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国以党员身份参加代表工委党支部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5-06-24浏览次数: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落实落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洪国以党员身份参会,带头领学、交流心得。
学习会上,全体党员逐条领学《条例》核心内容,重点解读“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关键章节,强调《条例》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载体,为机关日常工作划定了行为红线和操作标准。党支部书记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警示教育会精神,要求全体党员以警示教育专题片为戒,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集中学习后,党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近期学习情况交流心得体会。有的提出要净化社交圈、生活圈,避免酒局、牌局侵蚀初心;有的表示要将节约理念融入代表活动组织,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印刷和场地布置;有的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服务代表的耐心、联系群众的真心;还有的指出,安排调研路线时必须紧扣主题,将“务实”二字贯穿工作细节。
张洪国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八项规定专题学习教育的关键在于知行合一,并对支部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自觉,将节约反对浪费与纪律要求结合,从中华传统美德中汲取“以俭养德”力量;二要细化行动规范,在调研、接待等工作中严格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三要提升自我修养,注重培养健康兴趣爱好,通过学习提高是非辨别能力,以良好个人修养带动机关风气。
“今天的学习,既是思想的‘再充电’,更是行动的‘再出发’。”支部党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实作风、更优服务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人大事业贡献“工委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