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大:以制度创新赋能生态文明建设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5-06-24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龙港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目标,以机制创新为抓手,构建从调研反馈到整改落地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在推进“六个生态”先行示范中展现监督效能。
一是构建“1+N”报告制度体系。龙港市人大严格按照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订《关于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拓宽报告主体,着力构建“一府两院”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年度综合报告、相关部门单位同步专题报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项工作、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社区市人大代表集中报告等的“1+N”报告机制。这一制度设计填补了龙港“市直管社区”无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要求的空白。
二是建立全社会问题收集闭环。龙港市人大依托人大数字平台、政府官方媒体及“12345”热线等多渠道,广泛征集“六个生态”建设过程中的痛点问题,通过整合筛选、主任会议研议,精准锁定监督重点。5月底,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确定“拆迁工地、在建工地、运输车辆管理等扬尘管控还不到位”“重点街区的露天烧烤管理仍需加大力度”“全市‘六小行业’整治不全面,产生的污水直排入河问题依然存在”等10项重点问题,形成清单化督办台账,倒逼职能部门靶向整改。
三是完善全周期跟踪监督机制。龙港市人大聚焦审议意见落实,建立“督办-反馈-整改”全流程管理体系,一方面紧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要求其按规定时限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反馈审议意见办理进展,形成责任传导闭环;另一方面针对重点问题清单实施“回头看”动态追踪,对虚假整改、敷衍应付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形,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启动质询程序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通过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实现从问题交办到成效验收的全年全过程覆盖,推动监督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化,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