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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立法八周年 按下“快进键”
字体:[ ]     发布日期:2023-06-30

法者,治之端也。自1987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开始,温州市锲而不舍孜孜以求28年,发出当时追求“较大的市”立法权的最强音,直至2015年7月30日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批准温州可以行使设区的市立法权。

回望立法来时路,不负初心得始终。截至2023年7月,八年来温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奋进的“赶考”姿态、强烈的“交卷”意识,累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23部,修改1部,不断提出地方立法方案、增强地方立法质效,不断凝聚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力量,实现了地方立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体系构建 实现领域全覆盖

立法促进城乡精细化管理、服务保障民生。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文明行为促进等立法入手,于细微之处、于上位法不达之处下功夫,使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地通达“最后一公里”。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养犬管理等热点难点,以立法推动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

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护卫绿色发展。城市绿化立法为“管绿”“兴绿”“护绿”、楠溪江保护管理立法为楠溪江“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气候资源保护利用立法为擦亮温州“中国气候宜居城市”金字招牌分别提出法治方案。出台国内首部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专项立法,不断织密生态文明法治“保护网”。

立法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传承历史文脉。泰顺廊桥保护立法不仅对泰顺廊桥本身进行“有形保护”,也对其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进行“无形保护”,使看得见廊桥、留的下技艺、记得住乡愁。全民阅读促进立法推动形成全民阅读设施网络,设置“籀园读书月”,厚植城市文化底蕴,增添城市文化魅力。

立法促进基层创新治理、推动改革发展。龙港作为全国首个“撤镇设市”,承担着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探路的历史重任。温州市紧密衔接改革,出台龙港市社区治理立法,为龙港“大部制、扁平化、市管社区”改革夯实法治根基。

精准解题 强化制度新供给

“准”字当头,明确制度需求。通过广调研、广征求,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解决问题的法”。如文明行为促进立法过程中回收有效社会问卷达25余万份,就社会反映强烈的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行为全国首创法律责任,实现社会效果、实施效果、宣传效果“三统一”。

“新”字立意,增加制度供给。在坚持法治统一原则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在立法内容上深耕细作、拾遗补缺,加大法规制度创设集成。如《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为全国之先在全民健身立法中对“社会力量参与”作专章规定,集中凝练温州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成为“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立法样本”。

“全”字勾连,打造规范体系。紧扣立法重点,开展综合施策,系统性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如围绕保护好楠溪江水质这一重大关切,楠溪江保护管理立法确立工业“零准入”、污水引流、禁止河道采砂、禁止燃油机动工具等一揽子“组合拳”,建立健全捍卫绿水青山的制度规范。

瓯风浸润 彰显温州辨识度

八年来,温州立法着力体现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地方特色,着眼打造具有温州特质和温州辨识度的立法成果。特别是温州作为全国民营经济、“四千精神”重要发祥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立法集群正初具雏形。

2021年10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首部“两个健康”专项立法《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完成温州“两个健康”从实践层面到制度层面重大跃升。条例入选2022年全国“新时代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提名名单,为全国地级市唯一入选项目。

今年以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社会信用建设、工业用地管理等一批事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展空间的项目纳入立法规划或立法计划,正积极稳妥有序推动调研起草,将于成熟后交付审议,加快构建以“两个健康”立法为统领,其他专项立法为支撑的1+X民营经济促进立法“温州模式”。

突出时效 用好用足“小快灵”

“最短法规”引领立法新风尚。《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是温州第一部以“规定”命名的法规,针对实践中危险程度最高、治理最为迫切的“D级危险住宅”,仅以十条的篇幅合法、务实、谦抑地明晰基层责任、主体责任、应急及解危措施。其2017年出台之时是新获立法权的设区市制定的最为短小精干的法规,“有一条写一条、条条是干货”的立法经验得以向全省推广。

“法规性决定”倍添立法新形式。“洞天福地,从此开头”。“百岛之县”洞头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真正把洞头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花园”方向且歌且行。《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洞头海上花园建设的决定》是温州首次以决定形式开展的立法活动,通过固化成功经验、破解发展瓶颈、描绘未来图景,为洞头奋力书写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海岛范例提供有效法制支撑。

立改并举 写好立法“后半篇”

在加快立法进度,继续制定好新法规的同时,温州统筹修订、修改等立法手段,及时清理、完善法规制度,确保立法能够与时俱进、适应发展。

市容环境卫生立法是温州2015年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为进一步协调与上位法的关系,进一步适应实践的新需要,在充分评估法规实施绩效的基础上,2018年对条例完成了温州法规修改的首次实践,使得市容环境卫生立法执法更贴近基层实际、更具有民生温度,为完善地方立法制度体系开展了有益的探索。

2017年颁布实施的《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温州创制性立法、惠民立法、开门立法的标志性立法成果。2022年历经“两审三表决”,对原条文修订幅度达四分之三以上,全面衔接民法典颁布实施,准确把握业主民事基本权利准则界限,积极推动构建党建引领、镇街监管、业主委员会规范建设的社区治理体系,体现了迭代升级、改革创新的时代特色。

瓯江潮涌千帆竞,立法奋楫正当时。站在立法八周年的重要节点,温州将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完善提升,推动立法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行,为打造“千年商港、幸福温州”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戴园园 来源:法制(工作)委员会