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期: 2004-12-02 信息来源: 温州市软新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金美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议案340件,其中7件分别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其余333件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7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505件。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些建议分别交由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等机关、组织研究处理。截止11月25日,除1件市政府正在办理外,其余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了有关代表。据统计,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予解决或基本解决(即A类)的136件,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即B类)的244件,受目前条件限制等原因暂时不能解决(即C类)的100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即D类)的24件。此外,代表工委在闭会期间还收到代表建议14件,并已陆续交给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研究处理,至今已有6件办结并答复了有关代表。

 

今年的人代会以来,代表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始终把代表建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办力度,围绕规范办理程序,增强办理实效,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等目标,展开了以下几个方面和环节的工作:

 

一、及时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在人代会期间,我们针对大会期间代表建议数量多、涉及面广、时间紧、分类难度大的情况,采取了应对措施,专门抽调了6名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协助议案组做好议案建议的分类工作,并帮助确定承办单位,还专门配备了3名电脑工作人员,负责议案建议件的文字输入和复印工作,这就将会后的工作提前到会中进行,为会后尽早交办创造了条件。闭会后,及时与市政府联系,商定交办会有关事宜,并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为严肃起见,今年首次采用文件形式确定各有关机关、组织的建议承办件。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全面部署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并表彰了2003年办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于改进了大会议案组工作,加快了准备工作步伐,使今年的交办会比去年提早了近2个月,为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提供了较为充裕的时间。

 

二、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工作。为了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完成办理任务,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了督办力度。一是上门督查。交办会后,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次带领代表工委人员到有关承办大户进行检查督办,在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共同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督办意见。对那些办理进度慢、质量差的承办单位,我们加大了督办力度,一方面加强督促,另一方面帮助分析原因,并加以指导,推进办理工作。二是电话催办。为了提高按时办结率,我们经常通过电话进行催办。特别是在市府办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人员被抽调从事其他工作后,代表工委承担起了直接与承办单位进行联系的任务。三是借助会议进行督办。3个月办理期限过后,我们于7月22日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系统21家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两位领导到会提出了督办意见。尔后,我们又多次借助自己召集的和市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促。四是通过报表促办。在办理工作后期,为了全面了解汇总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我们特制作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寄发各承办单位,要求将办理情况如实填写后报代表工委。对个别办理难度大需要延期办理的,要求填报延期办理表。这样,既规范了办理工作,掌握了总体情况,同时也对承办单位起到了督促作用。在督办过程中,我们明确要求、反复强调各承办单位要采用走访、座谈等形式,搞好与代表的面商工作,以正确理解建议本意,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完善办理方案和措施,提高办理质量,从而提高代表满意率。与此同时,代表工委先后20多次派员参加承办单位召开的建议办理面商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动态,针对实际情况和代表意见,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协调。

 

三、认真开展重点建议督办活动。为了督促检查代表建议答复后的落实工作,切实解决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我们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各专(工)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19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点建议督办件。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8组,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分别到11个县(市、区)与有关代表一起,对承办单位进行了面对面的督办。在此基础上,代表工委对各组的督办意见进行汇总后,以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专门向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并督促落实。为了做好今年的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在下去督办前,做到亲自遴选建议件,并对有关建议及答复件进行了分析研究,一些领导还在事先专门召集有关部门对建议涉及的问题进行协调,形成统一意见后再到有关县(市、区)进行督办,取得了很好效果。与此同时,各专(工)委也十分重视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除认真审议好大会主席团交予审议的议案件外,城建委还选出农村建房和城市安置房等两个方面的重点建议,组织了调查,并进行了督办,取得了成效,如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建房问题调查组的意见,于今年10月份出台了新的农村建房管理办法,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法制委针对代表提出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的建议,开展了调查、走访活动,与妇联共同研究对策,并督促有关司法机关加以落实。

 

四、狠抓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件的督办工作。首先是狠抓代表意见反馈工作。今年我们改进了代表意见的征询办法,即由承办单位向代表征询改为由代表工委直接向代表征询。这样做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彻底消除了代表向承办单位反馈意见时的畏难情绪,使收到的反馈意见比较真实。在办理工作搞一段落后,针对一些代表没有及时反馈意见的情况,我们再次将征询意见表寄送有关代表,并由专人打电话联系催促,以努力提高代表的反馈率。到目前为止,代表工委共收到意见反馈表458张,反馈率为90.87%。其中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396件,占86.46%,不满意的62件,占13.54%。其次是及时做好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件的再交办工作。7月份以来,我们将陆续收到的代表对答复办理不满意的建议件分批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为了促进这些代表建议的重新办理,圆满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10月18日,我们专门召开了有领衔代表、24家承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的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件督办会议,常委会分管领导到会并提出了督办意见。“实事面对面”、“代表在线”栏目组也在现场进行录制和采访,并予以跟踪报道。会后,常委会领导又带领代表工委人员到有关承办单位逐件了解不满意件的再办理情况。通过对不满意件的再交办和督办,使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从代表反馈情况看,代表对重新办理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17件。

 

从今年的总体情况来看,大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重视的,一些办得较好的单位,领导人员重视,经办人员认真,工作责任落实,办理方法得当,能坚持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在办理过程中,做到重调研、重面商、重协调、重规范、重创新,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且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国家机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民政局在建议件交办各处室后,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并为办理一件代表建议,专门写信给各县(市、区)督促落实;市公安局坚持见面在先,把与代表面商作为答复的前提条件,凡未见面的一律退回,提高了问题的解决率;市工商局为代表建议落实方案更加完善,特带代表及有关人员到义乌等地考察;市交通局分6批到各县(市、区)去与代表沟通,征求代表意见;教育等部门采取建议办理进度日报制,并将答复件上网公开,接受监督。这些做法都是值得推广的。但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领导的重视程度与代表的履职热情还不相适应。面对如此大量的代表建议,有的领导对办理工作的重视还没有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时间精力上、人力安排上和工作力度上体现出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正值急需人员衔接、督办之时,市府办的一位负责代表建议工作的人员,竟被抽调搞其他工作,一去就是几个月,致使个别建议长时间耽搁,好多工作没办法衔接。有的领导在常委会领导带队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的过程中,没有积极参与配合,使现场督办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无正当理由超时办理的现象仍有存在。今年还有38件代表建议答复件超过了3个月的办理期限,涉及21个单位,其中有8件是市府办承办的。对这些超期办理的代表建议,大部分承办单位没有按规定与代表工委沟通。个别单位到第四个月代表工委催办时,竟连代表建议都找不到了。对代表反馈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超期的情况更为严重,按规定复办的期限为1个月,而我们在再交办会之前分批交办的53件不满意件,最长的时间已达4个多月,最短的也有一个多月,但至今还有18件尚未重新办理。三是代表对答复不满意件数大幅增加。去年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为41件,而今年达62件(再交办会后又收到不满意件9件),增加了一半多。这主要是一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缺乏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不够,答复时针对性不强,或答非所问,或避重就轻,或提多答少,有的答复件开头肯定一下,中间解释一下,最后感谢一下,没有触及实质性问题,以致建议办理流于形式,造成代表不满意。四是“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承办单位把建议的办理仅仅停留在答复上,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不够,许多“承诺”的事项迟迟没能兑现。不少代表反映,有的承办单位只是在做文字游戏,开空头支票,开始令人高兴,结果使人失望。五是少数承办单位行文不规范。有的答复件的标题不规范,有的主抄送不规范,更有不规范的是,对同一件代表建议竟然有三份不同的答复件。

 

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反映出我们在建议督办过程中,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都还不够。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办措施,加强与市府办的联系,积极探索建议办理新方法,促进办理质量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是要对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那些已经着手解决落实的,要组织力量进行复查,推进工作步伐的加快,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对承诺解决但尚未行动的,必须明确期限尽快解决,以取信于代表;对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拿出时间表,给代表一个交待。二是对常委会领导亲自督办的19件重点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办理,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根据有关督办意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逐件予以解决落实。三是对尚未重新答复办理的代表反馈不满意件,要抓紧时间进行再研究再分析,进一步与代表联系沟通,完善措施,尽快予以重新答复,争取使代表满意。既使是一些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以取得代表的谅解。四是对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引导代表在闭会期间多提建议,使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是今后代表建议工作的发展方向。因而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将会逐年增加,办理代表建议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的工作,建议市政府健全办理工作机构,借鉴其他城市做法,在市府办下单独设立建议(提案)工作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整个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也要保持承办人员的相对稳定,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事业心强的人员安排到建议办理工作岗位上。市政府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政府系统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以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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