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调研
为系统总结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周年来的经验做法、了解掌握生态环保领域新的立法需求,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就贯彻实施《温州市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条例》两年多以来的基本情况做了汇报,详细介绍我市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队伍依据该条例公正严格执法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并提出当前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调研组指出,立法“回头看”是深化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抓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这次立法调研,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一些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完善《温州市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条例》、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储备具有很好的参考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研究,切实在提高立法质量和推动法规实施上下功夫,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缪俊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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