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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志-大事记(1949-1959)

发布时期: 2004-03-12 信息来源: 温州市软新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1949

 

57日  温州和平解放。

59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军管会)成立,郑丹甫为主任,邱清华、曾绍文、卓力文为副主任。

516日  市军管会接管永嘉县政府。

526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一军进驻温州,和浙南游击纵队胜利会师。

62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康志强为主任,龙跃、李培南、邓逸凡为副主任。

6月  市军管会接管浙江省高等法院永嘉分院。

  温州城区设立城东、海坦、南市、中央、落霞、莲池、广化、城南、集云等9个镇公所。

7月  永嘉县划分为两部分:瓯江北岸为永嘉县,南岸为温州市。

826日  中共温州市委和温州市人民政府成立,李培南任书记,胡景瑊任市长,曾绍文任副市长。

月  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温州城区9个镇公所,建立城中、城东、城西3个区公所;郊区设立永强、梧埏、三溪、藤桥4个区公所。

9月  永嘉、文成、瑞安、乐清、平阳等县人民政府相继成立。

101824日  温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通过市长胡景《关于温州市解放后五个月来工作报告》、中共温州市委书记李培南《关于温州市今后工作方针和具体任务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温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委员会。

 

1950

 

117日  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委员会决定成立温州市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推销委员会。

12526日  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同意市长胡景瑊《关于温州市三个月的施政工作报告》、中共温州市委书记李培南《关于推销折实公债的问题的报告》;通过《温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补充规则》;通过《关于设立市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决议》。会议选举胡景瑊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曾绍文、李裕林、金嵘轩、王纯侯为副主席,王晓梅等14人为委员。

5月  省人民政府决定,将温州市郊区的梧埏、永强、三溪、藤桥4个区划归永嘉县管辖。

6月  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温州城区的城中、城东、城西3个区公所。

627日  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副市长曾绍文《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五○年二至五月份的施政工作报告》和中共温州市委书记卜明《关于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通过《关于施政工作报告》、《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等5项决议。会议选举卜明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曾绍文、李裕林、沈鍊之为副主席,黄国定等19人为委员。

630日  温州市公安局查明,温州市区总人口为150979人。

9月  建立郊区区公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0月  建立温州市人民法院。

1031日-112日  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四次会议。中共温州市委书记卜明致开幕词。会议听取、通过副市长曾绍文《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四个月的施政报告》。

11月  成立浙江省人民法院温州分院。

12月  建立温州市人民检察署。

 

1951

 

2月  温州市区设立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中区5个区公所。

41013日  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五次会议。市长黄先河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副市长曾绍文《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五个月来的施政报告》;会议通过《普及和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严厉镇压反革命》、《发展工农业生产》等3项决议。会议选举黄先河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曾绍文、李裕林、方恭敏、沈鍊之为副主席,卜明等22人为委员。

102527日  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六次会议。市长黄先河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并同意副市长曾绍文《关于温州市半年来的施政报告》和有关部门关于镇压反革命、地方经费预决算、失业工人救济等3个报告。选举黄先河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曾绍文、李裕林、方恭敏、沈鍊之为副主席,卜明等22人为委员。

 

1952

 

112日  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六次会议第二次扩大会。会议听取副市长曾绍文《全市反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运动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7711日  市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长黄先河《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通过《关于撤销任一人、王纯侯、朱增龄人民代表暨协商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议》。会议选举黄先河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曾绍文、李裕林、方恭敏、金嵘轩为副主席,邵乳群等24人为委员。

102731日  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共温州市委书记邵乳群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并通过副市长曾绍文《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三年来的工作和当前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委员会,曾绍文为市长,张奇、徐赤文为副市长,方恭敏等22人为委员。会议还选举曾绍文为市协商委员会主席,徐赤文、葛道生、金嵘轩、方恭敏为副主席,王居素等24人为委员。

 

1953

 

210日  温州市区的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中区5个区公所,改称区人民政府;市郊区区公所改称郊区人民政府。

219日  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大力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的决议》、《关于取缔反动道会门一贯道组织并给予摧毁性打击的决议》。

610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置洞头县。

61821日  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市长曾绍文《关于七个月来的政府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中共温州市委副书记刘朝中《关于温州市普选工作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动员全市人民投入普选运动的决议》。

71日  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查明温州地区人口为2966185人,其中温州市区为181596人。

12月  全市完成普选工作。温州市区北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1954

 

1月中旬-2月下旬  温州市区的南区、西区、东区、中区相继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739日  温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副市长丁世祥致开幕词。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听取市长曾绍文《关于解放后五年来的工作基本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出席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人。

12月  温州市人民检察署改称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1955

 

513日  温州市区的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中区5个区合并为五马、海坦、九山3个区人民政府。

526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寅初莅温视察。

62429日  市一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金嵘轩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丁世祥《关于1954年工作情况与1955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审议、批准《温州市1954年财政决算和195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选举丁世祥为温州市市长,张炳德、金嵘轩为副市长,方恭敏等21人为委员。

71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改名为浙江省温州市人民委员会。

7月  撤销温州市人民法院,设立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956

 

22629日  市一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长丁世祥《动员起来,为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温州市在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后两年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425日  温州市撤销郊区人民政府建制。

711日  温州市撤销五马、海坦、九山3个区人民政府,设立12个街道办事处。

8615日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全市有关方面工作进行视察。

92628日  市一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副市长张炳德《关于温州市1955年市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22629日  市二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副市长金嵘轩致开幕词。会议听取、审议市长丁世祥《关于一年半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姜玉玺《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丁世祥为温州市市长,苏松、金嵘轩、陈辉、方恭敏为副市长,仇雪清等22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姜玉玺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57

 

11日  撤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第一、第二基层法院建制,恢复温州市人民法院。

415日  全国人大代表、教育部副部长叶圣陶莅温视察。

8516日  市二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中心议题为反右派斗争。会议听取、审议市长丁世祥《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副市长苏松《关于温州市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副市长方恭敏《关于温州市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君锵《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分别通过相应决议。

8月  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乡镇人民政府建制,建立人民公社。

 

1958

 

3710日  市二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中共温州市委书记刘朝中作《目前政治形势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市长丁世祥《关于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温州而奋斗的报告》、副市长苏松《关于爱国卫生运动和绿化运动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还通过《关于扫除文盲和推广普通话的决议》、《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

52024日  市三届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市长苏松《关于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继续鼓足干劲,为实现一九五八年各项跃进计划而奋斗的报告》、副市长陈辉《关于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统文《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郑嘉顺为温州市市长,刘毅、陈辉、苏松、金嵘轩为副市长,王居素等22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白希曾为温州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省二届人大代表14人。

71日  根据国务院1958529日的通知,撤销洞头县建制,并入玉环县。原洞头县改为洞头、大门2区。

   撤销温州市的省辖市建制,改属温州专署管辖;撤销文成县,并入瑞安县。

91日  永嘉县所辖的永强、梧埏、三溪、藤桥4个区划归温州市管辖。

 

1959

 

42日  洞头列岛划归温州市,设立中共温州市洞头工作委员会和温州市人民委员会洞头办事处。

62529日  市三届人大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统文《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分别通过相应决议。会议补选英宜之为温州市市长,王权为副市长;选举陈立业为温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122428日  市三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长英宜之《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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