,采取控制污水、垃圾入河、打卡拓宽、疏泼底泥、水体生态 修复、生态调水、景观绿化、河面保洁、宣传教育、执法管理等整治措施,按照工程与管理分类要求,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和工 作进度,在年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关于失地农民保障不够完善等情况。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已将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列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已将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纳入温州市政府督查范围,定期发布督查通报, 大大加强了监督力度。已出台了《温州市市区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以理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机制, 为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事例、保障政策,充分调动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截至11月底,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人数已达75841人。比2006年底4093人,净增加71748 人。
(三)关于对企业奖励政策审计调查情况。市财政局与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鼓励开放型经济等有关政策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资金审核,及时拨付财政专项资金。同时,市财政局对涉及企业奖励政策专项资金等进行梳理、分析,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通过对 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有效的合并、调整或撤销,优化结构及投向, 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